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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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4023
颗粒名称: 卷三百八十七 列传第一百四十六
分类号: K820.8
页数: 6
页码: 20-25
摘要: 吴芾,字明可,台州仙居人。举进士第,迁秘书正字。与秦桧旧故,至是桧已专政,芾退然如未尝识。公坐旅进,揖而退,桧疑之,风言者论罢。通判处、婺、越三郡。知处州。处旧苦丁绢重,芾损之,以新丁补其额。陈良翰,字邦彦,台州临海人。早孤,事母孝。资庄重,为文恢博有气。中绍兴五年进士第。知温州瑞安县。俗号强梗,吏治尚严,良翰独抚以宽,催租不下文符,但揭示名物,民竞乐输,听讼咸得其情。或问何术,良翰曰:“无术, 第公此心如虚堂悬镜耳。”殿中侍御史吴芾荐为检法官,迁监察御史。
关键词: 历史人物 生平事迹 台州

内容

吴芾,字明可,台州仙居人。举进士第,迁秘书正字[1]。与秦桧旧故,至是桧已专政,芾退然如未尝识。公坐旅进,揖而退,桧疑之,风言者论罢。通判处、婺、越三郡。知处州[2]。处旧苦丁绢重,芾损之[3],以新丁补其额。
  何溥荐芾材中御史,除监察御史。时金将败盟,芾劝高宗:“专务修德,痛自悔咎,延见群臣,俾陈阙失,求合乎天地,无愧乎祖宗,则人心悦服,天亦助顺矣。”上韪其言[4],迁殿中侍御史。
  两淮战不利[5],廷臣争陈退避计,芾言:“今日之事,有进无退,进为上策,退为无策。”既而金主亮毙[6],上疏劝亲征。车驾至建康,芾请遂驻跸,以系中原之望,高宗纳其说。会有密启还东者,下侍从、台谏议,芾言:“今欲控带襄、汉,引输湖、广,则临安不如建康便;经理淮甸,应接梁、宋,则临安不如建康近。议者徒悦一时扈从思归之人,非为国计。臣恐回銮之后,西师之声援不接,北土之讴吟绝望矣。”又言:“去岁两淮诸城望风奔溃,无一城能拒守者,此秦桧壅塞言路、挫折士气之余毒也。能反其道,则士气日振,而见危授命者有人矣。” 知婺州。孝宗初即位,陛辞,陈裴垍对唐宪宗“为治先正其心”,以为临御之初,出治大原,无越于此。上嘉纳。至郡,劝民义役。金华长仙乡民十有一家,自以甲乙第其产,相次执役,几二十年。芾舆致十一人者,与合宴,更其乡曰“循理”,里曰“信义”,以褒异之。
  知绍兴府。会稽赋重而折色[7]尤甚,芾以攒宫在[8],奏免支移折变。鉴湖久废,会岁大饥,出常平米[9]募饥民浚治。芾去,大姓利于田,湖复废。
  权刑部侍郎,迁给事中,改吏部侍郎。以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内侍[10] 家僮殴伤酒家保,芾捕治之,徇于市,权豪侧目。执政议以芾使金,复除吏部侍郎,且议以龙大渊为副,芾曰:“是可与言行事者邪?”语闻,得罢不行。下迁礼部侍郎,力求去,提举[11]太平兴国宫。
  时芾与陈俊卿俱以刚直见忌,未几,俊卿亦引去。中书舍人阎安中为孝宗言二臣之去,非国之福。起知太平州。造舟以梁姑溪。历阳筑者久役溃归,声言欲趋郡境,芾呼至城下,厚犒遣之,而密捕倡乱者系狱以闻,诏褒谕。知隆兴府。
  芾前后守六郡,各因其俗为宽猛,吏莫容奸,民怀惠利。再奉太平祠,屡告老,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后十年卒,年八十。尝曰:“视官物当如己物,视公事当如私事。与其得罪于百姓,宁得罪于上官。”立朝不偶,晚退闲者十有四年,自号湖山居士。为文豪健俊整,有表奏五卷、诗文三十卷。
  吴芾传略吴芾(1104~1183),字明可,号湖山居士,仙居县田市吴桥村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任乐清县尉,秘书正字。秦桧与吴芾有旧,欲吴芾依附,终不能得。吴沛还因讽秦桧而罢官。后任监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励精图治。常言“与其得罪于百姓,宁得罪于上官”。两淮抗金失利,主和派为求偏安一隅,纷纷主张对金退让。吴芾力排众议,说:“今日之事,进为上策,退为无策,若误听此大事去矣!”建议高宗亲征,驻跸建康(今南京),以系中原之望。
  隆兴元年(1163),升礼部侍郎。二年十一月,以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十二月,复为吏部侍郎,荐举周操、陈良翰、陈良佑为御史。终为权臣所忌,出知太平州(今安徽当涂、芜湖辖境)。终官刑部侍郎兼两浙安抚使。乾道五年(1169),以龙图阁直学士致仕。谥康肃。著有《湖山集》十卷。
  说明:两淮抗金:南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五月,金主完颜亮索取两淮,八月大举侵宋,十月初逼近淮河北岸。宋江淮浙西制置副使、建康府都统制王权兵败,连弃庐州(今安徽合肥)、和州(今安徽和县),致使金军迅速从涡口(今安徽怀远东北涡水入淮处)至正阳(今安徽寿县西南)一带渡过淮河,兵分两路占领寿春(今安徽寿县)、滁州、庐州、和州和扬州,逼近长江。高宗闻王权兵败,召大臣杨存中议御敌之计。杨存中与左仆射陈康伯及吴沛以为不可避敌,劝高宗亲征。高宗罢免王权,发配琼州(今海南)。
  陈良翰陈良翰,字邦彦,台州临海人。早孤,事母孝。资庄重,为文恢博有气。中绍兴五年进士第。知温州瑞安县。俗号强梗,吏治尚严,良翰独抚以宽,催租不下文符,但揭示名物,民竞乐输,听讼咸得其情。或问何术,良翰曰:“无术, 第公此心如虚堂悬镜耳。”殿中侍御史吴芾荐为检法官,迁监察御史。
  孝宗初元,金主褒新立,求和,而中原旧人多求归,诏问何以处此,良翰言: “议和,复纳降,皆非是。必定计自治,而和不和,任之乃可。”张浚军淮、泗以规进取,而议者争献防江策,良翰言:“当固藩篱,专委任。今舍淮防江,却地夺便,朝廷过听,使督府不得专阃处事,误矣。”除右正言[1]。
  金再移书求故疆,良翰言:“中原皆吾故土,况唐、邓、海、泗[2]又金渝盟[3] 后以兵取之,安得以故疆为言而归之?”汤思退主遣小使庐仲贤[4]、李栻,良翰言:“仲贤轻儇无耻,栻自北来难信。”又言:“庙堂督府论议不同,边奏上闻,皆阳唯诺而阴沮败之。万一失事机,督府安得独任其责?”上矍然称善。
  朝廷遣史正志至建康,与张浚议事乖牾[5],良翰劾之,上曰:“正志亦无罪。”良翰言:“陛下使浚守淮,则任浚为重,一郎官为轻,且正志居中,浚必为去就。”上悟,出正志为福建漕运。杨存中为御营使,总殿前军,良翰言:“存中久擅兵柄,太上皇罢就第,奈何复假使名?宜慎履霜之戒。”疏三上,存中竟罢。
  李栻不敢涉淮,良翰奏夺其官。仲贤至汴,辄许金人以疆土、岁币而还,上大怒,下仲贤吏,欲诛之,宰相叩头恳请得免。复遣王之望、龙大渊,良翰言: “前遣使已辱命,大臣不悔前失,不谓秦桧复见今日!且金要我罢四郡屯兵以归之,是不折一兵,而坐收四千里要害之地,決不可许。若岁币,则俟得陵寝[6] 然后与,庶犹有名。今议未決而之望遂行,恐其辱国不止于仲贤,顾先驰一介往,俟议决,行未晚也。”诏侍从、台谏议,多是良翰,遂以胡昉、杨由义为审议官,与敌议四郡不合,困辱而归。
  思退尚执前论,正言尹穑附思退以撼督府。良翰为左司谏,疏论:“思退奸邪误国,宜早罢黜,张浚精忠老谋[7],不宜以小人言摇之。”孝宗曰:“思退前议固失,然朕爱其警敏,冀可效,卿其置之。若魏公[8]则今日孰出其右,朕岂容有此意?纵有之,亦岂不谋卿等?此殆言者有异意,卿为朕谕之。”良翰顿首谢曰:“陛下言及此,天下幸甚。宰相纵无全才,宁取朴实,缓急犹可倚赖。思退庸狡,小黠大痴,将误国,且‘警敏’二字,恐非明主卜相之法。”既退,以上语谕同列,穑勃然变色,明日亦请对,遂罢良翰言职。
  两淮既撤备,金大入,孝宗始深悔。太学生数百人伏阙,乞召用良翰、胡铨、王十朋而斩思退等,思退由是始败。
  良翰在谏省,成恭皇后受册,官内外亲属二十五人,良翰论其冗,诏减七人。知建宁府、福建转运副使,提点江东刑狱,移浙西,召为宗正少卿、兵部侍郎, 除右谏议大夫。良翰言:“以蜀汉之师下关陕,以荆、襄趋韩、魏,江、淮捣青、徐, 此今日大计。四川既命大臣,而荆、淮未有任责者,亦当择重臣临之。”上称善。
  进给事中。大将成闵冒请真奉[9],有司坐获谴,# 门王抃矫诏遣妄人谢显出境,显既抵罪,置闵与抃不问,良翰皆驳议,请正典刑。遂改礼部侍郎,不拜[10],以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
  召为太子詹事,既见,上嘱以调护之责。一日,召对选德殿,出手书唐太宗与魏徵论仁德功利之说,俾极陈今日所未至者。良翰退,上疏,略曰:“仁德治之本,功利治之效,务本而效自至。今承天意,结民心,任贤能,退小人,择将帅,收军情,择监司,吏久任,皆行之有未至,诚能革此八弊,则仁德无累,功利自致矣。”上为之嘉叹,诏兼侍讲。
  未几,以疾告老,除敷文阁直学士、提举太平宫。卒,年六十五。光宗立, 特谥献肃。
  陈良翰传略陈良翰(1107~1171),字邦彦,临海县人。南宋绍兴五年(1135)进士,历官监察御史、右正言。隆兴元年(1163)三月,金国向宋索取海(今江苏连云港)、泗(今江苏盱眙北)、唐(今河南唐州)、邓(今河南邓县)、商(今陕西商县) 之地及岁币。良翰说,中原是宋故土,而唐、邓、海、泗是“绍兴和议”之后被金国侵占,不是金国故疆。右丞相汤思退派遣淮西安抚使幹办官卢仲贤出使,至宿州。金将布萨忠义慑之以威,仲贤恐惧,言归禀命。带书致三省(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及枢密院。被张栻奏劾辱国,下大理寺。汤思退再遣王之望、龙大渊出使,许割四州,求减岁币之半。良翰力主“决不可许(割四州);若岁币, 则俟得陵寝(徽、钦两宗遗骨归还)然否与”。张浚、胡铨、虞允文等亦上疏力争,不可与金谈和,请孝宗至建康(今南京)以图进兵恢复中原。孝宗手诏王之望两人待命境上,告知金国,四州不可割。
  隆兴二年(1164)四月,汤思退指使言官弹劾张浚跋扈,且浪费国资等罪, 孝宗命改任福州。左司谏陈良翰、侍御史周操上言:“浚忠勤,人望所属,不当去国。”两人皆被罢官。八月,张浚卒。孝宗遣使金国和议,汤思退尽废边备。
  十一月,金兵连克楚州(今江苏淮安)、濠州(今安徽凤阳)及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学生张观等数百人伏阙上书,论汤思退、王之望、王穑怀奸误国,以致金兵长驱直入淮甸,请斩三人以谢天下,而用陈伯康、胡铨,陈良翰、虞允文等主国事。汤思退罢官,行至信州(今江西上饶)忧悸而死。十二月,宋金议和成,宋称侄,金称叔,岁贡改为岁币,银、绢各减5万;疆界如绍兴和议所划界。
  良翰历官至太子詹事,上疏“仁德治之本,功利治之效;洁民心,任贤能,退小人,择将帅,收军情,择监国,吏久任”治国方略。卒谥献肃。著有《劲正集》。
  说明:绍兴和议:南宋绍兴五年(1135)正月,金太宗死,金熙宗即位后,面对南宋抗金形势,以及金国内部争夺皇权的激烈斗争,改灭宋政策为议和。至绍兴十一年(1141),双方从交战,逐步走向议和。同年十一月,宋高宗答应金国议和条件,包括两国以淮水为界,宋向金奉表称臣,岁贡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 金许归徽宗梓宫及韦太后等。

附注

[1]秘书正字:秘书省官员,次于校书郎,掌校正典籍,刊正文章。 [2]通判处、婺、越三郡:任处州(今丽水)、婺州(今金华)、越州(今绍州)通判(州级副长官,辅助知州)。知处州:任处州知州。 [3]苦丁绢重,芾损之:丁绢,成年男子的人头税,以布、绢缴纳。损之,减少。 [4]上韪其言:上,皇帝;韪,是,对。 [5]两淮战不利:指宋金两军在两淮地区重要战役,如绍兴三十一年(1161)宋金战争中的皂角林之战、收复蔡州之战、克复海州之役等。 [6]金主亮毙:绍兴三十一年(1161)五月,金主完颜亮大举侵宋,索取淮、汉地,宋高宗亲征御敌。十一月,金主亮率军至长江北岸,欲渡江时被部下杀死。 [7]折色:赋税征收实物称本色,如改征其他实物或银钱称折色。 [8]攒宫在:绍兴九年(1139)正月,宋金“绍兴和议”成立。宋对金称臣,岁贡银、绢;金许还河南、陕西地,及徽宗“梓宫”与高宗母韦太后。徽宗“梓宫”归还后,未下葬。攒,停放棺材不葬。 [9]常平米:官府为稳定粮价、调剂民食而设置常平仓储谷,遇歉收减价出售百姓。 [10]内侍:内侍省(官署名,掌宫廷内部事务)官员。 [11]提举:掌管(负责)。 [1]除右正言:任中书省下属谏官。 [2]唐、邓、海、泗:指唐州、邓州、海州、泗州。 [3]金渝盟:绍兴八年(1138)六月,宋金和议开始,十二月,和议基本达成。主要内容: 一、南宋向金称臣;二、宋金疆界东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在陕西宝鸡西南)为界, 南宋割唐(河南唐县)、邓(河南邓县)二州及商(陕西商县)、秦(甘肃天水)二州之半予金;三、南宋向金岁贡二十五万两银,绢二十五万匹。两国“有渝此盟,神明是殛,坠命亡氏,踣其国家”(《金史》七七《宗弼传》)。渝:改变。 [4]汤思退主遣小使卢仲贤:隆兴元年(1164)十月,右丞相汤思退命淮西安抚使幹办官卢仲贤出使,带回书信,内容有四:欲通书称叔侄;欲得唐、邓、海、泗四州;欲岁币银绢之数如旧;欲归其叛臣及归正人。张栻奏卢仲贤辱国。 [5]乖牾:违背抵牾。 [6]陵寝:两帝(徽宗、钦宗)遗骨。 [7]张浚精忠老谋:朝臣多欲从金人所求,屈辱谈和,唯张浚及宣慰使虞允文、起居郎胡铨上疏力争,不可与金谈和。 [8]魏公:高宗时,张浚任川、陕、京西诸路宣抚使,知枢密院。孝宗时,除枢密使,都督江淮兵马,封魏国公。 [9]奉:俸。 [10]不拜:拜:授予官职;不拜:不接受官职。

知识出处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正史台州籍人物传》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由正史(二十五史)台州籍人物、赐谥台州籍人物、清雍正《浙江通志》台州籍部分人物组成。其中正史103人,赐谥人物47人,《通志》230人。附篇为清《四库全书总目》台州籍人物著作。以上文献汇集台州著名历史人物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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