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统治者制定特有的海洋开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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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台州海运海港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3760
颗粒名称: 两宋统治者制定特有的海洋开发政策
分类号: F552.9
页数: 2
页码: 143
摘要: 两宋之交是我国历史上的非常时期,政治经济重心全面南移,人口南下,江南经济长足发展,特别是南宋都城建在美丽繁荣的临安(今杭州),促使更多政治、文化、经济、人才南移。南宋要抗衡北方金国,唯有采取新的政策、战略,唯有不断开发江南经济,有计划地向东南、海南沿海发展海航、海产、海交事业,这是割据自保、拓展疆土的当务之急。南宋高宗偏安江南,为了维持统治集团及庞大官僚机构的财政开支,和连年不断战争开支,也积极鼓励沿海地方政府和豪家富商打造船舶,收取市舶之利,下令各地建造大船。哲宗元祐五年“正月四日诏:温州、明州造船以六百为额”。据吴自牧《梦粱录》载:“大者可载五六百人,小者二三百人”。
关键词: 海港 交通运输史 台州

内容

两宋之交是我国历史上的非常时期,政治经济重心全面南移,人口南下,江南经济长足发展,特别是南宋都城建在美丽繁荣的临安(今杭州),促使更多政治、文化、经济、人才南移。南宋要抗衡北方金国,唯有采取新的政策、战略,唯有不断开发江南经济,有计划地向东南、海南沿海发展海航、海产、海交事业,这是割据自保、拓展疆土的当务之急。宋神宗在总结五代十国的历史教训时就说:“东南利国之大,舶商亦居其一焉。若钱、刘窃据浙、广,内足自富,外足抗中国(指中原政权)者,岁获厚利,兼使外蕃,辐辏中国,笼商得诱,亦壮观一事也”。(《续通鉴长篇拾补》卷五)。南宋高宗偏安江南,为了维持统治集团及庞大官僚机构的财政开支,和连年不断战争开支,也积极鼓励沿海地方政府和豪家富商打造船舶,收取市舶之利,下令各地建造大船。哲宗元祐五年(1090)“正月四日诏:温州、明州造船以六百为额”。据吴自牧《梦粱录》载:“大者可载五六百人,小者二三百人”。
  周去非称当时大船“极天下之妙也。蕃舶大如广厦,深入南海,径数万里”,“大者楼高十丈……帆若垂天之云”。 对外贸易十分繁荣,增加财政收入,再令“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宋史·食货志》称:“市舶之利最厚,若措施得当,所得动以百万计。”为了积极推动海外贸易,在明州、台州、福州、广州等东南主要港口成立市舶司,制定“饶税”奖罚制度,东南沿海航运事业迅速发展起来。

知识出处

台州海运海港发展史

《台州海运海港发展史》

本书共十五章,内容包括:台州海域和远古越沤的海上活动、瓯越兴起和东海王国海洋海交的开拓、秦汉章安古巷的崛起及海运兴衰、三国两晋海外拓展和临海郡的海航海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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