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明世宗实录》卷八十二“嘉靖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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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黄绾年谱简编》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3491
颗粒名称: 9.《明世宗实录》卷八十二“嘉靖六年十一月”
分类号: K05
页数: 1
页码: 105
摘要: 丙申,上遇礼部,“冬已过半,气未凝寒,雨雪愆期,咎在朕躬,朕宫中亦既露祷,其令顺天府官祠、城隍、礼部祠、诸宫庙,务以诚格”。
关键词: 史料学 文史资料

内容

丙申,上遇礼部,“冬已过半,气未凝寒,雨雪愆期,咎在朕躬,朕宫中亦既露祷,其令顺天府官祠、城隍、礼部祠、诸宫庙,务以诚格”。大学士张璁等言: “臣等本为书生,偶因一得之愚,误蒙圣眷,相继登进,臣约会桂萼、方献夫、霍韬、黄绾、熊浃五人在于东阁,告之曰‘吾辈居此要职,若不能平其心思、公其好恶、各修本职以收治平之功,是负吾君、获罪于天也。祖宗法不可变,只在修举废坠而已’。各警省而退。臣观天下之事,修举与纷更,大有不同,理乱所关, 亦甚相远。皇上前日清翰林科道等官,是修举祖宗之法也。或有不察,多为过高之论、难行之事,是纷更祖宗之法,生乱之媒也。皇上于诸臣言之当否,宜无不察。而愚臣终不能无虑焉者,恐未免有违过高难行,以滋纷更之说者也。”疏入。上批答曰:“览卿所言,具见持慎至意。卿以道辅朕,以谨饬身,谅无所失, 不必过虑,惟慎终如始也。他人有泛高不经之论,卿宜明指可否告朕,庶不失于扰乱我祖宗良法。善政无可更者,惟守而行之可也。前日黜科道、考翰林, 预弭后患耳。不容姑息,余无可议。今当修之务,止要整饬边备以制御夷狄, 重究赃吏以伸雪民冤,此朕所在怀也。卿可展布忠诚,匡朕冲昧。萼等各宜酌审而为之,实不可自陷也。”(pp.1846—1847)

知识出处

黄绾年谱简编

《黄绾年谱简编》

本书是研究浙江台州籍阳明学者——久庵先生黄绾的专著,所录文献,上起谱主生年即明宪宗成化十六年庚子(1480),下讫谱主卒年即明世宗嘉靖三十三年甲寅(1554),凡七十五年,再现黄绾的生命历程与学术思想,涉及与谱主有关的重大历史事件以及谱主家事、师友交游、仕宦活动、诗文撰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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