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清政府的“文字狱”和征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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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台州藏书史》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2476
颗粒名称: (二) 清政府的“文字狱”和征书活动
分类号: G259.29
页数: 2
页码: 91-92
摘要: 为了加强统治,清政府一方面残酷镇压汉族人民,另一方面又加强思想控制,对一切不利于他们统治的思想言行进行残酷镇压,大兴文字狱。清代的文字狱主要集中于清初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其中著名的有“明史狱”、“南山集狱”和“查嗣庭狱”等。在浙江,涉及面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即是雍正时制造的“吕留良一案”。吕留良,浙江桐乡人,康熙间曾拒绝“博学鸿词”的推荐,著书鼓吹反满思想,强调“华夷之分”,后又削发为僧以示抗议。湖南人曾静发动谋反,后查明是受吕留良学说的影响。吕留良与其子葆中被剖棺戮尸,吕葆中之子斩立决,其他吕氏子孙、亲友被牵连者无数。但他为人豪直,义气冲天,不满于此案,仗义上疏,招致入狱。
关键词: 图书史 藏书 台州

内容

为了加强统治,清政府一方面残酷镇压汉族人民,另一方面又加强思想控制,对一切不利于他们统治的思想言行进行残酷镇压,大兴文字狱。清代的文字狱主要集中于清初的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其中著名的有“明史狱”、“南山集狱”和“查嗣庭狱”等。在浙江,涉及面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即是雍正时制造的“吕留良一案”。吕留良(1629—1683),浙江桐乡人,康熙间曾拒绝“博学鸿词”的推荐,著书鼓吹反满思想,强调“华夷之分”,后又削发为僧以示抗议。湖南人曾静发动谋反,后查明是受吕留良学说的影响。于是案发。吕留良与其子葆中被剖棺戮尸,吕葆中之子斩立决,其他吕氏子孙、亲友被牵连者无数。
  被卷入此案的台州人有齐周华。齐周华(1698—1768),天台人,字漆若,号巨山。他本与此案无涉。但他为人豪直,义气冲天,不满于此案,仗义上疏,招致入狱。出狱后便心灰意懒,无意于功名,云游四方。晚年归家,将自著《名山藏副本》呈浙江巡抚熊学鹏作序,并再上《为吕留良事独抒己见奏稿》,熊目为大逆不道,呈报朝廷,遂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被下诏“凌迟处死”。他的著作也被列入禁书之列,被销毁。
  大兴文字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文化和典籍的流传,“其搜采各书,并有来自挟种族之愧,不愿以‘胡’字、‘虏’字、‘夷’字加诸汉族以外族人,触其禁讳,于是毁弃灭迹者有之,砍削篇幅者有之,至明代野史、防禁尤力,海内有收藏者,坐以大逆,诛戮累累。”①清代的学者惧怕文字狱,一些学术领域,特别是对明末清初的历史,不敢触及,影响了学术的发展。
  清政府除采取禁书、文字狱外,又采取了征书和组织编纂大型图书活动, 显示了朝廷对图书文化的重视,客观上又促进了社会上藏书、读书风气的发展。
  乾隆三十八年(1773),清政府集中大批文人开始编纂《四库全书》。当时乾隆曾发布诏书,向全国各地征集各种图书,以备采录,并说明用后一律发还。浙江一些著名藏书楼均有书进呈。乾隆对某些进呈图书特多的藏书楼,如宁波范氏天一阁、杭州汪氏开万楼等,赐予《古今图书集成》以及御制诗,这种双重的物质和精神的奖励,在当时被视作无上的光荣。在一系列血腥的文字狱中饱受惊吓、无所适从的文人学者由此发现“柳暗花明”的前景, 受到莫大的鼓舞和激励,于是有更多的人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藏书活动中去。

知识出处

台州藏书史

《台州藏书史》

本书一是论述台州私人藏书。该部分以时代为主线,上溯两宋,下迄近代,结合经济、政治、文化背景,先对当今台州市境内的私人藏书家群体,分别从个体上进行探讨和研究。接着从总体上,对台州私人藏书文化进行解读,总结出台州私人藏书的五个特点,并结合当今形势,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论述台州其它藏书。以佛道藏书为主,兼及官府和书院藏书。对台州最主要的道观寺院的藏书作了简要介绍,并对台州佛道藏书的内容及来源进行分析。尤其是佛寺藏书,因其对日韩佛教界产生过重要影响,本书还特地列出一章节详细介绍台州与日韩的书籍交流,以作为台州与这两国文化交流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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