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明代(1368—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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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台州历代郡守辑考》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1885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明代(1368—1646)
分类号: D691.42
页数: 32
摘要: 明朝初年,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建制承袭元朝。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和左右丞相,总管一省军、政、司法。洪武九年,浙江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十一、属州一、县七十五。台州府,领县五:临海、黄岩、天台、仙居、宁海。成化五年十二月,朝廷以黄岩县之太平乡置太平县。明代以知府为府一级的行政长官,管辖州县。按民国《台州府志》,所著录明台州府知府七十一人。
关键词: 郡守 研究 台州 古代

内容

明朝初年,中央和地方的政治建制承袭元朝。中央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总掌全国大政。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和左右丞相,总管一省军、政、司法。洪武九年(1376),浙江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十一、属州一、县七十五。台州府,领县五:临海、黄岩、天台、仙居、宁海。成化五年(1469)十二月,朝廷以黄岩县之太平乡置太平县(今浙江温岭)。明代以知府为府一级的行政长官,管辖州县。按民国《台州府志》,所著录明台州府知府七十一人。

知识出处

台州历代郡守辑考

《台州历代郡守辑考》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本书以时间为线索,梳理了台州地区行政管理的历史沿革、历代职官设置、主政方针以及历史评价等。在回顾历史的同时,又融入了对现实行政管理的关怀,从历史中发掘对当下行政区划、管理机制、行政人员个人道德修养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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