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浙江温岭大溪塘山东瓯国贵族墓发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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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瓯丛考》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1794
颗粒名称: 二、浙江温岭大溪塘山东瓯国贵族墓发掘报告
分类号: K878.8
页数: 15
页码: 392-4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浙江温岭大溪塘山东瓯国贵族墓发掘报告。
关键词: 陵墓 文化遗址

内容

概况一、自然环境与历史沿革温岭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隶属台州地区。北接黄岩和路桥两区,西界温州地区的乐清市,南与玉环县接壤,东临大海。全境地形属沿海丘陵平原区, 地势自西向东逐渐降低,斜入东海。西部、西南部和西北部为雁荡山脉延伸的丘陵山区,以与乐清、黄岩交界处的太湖山为全境最高峰。中部、东部和北部为平原,地势平坦,河流交错,系温黄平原的组成部分。金清港是境内的主要河流,其较大的支流有二十四弓河、木城河、运粮河、保收河等。
  温岭原属黄岩,建置较晚,明成化五年析黄岩南境的方岩、太平、繁昌三乡置太平县,民国三年改称温岭县。
  墓葬位于今黄岩、乐清、温岭三市(区)接壤处的温岭市大溪镇塘山村北面,塘岭南麓,这里与黄岩区地界仅有海拔270多米的塘岭之隔,东距温岭市区约20公里,北距黄岩区城30余公里。这里有广阔的塘岭南麓之坡地,墓葬坐落在一个狭窄的山间岙地上,东、西、北三面紧挨山坡,高山环抱,南面广阔的山间盆地,前有龙山、虎山东西遥相呼应,远方为方岩(王城山)胜景,地理环境十分优越。墓葬之南不足1公里处,分布有一座古城遗址,俗称大溪古城, 当地一直传说为“徐偃王城”,经过考古调查与试掘,探明此城实系一座西汉初期的东瓯国城址。2003年,在墓葬北面约100米的山岙处,塘山村村民在新建清福寺时曾发现过一座西汉初期的东瓯国小墓。
  二、发现与发掘经过2004年,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当地文物部门调查并发现了该墓葬,后经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派员赴实地调查勘探,确认了该墓葬。由于过去几年,当地村民曾在墓葬东头取土,对墓葬造成了较大程度的破坏。经国家文物局批准, 2006年9—11月,由温岭市政府出资,对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墓葬编号温塘M1。发掘工作由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温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共同参与。发掘工作得到了温岭市市政府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高度重视,大溪镇政府和塘山村村委对发掘工作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与配合。参加发掘工作的有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陈元甫、黄昊德和郎剑锋,温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张淑凝和叶艳莉,大溪镇文化站的林太富,陈元甫任领队。
  器物修复周建初,器物绘图黄昊德、郎剑锋,描图岳友军,器物照相李永嘉。
  $%&'() 墓葬形制系一座带墓道的长方形深土坑木椁墓,通长27.5米,墓道朝西, 方向260度。墓上堆筑有高大的封土,墓外设置有陪葬器物坑。
  一、封土墓葬封土保存较好,封土呈东西向分布,隆起明显,顶部比较平整。发掘前,封土上曾经开垦种植,封土原形已有改变,但从整体观察,原先应呈长方形覆斗状。现存封土东头已有一部分为村民取土所破坏,东西残长30米,南北宽18米左右,中心高2米。封土堆筑南、北两部分存在明显的差异,南部为由较纯净的红土、黄土和红褐色土组成的五花土,结构比较紧实。北部土色偏灰,内含大量砾石,结构松散,此类封土同墓地原生土层一致,当用挖掘墓坑所得原土回封。封土中未见明显的分层夯筑迹象,剖面上可观察到封土中心部位曾经有过坍塌与下陷现象,表明当时墓内有巨大的木椁葬具。在东部封土正中,发现一个敞口状圆形盗洞,口径2.5米,内填碎石。
  二、墓道墓葬坐东朝西,西壁正中设有墓道。墓道呈逐渐向坑内倾斜的斜坡式,底部斜平,两壁微敞,外段略宽于内段,平面分布略向南扭偏。墓道长12米以上,底宽2.3—3、上口宽3—3.4米,与墓坑连接处深3.4米。在墓道与墓坑的连接部位,不见多数墓葬中常见的墓道高出墓底的断坎,而是由墓道一直向坑内斜向延伸,直接与墓坑底部相连接。由于墓地土质为深厚的砾石层,土含沙性,又夹大量砾石,结构松散,因此,墓道两壁在加工上显得不够整齐。
  三、墓坑墓坑开口于砾石层中,平面呈东西向长方形,规模较大,坑口长15.5、宽6—7米,坑底长13.5、宽4.5米,坑深3.7米。墓道在西壁正中,墓葬整体平面呈“甲”字形,方向260°。墓坑的东壁和北壁比较整齐陡直,南壁曾经坍塌, 显得不甚整齐。坑内填土并不讲究,未见填炭填膏泥现象,大多采用一般的纯净黄土填筑,局部用挖坑所得原土回填,内含较多的砾石。填土未见分层夯筑现象,结构较为松散。墓内棺椁早已腐朽不存,封、填土中心剖面上,可见因棺椁朽烂消失而形成的往下坍塌下陷现象。坑底两侧各留有一条当时垫置棺椁的纵向枕木沟,沟宽0.2、深0.1米。根据枕木沟的分布状态和填土的平、剖面迹象,可以判定当时木椁分为前、后两室,前室较短较窄,长4.4、宽2.45米。
  后室较长较宽,长7.1、宽2.9米,椁外填筑挖坑所得之土,土内夹大量砾石,剖面上显示的椁外填土与椁内塌土之间的分界线呈垂直状态,据此迹象可以判定原先系矩形箱式木椁,木椁高1.5米左右。
  墓葬在古代已遭盗掘,墓主身边的玉饰品等珍贵文物已基本被洗劫一空。
  墓内残存随葬器物共计34件,其中玉器2件,其余全部为陶瓷器。玉器分别为1件玉璧和1件残玉觿。陶瓷器质地有原始青瓷、印纹硬陶、印纹软陶、硬陶和泥质陶等五类,器形有匏壶、双耳罐、瓮、瓿、钵、杯、鼎和纺轮。其中数量较多的是敛口双耳罐、匏壶、纺轮这三种器物,分别为10件、5件和11件。出土时,体形较大的器物较为集中地分布于后室的前部与后部,而纺轮多置于后室中部。前室出土器物很少,仅发现1件玉璧和1件硬陶瓿。
  四、墓外陪葬器物坑墓外设置有一个陪葬器物坑。器物坑位于墓道南侧5.5米处的封土边缘,未被封土所覆盖。器物坑开口于耕土层下,埋藏很浅,长期来在地面的耕种过程中,对器物坑的扰乱十分严重,大部分已被破坏。发现时,保存范围已很小,原先整个坑的平面形状与范围大小已无法搞清。残存部分东西长约1.5、南北宽1.0米。出土的残存器物共28个编号,皆为仿青铜的陶质乐器, 器形有镈、F于和磬,其中镈5件,F于3件,磬18件。另有句鑃柄和一些无法辨明器形的残片,说明原先还有句鑃与其他乐器的存在,该器物坑应是专门放置乐器的“乐器坑”。出土器物中除1件镈为硬陶外,其余皆为泥质红陶,质地显得十分松软。出土时器物排列紧密,相同器类集中一起,镈和F于竖立摆放,众多的磬上下叠压平置。
  *+,%-. 一、墓内出土随葬器物该墓古代曾遭盗掘,墓内残存随葬器物共34件,依质地可分为原始青瓷、印纹硬陶、印纹软陶、硬陶、泥质陶、玉器等,以硬陶、印纹软陶和泥质陶为主, 原始青瓷、印纹硬陶、玉器较少。器物种类有匏壶、罐、瓿、鼎、钵、瓮、杯、纺轮、玉璧、玉觽等,现依质地分述如下: 1. 原始青瓷器共2件。烧成温度高,质地硬,胎灰白色。施釉不及底,釉层未完全烧结玻化,失釉及脱釉现象严重,器形为瓿和匏壶。
  瓿 1件(M1:31)。侈口,宽肩,肩上有对称桥形双耳,上腹扁鼓,最大腹径在近肩部,腹径大于器高,下腹斜收,平底微内凹,肩部施青绿色釉,采用淋釉法施成,无明显的施釉边界线,釉面未完全烧结玻化,无光亮感,有脱釉现象,内底着釉。肩和上腹部饰五组刻划弦纹,每组3—4道。口径13.7、腹径32.0、底径20.9、高18.9厘米。
  匏壶 1件(M1:19)。匏瓜形。小直口,圆管状高颈上细下粗,广斜肩, 上腹扁鼓,下腹斜收,平底略内凹,最大腹径位于近肩部,腹径大于器高,肩部有对称桥形双耳。施釉不及底,釉层薄,呈青绿色,有脱釉和失釉现象。肩和上腹部刻划四组弦纹,每组六道。口径4.3、腹径20.0、底径12.6、高15.1 厘米。
  2. 印纹硬陶器共3件。烧成火候高,质地坚硬,均用泥条盘筑法成型,内壁可见明显的制作痕迹。往往通体拍印方格纹,肩与腹部有几道抹去方格纹后留下的凹痕。
  器形有瓮与罐两类。
  瓮 1件(M1:5)。胎呈紫红色,器形大。敞口,沿面略内凹,折颈,广弧肩,上腹圆鼓,下腹斜剧收,平底略内凹,最大径位于近肩部。通体拍印方格纹,肩腹之间有六道抹去方格纹后留下的凹痕。口径23.4、腹径58.0、底径24.5、高58.0厘米。
  罐 2件。器形基本一致。敛口,双耳,圆鼓腹,平底,通体拍印方格纹。
  标本M1:2,灰白色胎。敛口,无颈,溜肩,圆鼓腹,平底微凹,最大径位于中腹,腹径大于器高,器形显得矮畔,肩有对称桥形双耳。通体拍印方格纹,肩和下腹部有数道抹去方格纹后留下的凹痕。口径14.4、腹径23.2、底径16.0、高18.5厘米。
  标本M1:9,紫红色胎。敛口,无颈,溜肩,鼓腹微垂,平底,最大腹径位于中腹略偏下,腹径大于器高,肩有对称桥形双耳。通体拍印方格纹,肩部有一周抹去方格纹的凹痕,下腹部分方格纹被抹去。底面可见圈状垫烧或叠烧痕。
  口径11.7、腹径18.0、底径13.6、高14.9厘米。
  3. 印纹软陶器共8件。器形全为敛口双耳罐,也系泥条盘筑法成型,通体拍印有方格纹。它与印纹硬陶的区别是烧成温度低,质地软,胎和器表均呈土黄色。其形制和大小基本一致。形制特征为:敛口,无颈,溜肩,圆鼓腹,平底,最大径位于中腹,腹径大于器高,肩设对称桥形双耳。通体拍印方格纹,肩部有1—2道抹去方格纹后留下的凹痕。
  标本M1:3,口径11.8、腹径18.8、底径12.8、高15.4厘米。
  标本M1:10,口径12.5、腹径20、底径13.7、高16.8厘米。
  标本M1:8,口径12、腹径19.2、底径14.5、高16.8厘米。
  标本M1:4,口径11.8、腹径19.2、底径13.2、高16.6厘米。
  标本M1:12,口径12.8、腹径19.2、底径13.6、高15.8厘米。
  标本M1:1,口径12.5、腹径19.6、底径12.8、高16.2厘米。
  标本M1:11,口径12.5、腹径19.2、底径12.8、高16.2厘米。
  标本M1:7,口径12、腹径19.6、底径13、高16.6厘米。
  4. 硬陶器共10件。这类器物烧成火候高,质地与印纹硬陶相同,但没有拍印纹饰, 只有一些简单的刻划纹。器形有匏壶、瓿、钵、纺轮等,其中以匏壶、纺轮为多。
  匏壶 3件。其共同特征是:匏瓜形。圆管状高颈上细下粗,广肩,肩有对称桥形双耳,腹部较扁,平底,最大腹径位于近肩部。肩和上腹部饰刻划弦纹。依颈、腹部的差异,可分二型。
  A 型:1件。(M1:29)。器表呈灰褐色。口微敛,颈部斜直,颈较粗,上腹扁鼓,下腹部斜收,腹径略大于器高。肩与上腹部刻划四组粗深的弦纹。口径4.8、腹径17.6、底径11.2、高17.2厘米。
  B型:2件。直口,颈部较A 型细,上部较直,下部斜。
  标本M1:22,器表呈紫红色。扁圆腹,腹径大于器高。肩与上腹部刻划五组粗深的弦纹,每组两道。口径4.2、腹径16、底径11.4、高15.1厘米。
  标本M1:20,器表呈灰褐色。扁圆腹,腹径略小于器高。肩与颈部刻划五组细密弦纹。口径4.2、腹径16.4、底径13、高16.6厘米。
  瓿 1件(M1:34)。表呈灰色。侈口,广弧肩,上腹扁鼓,下腹斜收,平底微内凹,最大腹径位于近肩部,腹径大于器高,肩腹交界处有对称桥形双耳。
  肩和上腹部饰刻划弦纹四组,每组六道。口径11.8、腹径26.6、底径16.6、高13.1厘米。
  钵 1件(M1:30)。灰色胎,紫红色器表。敛口侈沿,圆弧肩,斜收腹,平底,体形较大。肩部饰刻划弦纹,外壁可见套叠装烧痕迹。口径26.4、底径16.8、高9.4厘米。
  纺轮 5件。算珠形,剖面呈菱形,中有圆孔。按纹饰的有无分二型。
  A 型:2件。器表饰弦纹。
  标本M1:15,紫红色胎,器表饰两组细弦纹,每组三道,直径2.7、孔径0.4、高1.8厘米。
  标本M1:26,紫红色胎,器表饰有两道凸粗弦纹,直径3.2、孔径0.6、高2.6厘米。
  B型:3件。器表素面。
  标本M1:16,灰色胎,直径3.0、孔径0.6、高2.3厘米。
  标本M1:13,紫红色胎,直径2.15、孔径0.5、高2.3厘米。
  标本M1:14,紫红色胎,直径2.5、孔径0.5、高2厘米。
  5. 泥质陶器共9件。烧成火候低,质地松软,胎呈黄色或红色,均手制成型。纹饰主要为刻划的弦纹、水波纹和用篦状器施成的戳点纹,另有少量拍印的方格纹。
  器形有匏壶、盖杯、鼎、纺轮等。
  匏壶 1件(M1:32)。泥质红陶。匏瓜形。小直口,圆管状高颈上细下粗,上腹部圆鼓,下腹斜收,平底微凹,最大腹径位于近肩部,腹径小于器高,肩有对称桥形双耳。肩与上腹部刻划五组弦纹,每组五道。口径4.2、腹径15.2、底径9.8、高17.6厘米。
  盖杯 1件(M1:25)。泥质红陶,质地稍硬。杯身为敛口状子母口,斜直腹,腹较深,平底略内凹。上有拱形盖,盖纽呈喇叭形。盖面间隔饰有4组弦纹和3组篦点纹,在纹饰之上再贴饰基本等距离分布的三个小泥饼。杯身间隔饰有6组刻划弦纹和5组水波纹,口径9.2、底径7.1、通高13.7厘米。
  鼎 1件(M1:6)。泥质红陶。釜形鼎,盘形敞口,口径大于腹径,口沿上设对称小环形立耳,腹部微鼓,圜底近平,底部有三个方柱形足,三足未等距分布。外底部拍印方格纹,其余素面。口径27.0、腹径24.0、腹深14.0,通高22.0厘米。
  纺轮 6件。算珠形,剖面呈菱形,中有圆孔。按纹饰的有无分二型。
  A 型:4件。器表饰弦纹。
  标本M1:18,泥质灰胎黑衣陶,器表饰四道粗凸弦纹。直径2.6、孔径0.4、厚2.2厘米。
  标本M1:23,泥质灰胎黑衣陶,器表饰六道粗凸弦纹。直径2.8、孔径0.5、厚2.0厘米。
  标本M1:24,泥质灰胎黑衣陶,器表饰六道粗凸弦纹。直径2.5、孔径0.6、厚2.1厘米。
  标本M1:28,泥质灰陶,器表饰浅细弦纹。直径3、孔径0.5、厚2.2厘米。
  B型:2件。器表素面。
  标本M1:27,泥质红陶。直径2.9、孔径0.5、厚2.4厘米。
  标本M1:17,泥质灰胎黑衣陶,器表有刻划符号。直径2.8、孔径0.6、厚2厘米。
  6.玉器共2件。璧和觿各1件。
  壁 1件(M1:33)。青玉质,较多部位因受沁而呈鸡骨白。圆形,体扁薄,外缘平直,内缘略斜,近内、外缘处各有一道浅细的廓线。两面均在隐格纹内满饰谷纹,谷纹排列整齐。直径13.6、孔径4.2、厚0.4厘米。
  觿 1件(M1:21)。白玉质,残,仅存尖部。弯角形,横断面呈扁方形,端头宽而扁,残长3.0、厚0.3厘米。
  二、墓外陪葬器物坑出土器物器物坑内共残存器物28个编号,均为仿青铜器的陶质乐器,经拼对修复起来的器物26件,另有2件已无法拼对复原。这些乐器除1件镈为硬陶外, 其余均为泥质红陶,火候很低,质地极为松软,器表多剥落严重,纹饰显得不清,器形有镈、F于和磬。
  镈 5件。其中1件硬陶,4件为泥质红陶。根据纽式的差别,可分二型。
  A 型:3件。均为兽形纽,器形基本相同,大小不一,原应编为一组。平舞,平于,镈身呈合瓦形,上窄下宽,两侧斜直。每面钲部的左右两侧均有十分低矮的乳丁状圆枚,每侧三组,每组三个,横向排列。钲部和各组枚之间均有一条凹弦纹作为界格栏线。钲部、舞部、篆部和鼓部均素面。
  标本M1Q:9,硬陶,大部分未烧透,呈土红色,质地软,烧成处则呈灰色, 质地硬。舞上纽已断脱。舞修13.6、舞广11、铣间17、鼓间14.8、残高15 厘米。
  标本M1Q:10,泥质红陶,舞修13.6、舞广11.8、铣间16.2、鼓间15、纽高4.6、通高21.4厘米。
  标本M1Q:11,泥质红陶,舞修11.6、舞广9.8、铣间15.4、鼓间13.2、纽高4、通高16.6厘米。
  B型:2件。铃形小镈,扁半环形纽。器形基本相同,大小相近。除纽为扁半环形和体形较小外,其他特征均与A 型相同。由于质地疏松,器表多处剥脱,低矮的乳丁状圆枚和凹线已大多很不清晰。
  标本M1Q:1,泥质红陶,舞修8、舞广6.4、铣间9、鼓间7、纽高2.8、通高11.4厘米。
  标本M1Q:8,泥质红陶,舞修7.6、舞广6.4、铣间8.8、鼓间6.8、纽高3.4、通高9.6厘米。
  F于 3件。个体均较大,器形基本相同,大小相近。泥质红陶,质地松软,均为手制成型。顶呈浅盘式,圆肩,筒形深腹,中段微束,下口微敞,略成喇叭形,平于。顶上有方条半环形纽,纽根贴饰卷云纹。中段腹部外表保留有直向的瓦楞状刮削痕。根据形式特征的差异,可分二型。
  A型:2件。肩部有凸脊,肩径超过于径,腔体最狭处在中线以下。肩脊以上饰一组刻划水波纹,肩脊以下依次饰一组刻划水波纹和两组刻划弦纹,鼓部在两组刻划弦纹之间饰由多重线组成的刻划三角形纹。
  标本M1Q:2,盘径18.5、纽高3.3、于径21、通高38厘米。
  标本M1Q:4,盘径18.8、纽高3.2、于径20.8、通高36.8厘米。
  B型:1件(M1Q:3)。肩部无凸脊,肩径与于径相等,腔体最狭处在中线,下口较A 型略敞。肩部间隔饰3组刻划水波纹和三组刻划弦纹,鼓部在2 组刻划弦纹之间饰由多重线组成的刻划三角形纹。盘径18.8、纽高3.8、于径23、通高37.6厘米。
  磬 18件。均为泥质红陶,质地松软,器表均有剥落现象。形制基本一致,大小略有差异。鼓与股之间上边为曲尺形,两者的夹角大于90°,分界清楚,其间有一个可用于系挂的小圆孔;下边为弧形。鼓略长于股,宽度则基本相等,端头齐平。器身两面均素面无纹。
  标本M1Q:17,鼓修10.2、鼓博3.6、股修8.2、股博3.8、佝孔1.2、厚1.2 厘米。
  标本M1Q:22,鼓修12.3、鼓博5.1、股修9、股博4.8、佝孔1、厚1.5 厘米。
  标本M1Q:6,鼓修13.0、鼓博6.4、股修11.0、股博6.0、佝孔1.0、厚1.4 厘米。
  / " " ( 一、墓葬年代推断从墓内出土器物看,纺轮、匏壶和拍印方格纹的敛口双耳罐,是本墓中出土数量最多的三种器物。纺轮的时代特征不强,无法作断代上的判断。匏壶和拍印方格纹的敛口双耳罐,不见于浙江地区的战国墓葬,以往仅在东南沿海的台州路桥等地曾零星出土过少量匏壶,但这种匏壶在福建及两广地区秦汉墓中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随葬器物,特别是闽北的崇安、浦城、建瓯、邵武,闽江下游的闽侯、福州等地经常发现,①武夷山崇安汉城遗址中就有较多的匏壶出土。拍印方格纹的敛口双耳罐,在福建崇安汉城遗址中更为多见,两相比较, 不但器形相同或相似,而且往往在肩或腹部有抹去几周方格纹的装饰特征也完全一致。可见,这两种器物都是西汉早期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比较流行的器物,具有强烈的地区特点和时代特征。本墓出土的其他器物,如通体拍印方格纹的印纹硬陶瓮,肩或上腹部刻划弦纹的硬陶双耳瓿、钵,以及泥质陶的鼎,也可在崇安汉城遗址出土物中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实物。② 由此可以判定,塘山M1应该是一座西汉初期的墓葬。
  二、墓葬国属和墓主人身份分析从历史背景看,西汉初期,浙江东南沿海地区,曾有东瓯国的存在。根据有关文献记载,战国中期楚败太湖地区的越国之后,一部分越国的王族被楚所迫,带着部分越国遗民南逃到了浙江东南沿海以及福建一带,与当地土著越人融合在一起,并很快成了他们的领袖。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越王勾践之后无诸和摇先率东越人“佐诸侯灭秦”,参加反秦斗争的农民起义,后又在楚汉争雄中站在刘邦这一边佐汉击楚,“汉击项籍,无诸、摇率越人佐汉”。刘邦建立西汉后,论功行赏,作为东越首领的无诸和摇,自然也受到刘邦的犒赏。汉高祖五年(前202),先“复立无诸为闽越王,王闽中故地,都东冶”。后在孝惠三年, 当时还是闽君的摇也被汉朝廷分封为东海王。《史记·东越列传》:“孝惠三年(前192),举高帝时越功,曰闽君摇功多,其民便附,乃立摇为东海王,都东瓯, 世俗号为东瓯王。”闽越国的地望主要在福建地区,东瓯国是从闽越国中直接分封出来的,它的地望与地域范围史书中虽无明文记载,但多数学者都认为主要就在今天浙江东南沿海的温州、台州和丽水地区。“至建元三年(前138),闽越发兵围东瓯。东瓯食尽,困,且降,乃使人告急天子。”汉武帝派严助领会稽兵救东瓯,“遂发兵浮海救东瓯。未至,闽越引兵而去”。闽越王自知敌不过汉兵,企图吞并东瓯的野心未能得逞。东瓯王也估计自己的力量敌不过闽越,迟早将被吞并,因此乘汉兵援救之机,主动请求撤王归汉。汉武帝同意东瓯的请求,“东瓯请举国徙中国,乃悉举众来,处江淮之间”。东瓯国从此国除。东瓯国自西汉孝惠三年(前192)受封立国起,至建元三年(前138)因惧怕闽越国的兼并攻击而请求撤王归汉,率四万民众迁徙江淮之间止,在西汉初期一共存在了54年时间。温岭市地处东南沿海,现隶属台州地区,其西境直接与温州地区的乐清市相连,可见,温岭大溪塘山M1所在的地理位置,正处在当时东瓯国的地域范围之内,其年代也正与东瓯国的存续时间相吻合。由于东瓯国是从闽越国中分封出来,他们都为越王勾践后裔所建,其文化内涵与闽越国的一致性也是合乎情理的事情,两者都具有明显的越系文化特征。因此,从出土随葬品的情况看,大溪塘山M1也完全符合东瓯国应有的文化特征。由此又可判定,塘山M1应该是一座西汉初期东瓯国的墓葬。
  该墓规模巨大,它不但是迄今为止台州地区乃至整个浙江东南沿海地区发现的最大一座西汉墓葬,也是浙江全省目前发现的规模最大的一座西汉墓。
  虽因早年被盗,墓内没有出土高规格高品位的青铜礼器和礼仪用玉,但其巨大的规模足以表明墓主人的身份决非一般。更何况墓外还专门设置有一个陪葬器物坑,坑内陪葬有大量仿青铜的镈、F于、磬、句鑃等陶质乐器。这种陶质乐器,虽是专门为随葬而制的明器,并无实用价值,但它模仿实用的青铜器,其体形的大小和形制与花纹,都与实用的同类青铜器相一致。把它随葬于墓内,与实际能使用的青铜乐器有着相同的意义,和中原贵族墓葬随葬青铜乐器性质相同,同样是墓主人生前有很高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此外,在这座大墓之南不足1公里,还有一座古城遗址的存在,按文献记载,此城为传说中的“徐偃王城”,现经过先后三次调查试掘,根据城内的地层关系和出土遗物,已完全排除了是“徐偃王城”的可能性,可以肯定实际上是一座西汉初期的东瓯国城址,甚至不能完全排除是东瓯国国都王城的可能性。这些情况都足以说明,温岭大溪塘山M1应该是一座东瓯国的上层贵族墓。
  三、几点认识1. 塘山西汉东瓯国贵族大墓的发现,是浙江考古的又一重要成果。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浙江东南沿海地区的考古工作一直显得比较薄弱,尤其是对于西汉东瓯国文化的考古研究显得更为欠缺,正式的考古发掘工作从未有过开展。一直来对于东瓯国的文化遗存和遗物,从未有过明确的发现与认定,一些未属正式发掘出土的零星发现,也很难与东瓯国进行直接的联系。东瓯国的文化面貌一直显得模糊不清,我们对东瓯国文化的认识也基本是一片空白。
  因此,这次温岭大溪塘山东瓯国上层贵族墓葬的发现,是首次经正式考古发掘确认的东瓯国墓葬,是第一次获得的关于东瓯国文化的考古发掘资料,终于填补了以往对东瓯国考古的空白,这无疑是东瓯国考古工作的重要突破。它的发现与发掘,必将有力地促动对东瓯国文化考古研究工作的展开与深入,成为东瓯国文化考古研究工作的历史性起点。
  2. 塘山西汉东瓯国贵族大墓的发现,对于我们认识东瓯国的墓葬,特别是东瓯国上层贵族墓葬的葬制、葬俗和内涵特征,认识东瓯国文化的基本面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使我们对东瓯国文化的基本面貌开始有了初步的了解。从墓葬形制看,塘山M1有长方形覆斗状的封土,系带斜坡式墓道的长方形深土坑木椁墓,这些都是春秋战国时期宁绍和杭嘉湖地区越国上层贵族墓葬普遍使用的形制。而在墓外专门设置陪葬器物坑的特殊葬俗、器物坑的基本位置和坑内埋葬大量仿青铜陶瓷乐器的特点,也恰恰与近几年在长兴、安吉、杭州等地发现的越国上层贵族大墓完全相同。① 从内涵特征看,出土的随葬器物中,不论是原始青瓷、印纹硬陶和硬陶的质地,还是瓮、罐、瓿、钵等器类组合与器形特点,或者是拍印的方格纹、刻划的水波纹和篦点纹等纹饰,也都强烈地表现出越系文化的特征。由此可见,塘山M1虽是一座西汉初期的东瓯国墓葬,但它不论是墓葬形制还是文化内涵,仍完全是一座具有越文化特征的墓葬,说明从文化面貌上比较,西汉东瓯国文化仍应属于越文化的范畴,是越文化在这一地区的延续。《史记·东越列传》:“闽越王无诸及东海王摇者, 其先皆越王勾践之后也,姓驺氏。”文献记载闽越国王无诸和东海国王摇均系越王勾践之后裔,而东瓯国又是后来从闽越国中分封出来。温岭大溪塘山东瓯国贵族墓葬的出土物,与闽越国文化面貌相一致,在文化属性上共同表现出它们应该属于越系文化的范畴,说明它们与越文化之间确实具有文化上的传承关系,这一考古资料可以印证东瓯国为越王勾践后裔所建的史实。
  3. 塘山西汉东瓯国贵族墓葬的发现,对于认识大溪古城遗址的性质,探索东瓯国建都的地望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史记》卷一百十四《东越列传》记载:“闽越王无诸及东海王摇者,其先皆越王勾践之后也,姓驺氏。……汉击项籍,无诸、摇率越人佐汉。汉五年,复立无诸为闽越王,王闽中故地,都东冶。孝惠三年,举高帝时越功,曰闽君摇功多,其民便附,乃立摇为东海王,都东瓯,世俗号为东瓯王。”东瓯国的地域范围大致在今浙江东南沿海的温州、台州和丽水(处州)地区。然而,由于历史文献记述的笼统与简单,以及受考古资料的局限,对于东瓯国建都的地望问题,一直未能找到明确的答案。探索与确定东瓯国建都的地望问题,无疑成为东瓯国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有关东瓯国建都的地点究竟在何处,史学界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 一说在温州,二说在台州。其实,从有关文献记载看,东瓯建都之地应该是在今台州地区的黄岩一带。例如,《山海经·海内南经》:“瓯居海中。”郭璞注云: “今临海(台州)永宁县,即东瓯故地也。”《浙江通志》卷四十六《古迹八》在“汉东瓯国”条目中载:“《晏公类要》:‘东瓯居海中,今临海永宁县也。’《黄岩县志》:‘黄岩本东瓯地。’《万历宁海县志》:‘汉立闽君摇为王,置东瓯国,后国徙, 乃以其地为回浦,是为东部都尉。’”①再从实际的考古发现情况看,温州地区迄今为止尚未有西汉初期的城址或大墓发现,而在与温州接壤的台州地区温岭大溪,不但发现了塘山M1如此大型的东瓯国贵族墓葬,而且还有一座一直被传为是“徐偃王城”的古城遗址的存在。据南宋《嘉定赤城志》卷三十九记载: “古城,在黄岩县南三十五里大唐岭东,外城周十里,高仅存二丈,厚四丈;内城周五里,有洗马池、九曲池、故宫基址,崇一十四级,城上有高木可数十围。故老云即徐偃王城也。城东偏有偃王庙。”同属南宋时期的《舆地纪胜》一书也有相同的记载。现存大溪古城就在黄岩之南约15公里的大塘岭南麓,此地原属黄岩,而“大塘(唐)岭”之山名历经二千多年至今依然不变,城址所在位置与文献记载中的“古城”位置应是完全吻合的,因此,文献所载的“古城”,就是今日分布于温岭大溪塘山东瓯国贵族大墓附近的古城遗址。经初步的考古调查与试掘,这座古城有内城与外城,城内早期地层中的出土遗物,除了大量的筒瓦和板瓦外,所出的陶瓷器从器类、器形、质地,到纹饰特征,都与塘山M1和M2 出土器物完全一致,说明古城的年代与墓葬年代相一致,也是一座西汉初期的城址。② 从年代上看,完全可排除此为徐偃王城的可能,实际上应该是一座东瓯国的城址。可能由于古城到南宋时早荒废已久,当时南宋人看到的也早已是一座只存断墙残垣的古城遗址,已无人能知其性质与年代,因此当时只能根据“故老云”的传说,误将东瓯王城记成了徐偃王城。经过试掘,城内最早地层为西汉早期堆积,说明此城应是东瓯受封立国后新建,此前,这里并无早期城址的存在。而城内汉代地层堆积较薄,年代跨度很短,仅仅汉初一段时间,与其上宋代堆积层之间有很大时代差距的现象,又反映出该城使用时间较短,不久便废的客观事实,这恰恰也与东瓯国仅仅存续54年后就因惧怕闽越国的攻击而自请撤王归汉,举国北迁江淮,其地“遂虚”的历史背景相暗合。
  城址附近分布有塘山M1这等规模巨大的东瓯国贵族大墓,这无疑是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按照古制,陵随城走,王陵或一些高级别的贵族大墓,往往分布在都城附近。塘山M1这种高级别大型贵族墓葬在城址附近的存在, 足以表明这座古城可能并非一般城址。因此,大墓与城址共同存在的现象,无疑从考古学的角度,为认识大溪古城遗址的性质,探索东瓯国建都的地望所在,揭开长期来悬而未决的东瓯国国都地望之谜,提供了极其重要的线索,现存温岭大溪东瓯国古城很可能就是东瓯国的国都王城,东瓯国建都之处很可能就在今天台州地区的温岭大溪。当然,对大溪古城遗址的考古研究工作还仅仅是开始,要确认这种可能性存在与否,今后还需要对古城遗址和其他方面做大量深入细致的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需要获取更多的考古学依据。同时包括温州瓯江流域等其他地区,也需要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与发掘,争取获得更为丰富的考古资料来解决这一重要课题。
  (原载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浙江越墓》,科学出版社,2009年)

附注

①梅华全:《论福建及两广地区出土的陶匏壶》,《考古》1989年第11期。 ②福建博物院、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武夷山城村汉城遗址发掘报告》,福建人民出版社, 2004年。

知识出处

东瓯丛考

《东瓯丛考》

本书分五卷,内容包括东瓯史脉考、东瓯分治考、东瓯宗教考、东瓯儒学考、东瓯风物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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