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鬼节中餐:七月半路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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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台州节俗概说》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101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鬼节中餐:七月半路祭
分类号: K892.18
页数: 4
页码: 77-80
摘要: 农历七月十五日,称“中元节”,是道、佛、俗共同的节日。与正月十五的“上元节”,十月十五的“下元节”相应,上元是天官赐福日,中元为地官赦罪日, 下元为水官解厄日。中元节,道家称普渡孤魂野鬼。
关键词: 岁时节令 风俗习惯 中国

内容

农历七月十五日,称“中元节”,是道、佛、俗共同的节日。与正月十五的“上元节”,十月十五的“下元节”相应,上元是天官赐福日,中元为地官赦罪日, 下元为水官解厄日。中元节,道家称普渡孤魂野鬼。佛家依据西晋竺法护译的《佛说盂兰盆经》称为“盂兰盆节”,“盂兰”,梵语,音译,倒悬的意思,倒悬形容苦厄之状,盆是指盛供品的器皿,佛教认为供此具可解救已逝去父母、亡亲的倒悬之苦,在民间广为流传的“目连救母”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一天。在民间,俗称为“七月半”,其习俗深深地打上道、佛的烙印。
  民间认为,七月初一鬼门开,十五鬼门关。这一个月,由于阴间主管的同意,鬼可以出来活动,由于刚刚经历一夏的墓居煎熬,饥肠辘辘,所以给饿鬼施食就成为要紧之事。因此,这一天的习俗多与鬼有关。
  康熙《台州府志》载:“中元,具酒馔祀先。寺观设盂兰盆会。”综观台州民间七月半习俗,主要有请老太公(祭祖)、放水灯、放路灯三种仪式。
  “请老太公”是七月半习俗的核心,也是绵延至今的民俗活动。它是逝者的“中餐”,故显得更为隆重。这天,家家户户摆设山珍海味,以祭亡灵,供品是民间的“九大碗”,然后点上三炷清香、两支蜡烛,在天井空旷处祭拜,边拜边念念有词,意思为今天做七月半,特请老太公吃午饭,还要附带“请老太公带朋友过来吃”。这里的“朋友”,就包括上面提到的孤魂野鬼,而清明和除夕则无此俗。接着把香蜡烛插在八仙桌的香台上。祭祀时间一般约半炷香时间,最后烧“九龙会”冥纸,放三响鞭炮宣告结束。临海《竹枝词》写道:“七月十五祭鬼节,家家堂前开鬼宴。祖宗上代来受祭,赐财赐喜福寿添。” 值得注意的是,台州人做七月半的时间不是七月十五,而是提前一、二天, 以七月十三或七月十四为多。
  原因何在?这涉及到古代民间的信仰。七月半,时在望日,寺院大办“盂兰盆节”,道观则办“中元节”,这一天,民间的善男信女想必多往寺院道观跑, 加上有吃素这一习俗,七月半只能提前或延迟。传说七月十五鬼门关闭,滞后祭祖,想必我们的祖先吃不到午餐,于是,只有提前一二天过节。
  玉环县双龙乡水孔村有潘、颜两姓,做七月半时间很有特色,潘姓十三过节,而颜姓十四过。据传是清代某年,宗族争讼和解后,以示后人要互相谦让。
  今仍沿袭。① 七月半的第二个仪式是放水灯。用竹篾和纸精心制作法船,里边亭台楼阁俱全,还装进金刚罗汉等纸像并贴上“慈航普渡”等联。入夜后,拿到河边或海边,点上油烛,放入水中,焚上冥纸,让它随水漂流。远远看去,江上星星点点,蔚为壮观。清临海人黄和銮曾有一首《竹枝词》描写的就是这个场景:“中元时节兴无穷,锣鼓咚咚天后宫。放出水灯千万盏,游人争看满江红。” 七月半的第三个仪式是放路灯。以多人为一组:一人敲锣,一人打梆,一人提灯笼,一人沿途撒盐米,一人拿香烛,一人拿豆腐及一饭团(也可以是其他供品),每隔百来步还要放上桐子树叶,在树叶上放上一小块豆腐、一团饭,并燃香烛,插在事先事带着的番薯或芋头上,主摆人(点香、蜡烛者)口中念念有词,大意是叫没有下辈的孤魂野鬼,放开肚皮饱餐一顿,不要再祸害阳间中人了。放路灯的费用,多为大户人家出钱,有时是各户集资。
  从习俗上看,放水灯和放路灯都是超渡孤魂野鬼。道家认为,上元节节俗为张灯,中元节是鬼节,也应该张灯,为鬼庆祝节日。不过,人鬼有别,所以,中元张灯和上元张灯不一样。人为阳,鬼为阴;陆为阳,水为阴。水下神秘昏黑, 使人想到传说中的幽冥地狱,鬼魂就在那里沉沦。所以,上元张灯是在陆地, 中元张灯是在水里。佛家认为,亡魂在轮回途中要经过无边的苦海或冥河,因此,在通过盂兰盆斋的方式超度、解脱亡魂的同时,还须点灯照亮冥河,以指引亡魂平安过渡。放水灯的习俗,宋代就有,吴自牧《梦粱录》卷四载:中元节“后殿赐钱,差内侍往龙山放江灯之万盏,州府委佐贰官就浙江税务厅设斛,以享江海神鬼。” 因此说,要是说“放水灯”是普度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为其引路的话,那“放路灯”就是超度陆上的野鬼了。
  旧俗,台州太平县(今温岭市)东浦镇还有七月十五点坟灯、烧纸担的习俗:用一根新鲜的毛竹,将上半截劈成四支或六支,再用竹篾做成直径约十五公分的圆把劈成的竹丝撑开,接着将竹丝上端并拢扎紧成橄榄状,里面中间钉上一枝可插蜡烛用的小钉,外面糊上白纸,竹的下端削成尖形,便于插在泥土中。就做成了坟灯。纸担就是将阡张、纸元宝、金银帛纸及冥币等用纸包成包裹,外面题款:冥府,×××收。阳间,×××寄。七月十五夜,当地老百姓将坟灯插在祖先坟前,并把纸担焚烧于坟前,表示对祖先的孝敬和无比的怀念。当地传说其俗始于明朝。据说明太祖朱元璋小时家境贫寒, 父母亡故时就地埋葬。后来朱元璋当了皇帝,想起了父母的养育之恩,并决定重建父母之墓。可由于一来这么多年没有回过家乡,二来当时草草葬了父母,现在竟然找不到生身父母的遗骸了。经军师出谋,在鬼魂出没这个晚上,朱皇帝在葬父母的这座山上,凡有坟墓的地方,都点上灯,太祖亲自在山前跪下祈祷:是我父母之坟,灯就一直亮着,非我父母之坟,灯都熄灭。果然, 皇帝圣旨口一出,整座山上的灯齐刷刷地灭了,只剩下一盏。于是,朱元璋下令修筑祖坟,并在每年的七月十五夜晚都要点上灯。老百姓知道了此事,也争相仿效,相沿成俗。

附注

① 玉环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纂,《玉环县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4年3月第1版,第628页。

知识出处

台州节俗概说

《台州节俗概说》

出版地: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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