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台州节日习俗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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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台州节俗概说》 图书
唯一号: 11082002021000090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台州节日习俗的渊源
分类号: K892.1
页数: 9
页码: 3-11
摘要: 台州有悠久的历史,丰厚的文化底蕴,崇文重教的传统。考古发现,远在原始社会时期,台州就有先民在这里繁衍生息,开发着这块富饶的土地。20世纪80年代,考古学家就曾在这里发掘出大约10多万年前的人类头骨化石。
关键词: 节日 风俗习惯 中国

内容

台州有悠久的历史,丰厚的文化底蕴,崇文重教的传统。考古发现,远在原始社会时期,台州就有先民在这里繁衍生息,开发着这块富饶的土地。20世纪80年代,考古学家就曾在这里发掘出大约10多万年前的人类头骨化石。
  历年来考古发现和文物普查表明,台州区域的原始人类主要活动在灵江流域及其支流的依山傍水地带,其次是三门、玉环等沿海岛屿。商周和春秋战国时期遗址、遗存则遍布全区,较著有距今约7000年的仙居下汤遗址和距今5500 年的路桥中央山公园古遗址。
  夏、商、周时期,台州属瓯地;春秋时属越,战国时属楚,秦统一六国后属闽中郡;西汉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置回浦县,属会稽郡。汉代以前,台州是越族的重要居住区,有着越族自己的风俗。《史记·封禅书》记“昔东瓯王敬鬼”;西汉刘安的《淮南子》载越族“断发文身”。
  最早明确记载古台州风俗的当属《晋书》,记临海郡民“火耕水耨,渔猎山樵,饮食颇给”而“信鬼神,好淫祠”。可见原始的宗教信仰在古代台州长期存在,台州原住民有着自己的一套生活礼仪及习俗,可惜由于地方史的缺乏,至今没有更多的发现。
  三国、东晋时期,北方人口大批南迁,随着民族的融合,以中原文化为特色的许多北方习俗随之传入,与当地的原有习俗逐步融合。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中央政权除对当地土著居民进行严厉的管控和镇压外,同时又采取同化政策,强推中原先进文化的“教化”,北方民俗逐渐融合和取代了当地的原有习俗,并为台州土著居民所接受。如《梁书·刘潜传》记刘潜在大同十年出任临海太守,“下车宣示条例,励精绥抚,境内翕然,风俗大革。”后世台州的种种岁时习俗,此时大体上都已形成。南朝梁人宗懔的《荆楚岁时记》所记载的正月初一、五月五日、七月七日等岁时节日,在台州都有记载。
  来自北方的习俗在台州一带传播的速度相当迅速。如九月九日重阳节, 汉代的官制中开始有九月九日赐百官茱萸的定例;三国魏文帝曹丕《九日与钟繇书》解释了重阳习俗:“九为阳数,而日月并应,俗嘉其名,以为宜于长久,故以享宴高会”,可见中原一带在三国以前就形成重阳登高宴饮的习俗。此后不过一二百年,台州重阳登高的节俗便已盛行。南朝宋人孙诜的《临海记》载: “郡北四十步有湖山,山甚平正,可数百人坐。民俗极重九日,每菊酒之辰,宴会于此山者常至三四百人。” 隋唐以来,对台州的民风民俗作过巨大贡献的,要数唐代的郑虔。被唐玄宗称为“诗书画三绝”的广文馆博士郑虔(691—764),字趍庭,又字若斋,因受安禄山之乱的牵连,至德二年(757)被贬为台州司户参军,在台七年,死于任所,子孙留居临海。宋大理寺少卿楼观的《祠斋壁志》称:“时台人朴陋,少习礼文,古粤之风,犹未尽变,公之衣冠言动,特出于俗,人反嫌之,故当时为之语曰:‘一州人怪郑若齐,郑若齐怪一州人。’尝自联云:‘著作无功千里窜,形骸违俗一州嫌。’且窃叹曰:‘东鲁圣人泽加天下,而台不被其泽者?……夫君子所过者化,今吾谪此,则教化之责,吾当任之。’因选民间子弟教之,大则冠婚丧祭之礼,小则升降揖逊之仪,莫不身帅。……于是大阐文教,而台民俗日淳,士风渐振。”这是中原习俗经过人为努力而进入台州的一条很具体的记载。因此说,台州能够“民俗日淳,士风渐振”,我们可以毫不含糊地说,当归功于广文博士的“以身帅之”。那时,台州民风淳朴,淡泊明志,正如民国《台州府志》引宋《风土志》云:“隋唐以来,士不以功名为念。宋兴,文物之盛,始读书务学,相踵登第。” 五代十国,是个动荡纷争的年代。各小国的君主大多是唐末的地方节度使,他们拥兵自立,割据称雄,交兵不息。但却是古代台州文化走向鼎盛的转型期,这时期台州许多独特的节俗开始走向成熟并定型。
  在两浙地区割据的吴越王国,奉行保境安民、长治久安的基本国策,对中原朝廷恭顺不悖,贡奉无缺,辖境内基本上没有发生过战事,社会相对安定,行政区划大体不变。自唐乾宁四年(897)进入台州,直到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纳土归宋,吴越国统治台州达八十多年间。其间,吴越国的统治者先后派到台州的28任刺史中,钱氏王族就占了9任,其中龙德元年至三年(921— 923)在任的钱镒是吴越国王钱镠的弟弟;开运三年(946)在任的钱弘俶,离任两年后,从公元948年到978年,当了31年的吴越国王。广顺二年(952),钱弘俶将台州刺史吴延福调入京城,入参相府事,同时以他的弟弟钱弘仰接任台州刺史,直到显德五年(958)。当时的台州与吴越国统治者非同寻常的关系, 使台州在唐末的战乱后较快地得到休养生息,进一步促进了台州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台州民风的另一次较大变革,则是宋室南渡之后了。台州沾了宋廷定都临安(今杭州)“近水楼台”之光,耆儒硕辅、文章之士,纷至沓来,成为“文物之邦”,良风美俗风行城乡。在南北民俗的再次大交流中,北方文化和习俗在台州的影响更加深广。正如《嘉定赤城志·风土门二·土俗》道:“州介东南之陬,承平时号无事,里无贵客,百姓厌渔猎,不识官府。建炎后,官吏丛脞,兵旅绎骚,民生作业益艰。自是机变繁滋,有逐末而哄于争者,幸王化密迩,风雅日奏,薰郁涵浸,遂为文物之邦。”同书《吏役门》也记曰:“乡户不足于才,而有余行,其真朴逊厚,里党多化焉。”《赤城新志·风土序》亦云:“至宋南渡,密迩邦畿,治化声教之所先被,大贤君子之所过化,于是风气亦随以变,而习俗之美, 遂视昔倍蓰矣。” 淳熙九年(1182),浙东大饥, 朱熹以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办理赈济事务,七月,至台州,一面勤于公事,救荒革弊,减轻税赋, 兴修水利,一面在临海、黄岩等地广结师友,传播理学,一时从学者蔚然成风。民国《临海县志》卷七引明人宋濂《宋景濂集》记载:“自晦翁朱子绍伊洛之正绪,号为世适,益衍而彰,传道而受业者,几遍大江之南,而台为特盛”,“师友渊源,益浚而洪,益扩而大,伊洛之学,彬彬于台,家诗书而人逢掖,宛然邹鲁之遗风矣。” 值得一提的是,在宋代林表民纂辑的《赤城集》中,收集了临海人、北宋状元陈公辅写的一篇《临海风俗记》,现录示全文如下: “临海鱼稻之乡,在东南一隅,昔最号无事。余少时见米斗百金,鱼肉每斤不过三十金,薪柴杂物极易得,无寄居过往,郡官公事之余,日日把盏,百姓富乐,不闻穷愁叹恨之声。比年以来,国家多事,官吏冗杂,军兵经由州县,需索供应不暇,寄居官至有宰相者,余不可以数计,过往日日有之,故城中百物腾踊,价皆十倍于前。余虽有敝庐,度不可居,于是遁迹村落。然乡下寂寞,百物无有,不免布衣蔬饭,杜门待尽而已。虽然,当以西北观之,所在贼火焚荡,千里无居民,吾乡侥幸未至残灭,而更富盛如往时,庸有是理邪?呜呼!天下之生,一治一乱,祖宗之盛,承平几二百年,一旦衰微若此。然今日之乱,亦岂终于尽变哉!古诗云:“得见升平有几人?”吾老矣,恐一旦先朝露,不能复存,子侄诸孙,苟内无饥寒之患,外无劫夺之忧,他日犹幸及见之,故书以记。”① 陈公辅(1076—1141),字国佐,号定庵居士,临海人,《宋史》有传。北宋政和三年(1113)上舍考试第一(相当于状元),授平江府教授,迁越州,改权应天府少尹,除秘书郎。钦宗时擢右司谏,史称宋代以高第而列身台谏,“且称蹇谔者自公辅始”。公辅著有《骨鲠集》20卷,奏议12卷行世,卒赠大中大夫,入祀台州乡贤祠。
  不过,陈公辅的《临海风俗记》,实在令人费解:题为“风俗”,对临海风俗却是只字不提,不能不让人生疑? 林表民《赤城集》于此文之下附录有一篇《风俗序》,内容大体相同,只是头尾稍异。如开头增加了“夫轻死易发,尚鬼好祀”云云,末尾亦非“故书以祀”, 而是作“如即旧闻,以考见是邦民俗本来如此。”由此推想,南宋初期应该有人纂著过一部《临海风俗编》之类的著作,陈公辅的这篇短文只是该书的序言,序中的内容可能系感慨而发。可惜的是,史籍无记载,此仅推测。
  元代开始,台州风俗渐趋浮靡,与宋大异。明代宁海人方孝孺《逊志斋集》是这样说的:“在宋中世,相高以文辞;逮乾道、淳熙,闻大贤君子之风而悦之, 重道德,尚名节,褒衣危巾,讲论性命,言行必本乎礼义,闾巷之间弦诵之声相接;元以功利诱天下,众欢趋之而习于浮夸,而宋之旧俗微矣”。
  到明朝建立,台州风俗“一洗百年之陋俗……是吾台明初风俗之美,视宋岂不为有光哉!自是以来,百余年间,士皆激昂奋励,以礼义廉耻为先,以行检名节为贵,非下愚不移者,必不屑自弃于贪墨躁竞之途。民皆质直愿悫,以耕凿刍荛为生,以安土重迁为业,非贫困无聊者必不肯自堕于商贩胥徒之役。富贵之归故乡者,至城府必舍车而徒,见父老必以齿为序。强宗之称豪右者,虽或尚气,而倡之以义则从;虽或好争,而折之以礼则服。”(明谢铎《赤城新志》卷四) 明代士风渐趋好转,曾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的邑人王士昌在《平图记》中说:台州“土瘠人窳,然其先多贤,俗尚忠孝,喜廉让,无豪暴欺诈, 故浙中称乐郊”。一个地方能达到“尚忠孝,喜廉让”,并且“无豪暴欺诈”,可见当时府城民风之淳厚质朴。在旧时士大夫眼里,能在这样的“乐郊”中生活,是当时府城人莫大的幸事。
  当时,著名的理学家、教育家“二徐先生”———徐中行、徐庭筠父子在郡城临海讲学几十年,吸引了四面八方的学子。流播之盛,理学大家朱熹也称誉不已,赞道:“道学传千古,东瓯说二徐”。
  明谢铎《赤城新志·卷四》载:“方是时,台人未知洛学,而二先生已得湖学之传,而为朱子所景慕如此,则台之儒风俗尚,固已骎骎乎与上国等矣。” 清朝的台州民俗,据《台州府志》载:“清室定鼎以来,首重宾兴,士争自濯磨……民安俭朴,风俗几与明初等。”说明当时的习俗与明朝以来有些许变化。
  到了20世纪,台州民俗与全国各地一样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特别是在20世纪下半叶以来,新的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影响使传统节俗发生全面而深刻的变革,一些旧的民俗在淡化或消失,陋俗被禁止,良风厚俗得到继承或发扬,或被注入了新的内涵。例如春节,在团圆庆贺的原意上,增加了慰问驻军及烈属军属、向老干部与老职工拜年、访问特困群众等内容;元宵节在燃灯娱乐的活动中,注入了展示成就等宣传的内容;清明节在祭扫先人坟墓的同时,增加了祭扫革命烈士陵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活动;重阳节被定为老人节,增加了敬老的意义;七月初七的七巧节由于妇女社会地位的变化而淡化;而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仍在风行社会。与此同时,新增了“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政府法定新节日,形成传统节日与法定新节日两大序列并存并相互补充的格局。

附注

① (宋)林表民辑,《赤城集》,中国文史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第18页。

知识出处

台州节俗概说

《台州节俗概说》

出版地:2014.6

《台州文献丛书》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文化工程,既是专门收录台州先贤著作的大型丛书,也是研究台州的地方文献丛书,具有抢救大量濒临消亡的珍贵文献,充分发挥地方文化典籍“存史、资政、释义、育人”的巨大作用。它按照“古今、人文”的体例,分古籍整理和文化研究两大部分。古籍整理。主要收录民国以前台州籍或久居台州在学术上或在政治上享有盛名的名家著作。按制作形式分为:点校整理、影印、电子版的文献数据库。按内容分为方志、丛书、集三个大类别。 文化研究。通过总体规划,重点投入,系统开发,建立符合人文科学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一批有重大学术影响和较好社会效益的学术成果。按内容分为台州文化专题研究、台州历代名人与名著研究、台州文化遗产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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