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問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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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禮記》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7801
颗粒名称: 服問第三十六
分类号: K892.9
页数: 2
页码: 八-十
摘要: 本文记述了古代中国丧服制度的文本。它详细描述了不同身份和关系的人在亲人去世后应遵循的丧服规定,包括服丧时间、服装款式和材质等。文章强调了遵循丧服制度的重要性,以体现亲亲之道和社会等级。
关键词: 礼记 礼仪 古代

内容

傳曰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爲其皇姑
  皇君
  也諸
  侯妾子之妻爲其君姑齊衰
  與爲小君同舅不厭婦也
  有從重而輕爲妻之父
  母
  妻齊衰而夫從缌麻
  不降一等言非服差
  有從無服而有服公子之
  妻爲公子之外兄弟
  謂爲公子之
  父母從母缌
  麻
  祖
  有從有服
  而無服公子爲其妻之父母
  凡公子厭於君降其
  私親女君之子不降
  也
  傳曰母出則爲繼母之黨服母死則爲
  其母之黨服爲其母之黨服則不爲繼母
  之黨服
  雖外親亦
  無二統
  三年之喪旣練矣有期之喪
  旣葬矣則帶其故葛帶絰期之絰服其功
  衰
  帶其故葛帶者三年旣練期旣葬差相似也絰期之葛絰
  三年旣練首絰除矣爲父旣練衰七升母旣葬衰八升凡
  齊衰旣葬衰或八升或
  九升服其功衰服麤衰
  有大功之喪亦如之
  大功之
  麻終三
  年之練葛期旣葬之葛帶小於練之葛帶又當有絰亦反服其
  故葛带絰期之絰差之冝也此雖變麻服葛大小同耳亦服其
  功衰凡三年之喪旣練始遭
  齊衰大功之喪絰帶皆麻
  小功無變也
  無所變於大功
  齊斬之服不用
  輕累
  重也
  麻之有本者變三年之葛
  有本謂大功以
  上也小功以下
  澡麻
  斷本
  旣練遇麻斷本者於免絰之旣免去
  絰每可以絰必絰旣絰則去之
  雖無變縁練無
  首絰於有事則
  免絰如其倫免無不絰絰有
  不免其無事則自若練服也
  小功不易喪之練冠
  如免則絰其緦小功之絰因其初葛帶緦
  之麻不變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變大功
  之葛以有本爲稅
  稅亦變易也小功以下之麻雖與
  上葛同猶不變也此要其麻有本
  者乃變上耳雜記曰有三年之練冠
  則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屨不易也
  殤長中變三年
  之葛終殤之月筭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
  麻爲其無卒哭之稅下殤則否
  謂大功之親爲
  殤在缌小功者
  也可以變三年之葛正親親也三年之葛大功變旣練齊衰變
  旣虞卒哭凡喪卒哭受麻以葛殤以麻終喪之月數非重之而
  不變爲殤未成人文不縟耳下殤則否言賤也男子爲
  大功之殤中從上服小功婦人爲之中從下服細麻君
  爲
  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爲君也
  外宗君外親之
  婦也其夫與諸
  侯爲兄弟服斬妻從服期諸侯爲天子服斬
  夫人亦從服期喪大記曰外宗房中南面
  丗子不爲天
  子服
  逺嫌也不服與
  畿外之民同也
  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適婦
  言妻見大夫以亦
  爲此三人爲喪主也
  大夫之適子爲君夫人大子如
  士服
  大夫不丗子不嫌也士爲國君斬
  小君期大子君服斬臣從服期
  君之母非夫人
  則羣臣無服唯近臣及僕驂乗從服唯君
  所服服也
  妾先君所不服也禮庶子爲後爲其母缌言唯
  君所服伸君也春秋之義有以小君服之者時
  若小君在
  則益不可
  公爲卿大夫錫衰以居出亦如之當
  事則弁絰大夫相爲亦然爲其妻往則服
  之出則否
  弁絰如爵弁而素加絰也不當事
  則皮弁出謂以他事不至喪所
  凡見人無
  免絰雖朝於君無免絰唯公門有稅齊衰
  傳曰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
  見
  謂行求見人也無免絰絰重也稅猶免也古者說或作稅有
  免齊衰謂不杖齊衰也於公門有免齊衰則大功有免絰也傳
  曰罪多而刑五喪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
  也
  列等
  比也

知识出处

禮記

《禮記》

漢鄭玄注,宋金履祥批評。履祥有《尚書注》已著録。此書爲宋淳熙四年撫州公使庫鏝刻,漢鄭玄注本,末有清顧廣圻嘉慶丙寅題跋,云:「此撫州公使庫刻本《禮記》,是南宋淳熙四年官書,於今日爲最古矣。末有名銜一紙,裝匠誤分入《釋文》首,不知者輒認以爲舊監本,非也。」又有澗蘋題記一通,祇叙此書重雕始末。然此書天頭有手批,凡一千二百九十五條,識斷精到,非出庸儒手。二《跋》皆未言批評爲何人。考批語有「履祥按」者有五:卷三《檀弓下》於「工尹商陽」上批注:「程子不(亦)以爲然。《家語》此章之下,子路怫然而進曰:『人臣之節,當君大事,唯力所及,死而後已,夫子何善此?』子曰:『然,如汝言也。』吾取其有不忍殺人之心而已。履祥按:《家語》所載詳備,程子似不必疑。」卷三《檀弓下》末批云:「虞氏中云:此篇乃漢文帝博士諸生所作。李氏曰:劉氏《七略》,其《本制》、《兵制》、《服制》等篇,今但有一篇。疑小戴所删。履祥按:文公《儀禮》有《王制》十篇,蓋得古意。」卷四《王制》於「凡四海之内」上批曰:「封建、制禄。文公曰:漢儒之說只是立一箇算法,非惟施之當今不可,求之昔時,亦有難曉者。且如九州之地,冀州極闊,雍州亦闊,若青、兖、徐、豫,則疆界有不足者矣。設是夏時封建之國,革命之後,不成地多者削其國以予少者,如此則彼未必服,或以生亂。又如周王以原田與晉文公,其民不服,至於伐之。蓋世守其地,不欲從它人。若封王子弟,必須有空地方可封。履祥按:方百里惟以田計。青、兖、徐、豫,山少田多,故疆界若狹。冀與雍田少山多,故疆界其闊。」卷五《月令》於「是月也不可以稱兵」上批曰:「禁兵:或問:『孟春行夏令等處,不知是天行令,是人行令?」文公曰:是人行此令,則召天之災。履祥按:《月令》每月自有當行之政,若不行當月之政,而行他時之政,則他時之氣應之,而災異至矣。」卷十四《祭義》於「氣也者,神之盛也」上批曰:「文公曰:夫子答宰我問鬼神一段,好。陰陽乍離之際,彷彿如有所睹。昭明,所謂光景者。焄蒿是升騰氣象,悽愴是令人感動模樣。墟墓之閒未施哀於民而民哀是也。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正謂此。履祥按:『洋洋乎』二句是說昭明,焄蒿、墟墓之間是說悽愴。「履祥者,即金履祥也。其為朱學四傳,故批評引文公說最多。如於《曲禮上》「禮聞來學,不聞往教」上批評曰:「文公曰:取於人是有朋自遠方來,童蒙求我:取人是好爲人師,我求童蒙。」又《檀弓上》「其慎也」上批曰:「慎引,文公謂此處未可曉。」前後凡十八處,蓋本承師說也。其所引者有胡明仲說,明仲,宋高宗時人,宗程子學,官舍人,嘗知嚴州。有呂氏說,即呂祖謙也。有劉瓛說:瓛,南齊時人也。有陳止齋說,止齋,陳傅良也。有李氏心傳說,有伊川程子說,皆履祥以前之人。觀其字迹端正不苟,與履祥遺墨對比,似未分軒輊,其爲金履祥所作無疑也。别引有嚴陵方氏、香巖李氏,皆莫可考。據履祥所批者,或總括其義,其於《禮上》首簡總評曰:「劉氏《别錄》屬制度,禮之本。」於《檀弓上》總評曰:「《檀弓》上下篇多記喪禮,疑出子游之筆及其門人所記。」或解句義,其於「鸚鵡能言,不離飛烏」上批曰:「人異於禽獸者以禮。」又於「使人以有禮,知自别於禽獸」上批曰:「交際之禮。」又於「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上批曰:「年德之節,通解八學。《禮·少儀》。」又於「謀於長者」上批曰:「事長之禮。」於「凡爲人子之禮」上批曰:「事親之禮。」於「年長以倍,則父事之」上批曰:「事長。」於「先生與之言則對,不與之言則趨而退」上批曰:「游謁之禮。」於「言不聞則不入」上批曰:「入户之儀。」於「摳衣趨隅」上批曰:「入六門至寢門之儀。」於「侍坐於先生」上批曰:「侍坐之儀。」於「毋側聽,毋噭應「上批曰:「凡起居之儀。」於「男女不雜坐」上批曰:「男女之儀。」於「名子者不以國」上批曰:「名字。」於「凡進食之禮」上批曰:「賓客飲食之禮。」於「餃餘不祭」上批曰:「餕餘之物不以祭,父不以是祭子,夫不以是祭妻。」於「君子抱孫不抱子」上批曰:「尸,必以孫:孫幼,使人抱之。」於「知生者弔,知死者傷上批曰:「因居喪及弔禮。」於「弔喪弗能賻」上批曰:「因弔贈及遺饋。」於「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上批曰:「在車之容。」於「天子不言出」上批曰:《春秋》書法。」於「凡祭,有其廢之」上批曰:「通論。」於「天子死曰崩」上批曰:「吉凶名號。」於「孔子蚤作」上批曰:「夫子之終。或問此章,文公曰:《檀弓》出於雜記,恐未必得其真。」於「君子曰謀人之軍師」上批曰「死亡之義。此處或作『軍邦』,句亦通。《家語》,子路問於孔子曰:『臧武仲率師與邾人戰於狐鮐,遇敗焉,師人多喪而無罰,古之道也。然與?』孔子曰,『謀人之軍師』云云,古之正也。」卷二《檀弓上》於「先王制禮」上批曰:「立適,古人不必親相與言,以禮相示而已。然亦是文子則可,若他人責之,亦不喻也。」於「拜而後稽顙」上批曰:「《家語》,子張有父之喪,公明儀相焉,門稽顙於孔子,孔子曰『拜而後稽顙』云云。」蓋評說皆以此類爲主,不勝其舉也。或說以句法,其以爲「人生十年曰幼學」、「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壯有室」,「幼」下、「弱」下、「壯」下皆宜斷句,稱「陸司農句,文公是之」。或說字音字義,於卷一《曲禮上》「長者不及,毋儳言」上批曰:「儳,倉鑒切。蹔雜也。《唐書》儳路,音同。」於「舂不相」上批曰:「相,助杵之聲,如謳歌然,以志勞也。」於《曲禮下》批曰:「朱子曰:《曲禮》必别有一書,叶韻如《弟子職》之類。如篇首『若思』、『定辭』、『民哉』及『上堂』、『聲揚』,『入户」、『必下』,皆叶韻。今上下篇却是後人補凑而成,不是成篇做底。」於「何居」上批注:「何居,猶《書》云『何其』。」或説上下文關節,於「孔子少孤,不知其墓」上批曰:「上文『孔子既得合葬於防』,宜在此章下。」於「夏后氏尚黑」上批曰:「三代所尚之色。」或於句間標音,《曲禮下》「武車綏旌」之「綏」字旁注「而追」二字,「史載筆」、「則載青旌」之「載」字旁注「戴」。或批注於下方,卷五《月令》於「止訟獄」鄭注「省減」下批曰:「省,察也。」其尤難能可貴者,不默守師説,廣覽博取,未主一家。卷七《禮運》一篇,朱子以爲類《莊子》,「非聖人之書」。履祥引胡明仲説,是「子游所作」,而不主朱子也。於「以姑息」上批曰:「姑息,王介甫曰:且止也。」則取王安石説。此書今藏於江西省圖書館,稀世珍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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