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在在藻有頒符云其首王在在鎬豈若在樂飲酒魚在在藻有莘所巾其尾王在在鎬飲酒樂豈魚在在藻依于其蒲王在在鎬有那乃多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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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7066
颗粒名称: 魚在在藻有頒符云其首王在在鎬豈若在樂飲酒魚在在藻有莘所巾其尾王在在鎬飲酒樂豈魚在在藻依于其蒲王在在鎬有那乃多其居
分类号: Z126
页数: 1
页码: 一至二
摘要: 范處義對有關《詩經·變小雅·魚藻之什·魚藻》研究之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詩人以魚躍于淵為得性以魚在于沼為非樂今
  言魚在在藻依于其蒲盖水必淺涸然後魚在藻
  間雖跳躑往來人皆以為魚之樂然此乃魚窘迫
  之狀非其性也惟浮蕩小魚或弄水草以求口食
  亦時焉而已至依于其蒲則窘又甚矣不敢動矣
  前言在藻猶為在淺水之中已首尾俱露為人所
  見後言依蒲則蒲生于岸姑依此以匿其形耳豈
  非不得其所乎况頒大貌莘長貌首大而尾長乃
  魚之瘠者水深而魚肥必頭小而尾短今猶可驗
  也詩人非直謂魚之失性也盖以魚譬民謂幽王
  之民處於亂世其蹙迫恐懼亦若魚之在藻依蒲
  也詩曰我有旨酒嘉賓式燕綏之又曰厭厭夜飲
  不醉無歸此王者之燕樂也今曰王在在鎬豈樂
  飲酒飲酒樂豈有那其居猶言王何在在鎬也王
  雖在鎬飲酒豈而又樂樂而又豈乃沈湎獨樂耳
  能安其居乎玩詩人之辭意以推見物理知其非
  武王之事也或曰詩人言萬物盛多既取魚麗故
  言萬物失性乃取魚藻以為舉魚一物之失性以
  見他物皆失性也意亦通然不若以魚譬民於義
  為長盖人為萬物之靈言萬物失性則民可知矣
  是詩三章皆比而賦之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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