倬彼甫田歲取十千我取其陳食我農人自古有年今適南畝或耘云或耔黍稷薿薿魚起攸介攸止烝我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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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7008
颗粒名称: 倬彼甫田歲取十千我取其陳食我農人自古有年今適南畝或耘云或耔黍稷薿薿魚起攸介攸止烝我髦士
分类号: Z126
页数: 2
页码: 十六至十七
摘要: 范處義對有關《詩經·變小雅·甫田之什·甫田》研究之說解。
关键词: 经学 诗经

内容

倬明也甫大也九夫為井井稅一夫其田百畝井
  十為通通稅十夫其田千畝通十為成成稅百夫
  其田萬畝此謂一成方十里公田所取之數也歲
  取十千則取民有制矣陳謂委積也計九穀之數
  足國用以其餘共之若遺人之待施惠旅師之平
  頒其興積廩人之待匪頒賙賜之類也食我農人
  則食農有備矣古之大有年乃能為此舉所謂補
  不足是也今適南畝省耕也王者親適南畝見農
  夫之在田或耘謂除其草或耔謂壅其本黍稷薿
  薿然茂盛於是攸介以助相之攸止以休息之烝
  進也進髦士而用之若遂大夫之興甿明其有功
  者屬其地治者是也後世力田之科亦古之遺意
  管仲之治齊也農之子常為農野處而不䁥其秀
  民之能為士者必足賴也而工商之子不與焉蓋
  士出於農古之道也

知识出处

诗补传三十卷

《诗补传三十卷》

三十卷。范处义撰。范处义号逸斋,金华(今属浙江)人。南宋经学家。曾任殿中侍御史,除《诗补传》外,着有《解颐新语》等。范氏认为《诗序》是国史及作诗者之本意,有圣人之言,然而“其不通者辄欲废序,以就已说”(《自序》),于是写了《诗补传》这部南宋尊序的代表作。《诗补传》,原称《逸斋诗补传》,全书共分三部分,正文之前有《序》、《诗补传篇目》、《明序篇》三篇,提出尊序的理由及《诗经》篇目的写作年代。说诗部分一诗一题,先释《诗序》,再释正文,注音夹于句中。《附说》部分对风、雅、颂的含义及《诗经》中的有关音义问题进行综合性的训释。如果说,南宋初期,郑樵是疑序的代表人物的话,那么范氏则是尊序的代表,他认为“学诗而不求序,犹欲入室而不由户也”(《明序篇》)。书中对《诗序》和《毛传》进行再解释,对我们理解传统的《诗经》学有重要参考价值。全书结构完整,脉络清楚,词气畅达,有许多地方已突破《毛传》的局限。对诗义的体会方面也有许多精微独到之处。为了维护《诗序》的权威,范氏引用了许多三家诗的资料加以对照,在客观上开了整理、研究三家诗的先声,宋末王应麟作《诗考》,清人范家相作《三家诗拾遗》,均受其影响。该书的局限也很明显,过分拘守《诗序》,没能作更多的开拓与探索,脱离文学说诗,强作解人,亦有不少错解文义的地方。此外在资料运用上也有失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批评他:“引据《孔丛子》,既属伪书,牵合《春秋》,尤为旁义。矫枉过直,是也一瑕。”现存版本有《通志堂经解》本,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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