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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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尚書集傳》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5885
颗粒名称: 武成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2
页码: 六-八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关于历史记载、祭祀、天文、政治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文中认为,关于月相的记载,孔颖达的解释是正确的;关于武王伐纣的天命观,作者引述了吴才老、薛瑄等人的观点;关于微子、舜等历史人物的事迹,文中提到了不同的说法。
关键词: 祭祀 天文 政治制度

内容

或問生明孔安國以爲月三日孔頴達以爲生明死魄俱是月
  初而諸儒多從安國之說如何曰朔日月己生明但其明處
  極微昧明生則魄死矣故爲始死魄魄死則明生矣故爲哉
  生明薛氏謂哉生明月一日也旁死魄月二日也至望日則
  明全生而魄全死自望後一日則月生魄魄生則明死矣至
  晦日則明全死而魄全生故每月之終謂之晦以其魄全晦
  故也每月之始謂之朔以其明初見故也於晦朔觀月則可
  見故知當以穎達之說爲正諸儒皆以哉生魄爲十六日夫
  望之後一日魄始生而望或在十五日或在十六日或在十
  四日不可定指十六日爲生魄也
  愚曰告天地山川非同一祭亦非同辭特舉其大要揔述之耳
  肆予東征士女篚厥女黄當是告山川之辭盖起兵東征未
  至紂都㳂路人己迎降如此若告天地乃是未舉兵之初告
  而後行安得預言士女迎降之事乎或以爲是指乘黎之時
  言之亦未可知
  吳才老曰湯武之師顺乎人而應乎天應乎天者盖無一而不
  聽於天也師出自周踰月而後至旣陳商郊寅畏俟天休命
  彼果於致伐者不必若是矣使紂於是時下罪己之詔取平
  日惡黨而戮之見諸侯而謝其不德願徼福於成湯髙宗以
  無乏其祀彼八百諸侯或有爲之動心者武王未必致伐也
  今乃率離心之人犯同德之師一矢未加而前徒巳倒戈矣
  天之休命遂集于周而武王亦順而受之嗚呼湯武之有天
  下豈有心爲之耶
  或問孟子言盡信書不如無書書其有不足信者乎東陽馬氏
  曰六經經秦火又漢儒私相傳授誠難盡信然血流漂杵却
  不用疑盖史官紀其成功則爲之辭以侈其事而巳安用致
  疑而立議論乎或曰然則孟子非乎曰孟子又幾曾錯史官
  大而言之亦不妨孟子疑之亦不妨凡讀書須自有活法如
  浩浩滔天天之髙如此其可漫之乎此血流漂杵之比並也
  晦庵曰孟子之設是言懼後世之惑且長不仁之心耳
  薛氏曰桀紂罪有淺深湯武之放弑應乎天而順乎人非湯武
  所能爲也荀𡖖謂紂卒易向而殺紂賈誼書曰紂將與武王
  戰陳其卒左億右億鼓之不進皆還其刄向紂紂走還寢廟
  闘死棄其尸于王門之外民皆進蹙之武王使帷而守之觀
  者褰帷提石投之者猶未肯止其言畧與書合最可信觀商
  人怨紂如此𨿽欲如桀之放得乎此說善
  或問微子帝乙元子而有賢德武王克商之後宜奉微子以繼
  商返二分之天下而退就諸侯之位則當與堯舜並而湯不
  足進矣曰殷周之時世變巳降非復䆳古之比紂之死殷人
  實殺之使武王欲以天下遜微子一時殷人及八百諸侯能
  自安乎夫益佐禹治水功德豈在啓之下况禹又薦益於天
  然朝覲謳歌不之益而之啓𨿽禹之治命不能遷微子𨿽賢
  不及武王之聖微子事紂施澤未必洽於民而周世世積行
  累功三分天下有其二人心歸之乆矣使武王欲以天下與
  微子亦不能奪諸天下之心也易曰湯武革命應乎天而順
  乎人盖湯武處世變之極不過能爲順人之事而巳而堯舜
  不可幾及也
  或曰建官惟用賢人然官各有事賢人各有所能如舜九官皆
  官也而官所職之事則有司徒司空作士作稷之異禹臯稷
  契皆賢也而其能則有治水明刑播種敷教之殊故建官以
  賢又必隨其人之所能以位其事也愚按此說𨿽欠才德並
  用之意然分别官與事亦不可不知也故附于此

知识出处

尚書集傳

《尚書集傳》

宋陳大猷撰。自序稱「既集《書傳》,復因同志問難,記其去取曲折,以成此編」。則此編本因《集傳》而作。今《集傳》已佚,存者惟此兩卷。朱彝尊《經義考》引張雲章之言,謂「大猷,東陽人。登紹定二年進士,(案「紹定」,刻本誤「紹興」,今改正。)由從仕郎歷六部架閣,著《尚書集傳》。又有「都昌陳大猷者,號東齋,饒雙峰弟子。著《書傳會通》,仕爲黃州軍州判官」。乃陳㵆之父,與東陽陳氏實爲兩人。彝尊附辨其說,則謂「鄱陽董氏《書傳纂注》,列引用姓氏於陳氏《書集傳》,特注明東齋字,未可定《集傳》爲東陽陳氏之書,而非都昌陳氏之書。納喇性德作是書《序》,則仍從雲章之說」。案:董鼎《書傳纂注》所引,其見於輯錄者有《東齋書傳》、《復齋集義》,其見於《纂注》者則一稱「復齋陳氏」,仍連其號:一稱「陳氏大猷」,惟舉其名。(案是書標氏標名例不畫一,大抵北宋以前皆稱其氏,南宋以後則入朱子學派者稱某氏,不入朱子學派者雖王十朋、劉一止皆稱其名。)所列大猷諸說,此書不載,蓋皆《集傳》之文。惟《甘誓》「怠棄三政」一條採用此書,亦稱陳氏大猷。則所謂「陳氏大猷」者,卽此人而非東齋矣。又此書皆論《集傳》去取諸說之故,與朱子《四書或問》例同。董鼎書於《禹貢》「冀州」引《東齋書傳》一條,謂「與蔡《傳》所謂「梁州錯法」不合,然蔡亦似未的」云云,於此書之例當有辨定,而書中不一及之。知其《集傳》無此條矣。且此陳大猷爲理宗初人,故所引諸家僅及蔡、沈而止。其稱朱子曰「朱氏晦庵氏」,持論頗示異同。至論《堯典》「敬」字一條,首舉「心之精神謂之聖」,此《孔叢子》之語。而楊簡標爲宗旨者,其學出慈湖,更無疑義。若都昌陳大猷乃開慶元年進士。(見其子㵆《禮記集說序》)當理宗之末年,時代旣後。又大猷受業饒魯,魯受業黃榦,榦受業朱子,淵源相接。尊朱子若神明而視楊氏若敵國,安有是語哉?彝尊蓋偶見董鼎注東齋字,而未及核檢其書也。今參考諸說,仍定爲東陽陳大猷之書,著於録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十一《尚書集傳或問提要》)。案:宋有兩陳大猷,一爲東陽陳大猷,號文獻,即著此書者。一是都昌陳大猷,號東齋。未可相混也。是書未爲胡鳳丹《金華叢書書目提要》所錄。其版本今存者有《書集傳》十二卷,《或問》二卷,元刻本,國家圖書館藏。此本亦《續修四庫全書》及《中華再造善本》所據底本也。大猷用朱子釋經之門法,用東萊《讀詩記》條例,輯諸說附以己意而成此書。卷首有「綱領」、「書始末」、「書序」、「傳注傳授」、「集傳條例」「進書集傳上表録本」等,卷一「堯典」、「舜典」,卷二「大禹謨」、「皋陶謨」、「益稷」卷三「禹貢」、「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卷四「商書」、「湯誓」、「仲虺之誥」、「湯誥」、「伊訓」、「太甲」、「咸有一德」,卷五「盤庚」、「說命」、「高宗肜日」,卷六「西伯戡黎」、「微子」、「泰誓」、「牧誓」、「武成」,卷七「洪範」、「金滕」、「大誥」、「微子之命」、「康誥」、「酒誥」、「梓材」,卷九「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卷十「君奭」「蔡仲之命」、「多方」、「立政」,卷十一「周官」、「顧命」、「康王之誥」,卷十二「冏命」、「呂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或問》爲上下二卷,設主客之問答也。《集傳》未見胡氏父子收録,蓋其未之見也。四庫館臣稱「内府藏本」,未知所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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