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庚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尚書集傳》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5876
颗粒名称: 盤庚上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2
页码: 四十五-四十八
摘要: 本文记述了对于盘庚迁都的看法,包括对于盘庚迁都的利弊、盘庚迁都的原因、盘庚迁都的影响等方面的探讨。其中,作者引用了大量典籍和前人注释,阐述了盘庚迁都的背景、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同时,作者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认为盘庚迁都是出于对国家和人民的考虑,而非个人私利。此外,作者还对一些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了评价和讨论,如商朝的灭亡、盘庚的功绩等。
关键词: 盘庚迁都 看法 利弊

内容

三山陳氏曰有虞氏未施信而民信治水征苖未嘗有言盤庚
  遷都民咨胥怨諄復告語至於三書世變旣降風俗衰而號
  令繁然讀是書者可以見三代君民相與之道夫王者與衆
  同欲豈樂於違衆所以違衆者從天下之公理也大公所在
  事乆論定向之怨者今皆安之則王者所謂違衆是乃從衆
  也
  林氏曰先王創業垂統以貽萬世之業必有根本之地盖其王
  業之所始天命人心之所繫其子孫守之則興不能守之則
  廢若湯之毫文武之豐鎬是也夫仲丁遷嚻之後失成湯根
  本之地經歴九世數百年間無勃然興者盤庚旣遷毫商家
  社稷於是復興周自平王東遷不復有還居豐鎬之意傳世
  數十不能復振由其失文武根本之地故也
  三山陳氏曰天命旣曰在天而曰恪謹天命罔知斷命天其永
  命何也大抵古人以當然之理爲命而不以或然之數爲命
  勑天之命祈天永命皆自己而言之若在巳不能盡其當然
  之理立乎巖墻之下與䧟於桎梏而死語人曰此命也可乎
  如盤庚不遷都而耿邑有河患民不聊生國將滅亡而歸之
  命可乎循乎理之當然則得其命之正者也
  林氏曰序言盤庚五遷將治亳殷是自湯至盤庚方及五遷今
  言于今五邦又繼以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斷命則是盤庚
  之前所遷者旣有五邦矣攷之前序但言亳嚻相耿四邦不
  知何以爲五遷若併以盤庚之遷爲五邦不惟文勢不應如
  此而所遷乃復歸于亳謂之五遷則可謂之五邦則不可故
  不史公謂祖己自取遷于邢汲冡記年謂祖乙遷于奄皆與
  序文相戾不可據意者自仲丁至盤庚更有一遷而史去失
  之盤庚據當時所見而言當得其實歴世乆逺不可臆度此
  說如何曰按書序言日契至湯凡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
  則是湯未遷亳之前所居爲一邦也特未知爲何地耳緫而
  數之是爲五邦
  或問吕氏曰民不肯遷常情則惟恐聞其言今却使無伏小人
  之箴盖民之忿心不當禁遏使其發於言語方可殺其怒如
  秦之誹謗者族民不敢進一語而怒心日長矣曰此說自善
  夫帝王𨿽無事之時猶稽衆從人况太事方舉上下危疑豈
  可不以達民言爲急兼遷國重事利害多端小民之箴豈無
  可以補缺失禆廟筭者又豈無與我同意而欲遷者其言之
  是耶吾從而采之可以感恱人心言之非耶亦可因其所蔽
  之端開導之以服其心非止於殺其忿怒而巳小人之箴猶
  不敢伏况其上者乎此與後世違衆舉事𨿽朝廷近臣鉗結
  而不敢言者異矣陳少南曰自古君子行事术必尽是庸常之人未必尽非惟君子至公无我曲尽下情訂其是
  非不以人言之異同爲意也常人私心勝而客氣髙不雇事之是非論人言之同異往徃務爲刑罰以甘心於異巳者雖事當功成而
  天下亦由是而不服矣憂氏曰耿地舄鹵不利小民必有欲迁者民欲迁而上未迁必有箴規之言故盤庚使不得遏伏之兩說亦各有意
  或問王用丕欽罔有逸言民用丕變正猶出入起居罔有弗欽
  發號施令罔有不臧下民祇若亦通
  陳少南曰盤庚之遷其事不可巳向使其不欲遷者以告盤庚
  將遂中輟乎曰可否相濟君臣之常使其告也盤庚尚得而
  開喻之今不告盤庚而以浮言沉䧟衆庶盖浮僞而不實矣
  此說亦善
  或問東坡言人舊則習器舊則弊當使舊人用新器我所以從
  老成之言而遷新邑也荆公亦同此說如何曰林氏謂𨿽有
  器非求舊惟新之言然盤庚舉此但以證人惟求舊耳故下
  文繼以古我先后曁乃祖乃父文勢首尾相類無取於器非
  求舊以爲新邑喻也此說辨之當矣兼今日新邑乃是先王
  舊邑豈果是求新乎是正與盤庚紹復先王之意相反也
  或間孔氏謂古者功臣配食于廟如何曰配者對也郊祀后稷
  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所對止一人耳配食乃
  大勲勞之人方配非遍及有功之人此言與享正猶司勲謂
  九有功者祭諸大烝非可以配享言况盤庚緫告羣臣之祖
  父豈盡皆配享乎

知识出处

尚書集傳

《尚書集傳》

宋陳大猷撰。自序稱「既集《書傳》,復因同志問難,記其去取曲折,以成此編」。則此編本因《集傳》而作。今《集傳》已佚,存者惟此兩卷。朱彝尊《經義考》引張雲章之言,謂「大猷,東陽人。登紹定二年進士,(案「紹定」,刻本誤「紹興」,今改正。)由從仕郎歷六部架閣,著《尚書集傳》。又有「都昌陳大猷者,號東齋,饒雙峰弟子。著《書傳會通》,仕爲黃州軍州判官」。乃陳㵆之父,與東陽陳氏實爲兩人。彝尊附辨其說,則謂「鄱陽董氏《書傳纂注》,列引用姓氏於陳氏《書集傳》,特注明東齋字,未可定《集傳》爲東陽陳氏之書,而非都昌陳氏之書。納喇性德作是書《序》,則仍從雲章之說」。案:董鼎《書傳纂注》所引,其見於輯錄者有《東齋書傳》、《復齋集義》,其見於《纂注》者則一稱「復齋陳氏」,仍連其號:一稱「陳氏大猷」,惟舉其名。(案是書標氏標名例不畫一,大抵北宋以前皆稱其氏,南宋以後則入朱子學派者稱某氏,不入朱子學派者雖王十朋、劉一止皆稱其名。)所列大猷諸說,此書不載,蓋皆《集傳》之文。惟《甘誓》「怠棄三政」一條採用此書,亦稱陳氏大猷。則所謂「陳氏大猷」者,卽此人而非東齋矣。又此書皆論《集傳》去取諸說之故,與朱子《四書或問》例同。董鼎書於《禹貢》「冀州」引《東齋書傳》一條,謂「與蔡《傳》所謂「梁州錯法」不合,然蔡亦似未的」云云,於此書之例當有辨定,而書中不一及之。知其《集傳》無此條矣。且此陳大猷爲理宗初人,故所引諸家僅及蔡、沈而止。其稱朱子曰「朱氏晦庵氏」,持論頗示異同。至論《堯典》「敬」字一條,首舉「心之精神謂之聖」,此《孔叢子》之語。而楊簡標爲宗旨者,其學出慈湖,更無疑義。若都昌陳大猷乃開慶元年進士。(見其子㵆《禮記集說序》)當理宗之末年,時代旣後。又大猷受業饒魯,魯受業黃榦,榦受業朱子,淵源相接。尊朱子若神明而視楊氏若敵國,安有是語哉?彝尊蓋偶見董鼎注東齋字,而未及核檢其書也。今參考諸說,仍定爲東陽陳大猷之書,著於録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十一《尚書集傳或問提要》)。案:宋有兩陳大猷,一爲東陽陳大猷,號文獻,即著此書者。一是都昌陳大猷,號東齋。未可相混也。是書未爲胡鳳丹《金華叢書書目提要》所錄。其版本今存者有《書集傳》十二卷,《或問》二卷,元刻本,國家圖書館藏。此本亦《續修四庫全書》及《中華再造善本》所據底本也。大猷用朱子釋經之門法,用東萊《讀詩記》條例,輯諸說附以己意而成此書。卷首有「綱領」、「書始末」、「書序」、「傳注傳授」、「集傳條例」「進書集傳上表録本」等,卷一「堯典」、「舜典」,卷二「大禹謨」、「皋陶謨」、「益稷」卷三「禹貢」、「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卷四「商書」、「湯誓」、「仲虺之誥」、「湯誥」、「伊訓」、「太甲」、「咸有一德」,卷五「盤庚」、「說命」、「高宗肜日」,卷六「西伯戡黎」、「微子」、「泰誓」、「牧誓」、「武成」,卷七「洪範」、「金滕」、「大誥」、「微子之命」、「康誥」、「酒誥」、「梓材」,卷九「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卷十「君奭」「蔡仲之命」、「多方」、「立政」,卷十一「周官」、「顧命」、「康王之誥」,卷十二「冏命」、「呂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或問》爲上下二卷,設主客之問答也。《集傳》未見胡氏父子收録,蓋其未之見也。四庫館臣稱「内府藏本」,未知所據本。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