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處河道官員疏嘉靖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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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竹涧文集十二卷(文集八卷奏议四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3748
颗粒名称: 議處河道官員疏嘉靖八年十月二十日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1
页码: 六至七
摘要: 潘希曾所撰写的《竹涧文集》中所收录的一篇文章。
关键词: 古典文学 作品集

内容

題為議處河道官員事據河南按察司管河副使周忠呈稱孫家渡
  開自弘治六年迄今脩濬不知凡幾但既濬之後水或暫通而不復
  為備沙旋淤塞賀村以下今改須水流入則浮淤自可蕩滌惟渡口
  二千五百步水落泥積宜時常脩濬合於鄭州添設判官一員責令
  渡口住劄就將該州并所屬四縣河夫共九百七十六名分作兩班
  每年量調一班自二月初興工三月終止如或積泥頗重用夫數多
  將該州并屬縣年例堡夫二百名調撥協濟庶民不久役而水可常
  行矣又稱儀封縣先年因黄陵岡衝决添設主簿一員專管河事近
  年河患已徙於紙房杜勝等處係隸東明縣地方見今員缺似應裁
  革等因到臣看得孫家渡既已挑通必須專官管理庶免復淤其儀
  封縣管河官委的事簡可省及查得虞城縣縣丞李希蕙年資久而
  守不渝脩濬勤而績已著用之管河足以稱職乞勅該部計議合無
  將儀封縣管河主簿裁革於鄭州添設管河判官在孫家渡住劄管
  束該州并屬縣河夫以時脩濬仍查訪縣丞李希蕙如果相應就以
  本官陞補鄭州判官則河道有備而官使亦得人矣緣係議處河道
  官員事理未敢擅便為此具本專差承差任舉親齎謹題請旨

知识出处

竹涧文集十二卷(文集八卷奏议四卷)

《竹涧文集十二卷(文集八卷奏议四卷)》

明代诗文别集。潘希曾(字仲鲁)著。此集是潘希曾的儿子潘徽请求黄省曾于嘉靖二十年(1541)校刻而成。有《竹涧文集》8卷,其中诗4卷,杂文4卷,又《竹涧奏议》4卷,共计12卷。另有附录1卷,墓志、小传之类。集前有东郡苏祐、江阴张衮序。今存此刻本。《四库全书》也以此刻本为底本收录,并在《提要》中说:“核其卷数,与《千顷堂书目》所载相符,盖犹旧本也。”程文德曾撰潘希曾传说:“公仪状秀伟,言辞辨正。平生读书,精思力究,发为文章,隽腴古雅,诗尤清婉,卓然名家。”其诗文评价显然过誉。今观其集,四库馆臣所言较为允当:“集中章奏,语皆剀切真挚,不为粉饰而深中事理,不愧其名。其平时虽不以文章著,而直抒胸臆,沛然有余,亦其刚正之气有不可掩遏者欤。又希曾治河,绩最著,小传称其别有治河录,今已不传。然集中条议修筑诸疏,措置规模,犹见一二,是尤切于实用之文,足以资后来考证者矣。”(《四库全书总目》卷171)可见其文文学价值不高。其诗有些情韵,但也很难说是“卓然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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