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王梁二相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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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雲溪稿》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30002671
颗粒名称: 上王梁二相書
分类号: I269.6
页数: 1
页码: 二-三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一个叫皓的人,他的父兄因为被陷害而遭受不白之冤。皓希望通过自己接受官职来赎回父兄的罪行,同时呼吁相关官员给予处理此案的公正和怜悯,以免无辜者受到冤屈。
关键词: 父兄 罪行

内容

皓聞手蹉足跌者不可以言禮情迫意切者不可以言義方聖明在
  上大賢秉政匹夫或不得以自盡則非所以示廣大於天下也皓本
  農家子姓名不出閭里而父教之讀書爲學以從四方之士游去年
  獲從羣士貢于禮部而有司以爲不肖竟從黜落方將退而杜門修
  業以爲後圖而事變出於不料仇人怨家所競不滿百錢乃至誣皓
  之兄以叛逆誣皓之父以殺人倉遑就逮一門無有遺者幽置囹圄
  枷索扭械唾罵笞箠備極生平所見見之苦叛逆殺人則其勢固應
  爾也獄告具而無一毫之實卒從吏議以數年前酒後茫昧不可知
  之言而坐其兄之罪搜抉微文使某之父亦不免夫深山窮谷之中
  閭閻敗屋之下酒後耳熱不識禁忌此唐明皇所謂三更以後與五
  更以前者若一一推尋而窮究之則展轉相訐疑似相乘人無置足
  之地矣今以累歲不可知之事恍惚誕謾之言一時告訐而使坐之
  其將何所逃罪懼非聖明之世所宜有也皇皇忽忽若有所失墜既
  以告之吾君又以告之相公手蹉足跌未暇以及禮也今其事巳具
  之奏牘豈敢望置而不行哉故皓願納一官以贖父兄之罪使皓自
  鬻於場屋之閒而得一官猶將納之伸父子兄弟之義况此一官乃
  父兄之所當得而棄以與皓今納之以贖罪猶將父兄之所有以求
  贖也豈足以言義乎相公若憐其意迫情切一言開陳使從其請此
  漢法納粟贖罪之義耳最其甚者一行平人本有何罪因皓之兄得
  罪於仇人而皆有所坐至有爲士而不得自明者一或不能全其軀
  則皓父子兄弟其何自容於鄉閭哉今聽皓納官以贖父兄之罪而
  一行平人皆從末減使恍惚誕謾之言一時告訐之事不得以行於
  聖明之世其所關繫亦不少矣相公當國而使匹夫不得以自盡必
  非相公之心也不聽納官而少減其罪是引人而爲僞也挾偽心以
  救父兄縱不得罪於人天地鬼神其戮之矣腸一日而九迴言語不
  成倫次非敢望相公以專狥一夫之情亦望相公爲天下大體慮也
  冒瀆鈞嚴伏地待死

知识出处

雲溪稿

《雲溪稿》

宋孝宗朝,永康吕氏皓上書,納官贖父罪,且言「無使聖世男子,不及漢一女子緹縈」。上聞而壯之。父兄生繫大理獄者,皆得釋。是時吕皓孝義之聲聞天下,書具載《雲溪稿》中。雲溪,皓别號也。皓有《遁思遺稿》六卷,《事監韻語》三卷,見《直齋書録解題》。是書從《太平吕氏文集》録出,標題「雲溪稿」,爲明十二世從孫璠所校正。合族後裔重修,卷數雖符,編次多紊,非《遁思遺稿》之舊。余稍加釐訂付梓。季樵胡宗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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