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陽縣重修江口斗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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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636
颗粒名称: 平陽縣重修江口斗門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三十一至三十三
摘要: 明蘇伯衡為平陽縣重修江口斗門寫的一篇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平陽之江口舊嘗因海隄中斷之犍石為兩厓深廣
  各三丈内外貼石為左右翼又敷石壇於前後中涯
  植石楹析於雙門鍥坎陷板以為扃每門板十有二
  層時水盈縮而閉縱之覆以屋五間號江口斗門宋
  端平丙申縣令林公宜孫始作之元至元二十四年
  里之義士鄭君存耕嘗率衆繕理之繼存耕而致力
  焉者則其族人前福州路閩清縣尹禮前松江府華
  亭縣尉公誼其歲至正辛丑也後二十三年國朝洪
  武八年水暴溢颶風激海潮相輔為害厓崩屋仆而
  門亦圮今且九年矣為縣者更幾人而視之恬然厥
  民雖欲起廢夫孰為之倡哉十六年夏南康彭君尚
  賢來為丞是秋以公事過其地目擊之愀然不寧亟
  謀興作會主簿新安吳君韞中攝令還自瑞安典史
  成都楊君孝忠進册至自浙江議以克合責成於水
  利所及之鄉大家之役於官者其人咸不勸而趍以
  謂浮屠一寧猶能出力裒衆施完砂塘隂均兩斗門
  今在位者興無窮之利吾屬顧不能効勤勞乎或輸
  以財或薦以力恊謀併智以任其事者九人以公誼
  嘗致力於斯也練歷而老成惟使督役焉於是市石
  與木揆日庀徒以畚以築以繩以削隄涯門扃以至
  於屋悉復其舊而歛甃堅緻視昔過之足支久遠又
  以其餘力修平安渡馬道百二十五丈以免人于淖
  始事於九月庚申而訖功於乙酉皆欲刻石紀成而
  因謝君復元屬筆于余盖江口在縣之東南二十五
  里左江而右山潮汐之所上下諸山谷水凡三十六
  支皆徑此而入江初斗門之未作也衆流既莫之遏
  而海鹵水亦得入以害稼民交以為病自作斗門然
  後溢不患溺乾有所仰而惠利及于二鄉五都之人
  溉田六萬五千三百餘畝則其所係豈輕也哉歐陽
  子有云作者未始不欲長存而繼者常至于殆廢使
  其繼者恒如作者之心則天下豈有遺利江口之有
  斗門蓄洩有恃水旱無虞歷百四十八年猶一日豈
  不以補而緝之者有其人乎壞於暴水而中廢者九
  年不有諸君子以興起為已任將遂隳前人之功失
  一方之利然則是役也雖曰修廢舉墜其功盖與剏
  始等矣於戲使凡為縣者皆能職思其憂若諸君子
  則門之復當不待今日民之蒙利其可以世計哉故
  為之書使來者尚有考而用其心也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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