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旁辯證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590
颗粒名称: 偏旁辯證序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三十五至三十七
摘要: 明蘇伯衡為偏旁辯證撰寫的一篇序。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扶風馬侯未出仕時僑于嘉禾嘉禾之士相率委質
  而師焉侯病世之學者於書學置而不講自一字以
  至偏旁承偽踵誤十八九乃為書若干篇曰偏旁辯
  證與承學之士講習云及侯出而為郡臨川而東陽
  蔡侯適以進士通守其郡謂侯此書誠有補於小學
  者也可不廣其傳乎馳書金華屬余敘之予惟先王
  之教小學必以六藝書其一也稽之周官掌養國子
  教之六書有保氏焉三歲則一考之以同其文其為
  教如此是以其時士無弗知書是非有正而人不敢
  用其私也歷秦漢而至于唐經殘教弛已久書之為
  書也因世生變趨便就簡非盡復先王之舊矣然猶
  有維持之法焉太史試學童能風書九千字以上乃
  得為史又以六體試之課最者以為尚書御史史書
  令史吏民上書或不正輒舉劾漢之制也取士有明
  字科學舘諸生試書凡書學石經說文字林先口試
  通乃墨試說文字林二十條十八通為第唐之制也
  其為法如此是以其時士亦無不知書是非有正而
  人不敢用其私也自時厥後時異制殊非惟先王之
  教不復而取士之法亦莫之行矣學士大夫率謂書
  非切己事高談性命者慕遠大而忽近細游心藝事
  者較工拙而論媸妍班揚賈許陸薛二李二徐之說
  雖有存焉者幾何人能盡其心也昧形聲事意轉借
  之辨迷文字母子聲音之原夫豈獨後生小子哉先
  儒朱子患之嘗欲取說文解字字序為書篇以詔于
  來學惜乎有其志而其書未就焉嗚呼成朱子所欲
  為之志以明先王之所以教豈不在後之君子乎此
  馬侯之書所以作也竊觀其書凡一字之全謬偏旁
  之不經流俗之習熟傳寫之差舛牽強而穿鑿杜譔
  而因襲一點一字之分一畫一字之别同音異用同
  形異從之類莫不推尋其端緒論列其得失考訂其
  牴牾區别其部類而其取舍義例有不合於班揚賈
  許陸薛二李二徐之說者盖鮮矣明先王之教成朱
  子之志端在於此書乎國家方稽古以制度學校之
  教脩取士之法行吾知亦將有取焉而於同文之治
  不無功矣豈惟有補於小學云爾哉是用不讓而為
  之序使覽者知其書實繼先儒而作而盡其心焉庶
  幾蔡侯之志也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阅读

相关人物

蘇伯衡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