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氏家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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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585
颗粒名称: 譚氏家譜序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二十四至二十五
摘要: 明蘇伯衡為譚氏家譜撰寫的一篇序。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譚本姒姓子爵其分土在今濟南歷城之間實齊之
  附庸也入春秋三十九年周莊王之十四年魯莊公
  之十年見滅於齊桓公而譚子奔莒譚自為齊所滅
  子孫遂以國為氏而其後有漢譚平定亦有去言為
  覃氏者而其後有梁東南寧州刺史覃無克而齊明
  帝時零陵有譚弘寶以四世同居旌表門閭蠲復稅
  役長沙譚氏莫詳其所自出有仕版宋為禮部侍郎
  贈端明殿學士者名世績其先自南昌來遷而長沙
  之譚氏自端明公始顯盖自端明而下及今八世矣
  子孫繁碩其以才學行誼自見者往往有焉至正壬
  辰丁亂以來族人四出避難族譜由是散軼其七世
  孫濟大懼久而後人不知其世也來謀於余余以為
  宋豫章黄文節公之為譜也七世以上遠不可知疑
  不能明者皆略而弗著蓋慎之也今取法於斯其豈
  不可乎於是斷自所知為本房圖既成復屬余敘敘
  曰古有大宗小宗之法先王所以敘天倫係人心明
  教原敦政本者也由漢以下宗法廢而門地盛於是
  譜牒之學興焉族之有譜其猶宗法之遺意與近代
  言族譜者二家為法厥各不同世經人緯取法史氏
  之年表則歐陽氏也系聨派屬若禮家所為宗圖者
  則我蘇氏也其為使人重其本之所自出而尊尊之
  義明詳其支之所由分而親親之道立則未嘗不同
  也尊尊親親而譜法盡矣是故宗法既廢之後先王
  敘天倫係人心明教原敦政本之遺意猶粲然於族
  譜見之君子無志於存禮則已有志於存禮者其復
  忍置而弗講乎譚氏之族遠矣其系序之承傳支屬
  之分異所以莫詳者兵燹之荐更載籍之無徵焉耳
  今濟之為書雖不能如我蘇氏致詳於所親而不遺
  於所疎然於歐陽氏之法庶幾有合焉粤自天下多
  故雖名士族鮮不苟簡以廢禮而濟獨汲汲於此加
  之意其可謂知禮也已矣濟字濟翁今以忠顯校尉
  為管軍千戶所鎮撫守禦金華云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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