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貞婦高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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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570
颗粒名称: 金貞婦高傳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1
页码: 三十五至三十六
摘要: 明蘇伯衡撰寫的一篇傳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貞婦高名文奴温之瑞安人年二十六平陽金幼芳
  聘以為婦明年生子暉暉生七月而幼芳以病卒金
  故平陽富家盜起海上其家交川濱海焚掠蕩然無
  遺繼以軍興盡賣其田供給幼芳卒高出簪珥鬻之
  始克舉是時方左丞明善周總督從道日事兵争幼
  芳兄弟析居久矣携其妻孥東西走避之不暇何暇
  扶持高母子高煢煢襁負暉竄匿山谷間紡績以自
  給艱苦之狀人至不忍見而高無毫髪怨懟意或勸
  之曰世有壯子猶不足恃者此三尺孤又足恃乎遭
  世多虞饒於貲者且不能全活況一弱婦且貧乏乎
  不及時擇所從他日噬臍何及高曰我足一踐金氏
  門知死金氏而已餘尚復何慮乎與其隳節幸生孰
  若死饑死寒死兵也其植志堅不為浮言所撼如此
  暉七八歲日夜策勵之以詩書曰不學何以成人不
  成人有子與無子何以異暉感母之言亦知自策勵
  底于成立今年二十二歲矣高今年四十有七鄉人
  士無少長咸稱之曰貞婦云
  論曰人皆謂貞婦儒家女龍江書院山長高暘賓叔
  其父也父講說經史貞婦自幼居父旁聞之故其見
  義明其抗特操於艱苦之中喪亂之際固當於戲審
  如是則名為儒者當何如哉然吾見緩急而奪志者
  亦多矣若貞婦豈惟世之為人妻者愧之貞婦其可
  謂無愧於彛倫也已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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