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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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515
颗粒名称: 問刑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3
页码: 四至七
摘要: 明蘇伯衡撰寫的一篇雜著文。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或問曰聖人尚德不尚刑信歟曰信然則帝舜為何
  殛鯀流共工放驩兜竄三苗周公何為戮蜚亷殺武
  庚致辟管蔡孔子何為誅少正卯曰德其本也刑其
  末也是故不得已而後用刑初未嘗以之專造天下
  也而聖人至於無已而用刑也必本之以欽恤行之
  以哀矜欽恤仁也哀矜恕也恕故不喜刻而致深也
  仁故不加之罪而求其死也是故聖人之刑不徒曰
  刑而曰義刑聖人之殺不徒曰殺而曰義殺義者宜
  也在下者非不宜於天理不宜於人情不見刑見殺
  也在上者非宜於天理宜於人情不刑之殺之也宜
  於天理人情而後刑之殺之雖刑之殺之而無愧焉
  不宜於天理人情而後見刑見殺雖見刑見殺而不
  怨焉是故義殺舉而天下莫不畏威矣義刑施而天
  下莫不遠罪矣帝舜在位所殛竄流放者鯀共工驩
  兜三苗而已不聞他有所殛竄流放也周公相周所
  殺戮致辟者蜚亷武庚管蔡而已不聞他有所殺戮
  致辟也孔子相魯所誅者少正卯而已不聞他有所
  誅也蓋德以刑而輔刑以德而去此所謂聖人尚德
  而不尚刑也不尚刑體天也故曰天齊于民㑭我一
  日不尚刑保國也故曰式敬爾由獄以長我王國周道
  既衰判為十二折為七國而刑日非古矣至于秦而
  極焉商鞅倡之李斯和之趙高從臾之呂政力行之
  胡亥成就之有棄灰之刑有偶語之刑有腹誹之刑
  有督責之刑有相收同坐之刑有見知故縱之刑刑
  人半於道上而尸積於市成陵自是以來有國家者
  耳目習熟謂刑不重奸慝不息也謂刑不重號令不
  行也謂刑不重紀綱不存也謂刑不重遠近不肅也
  故雖仁人之議刑寧過於重雖仁君之用刑寧失於
  重往往以刑而鼔其勢以刑而作其威以刑而濟其
  怒以刑而繩其下甚者則以刑為嬉而廟堂之上郡
  邑之間朝夕之所務無非刑者夫刑故聖人之所不
  廢也曷嘗以專造天下而後世奈何獨盡心焉喜刻
  而致深加之罪而求其死其刑其殺果義乎果非義
  乎果無愧乎果無怨乎曰然則三代以上刑愈省而
  犯者愈寡三代以下刑愈繁而犯者愈衆何歟曰古
  之刑用必得其當無罪有罪生死殊塗人心灼然知
  所好惡則安得不愛重其性命如泰山也後之刑用
  不得其當有罪無罪同歸于戮人心惽然莫知所趨
  舍則安得不輕視其死生猶朝暮也是故人之重性
  命於泰山而重犯法者由在上者視之重故亦自重
  也人之輕死生於朝暮而輕犯法者由在上者視之
  輕故亦自輕也夫不此之思而戾戾焉有疾視其臣
  民之心而惟恐其刑之不勝也前刀鋸而後鼎鑊左
  鞭棰而右桎梏使無辜之徒駢首接迹以就死豈刑
  期無刑之道哉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
  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則人之善惡顧
  所以道之者何如耳又安用多殺為且牛羊犬彘雞
  豚魚鼈人資焉以養生者也其於人也異類聖人之
  殺之猶有所不忍也而用之必以禮焉殺之必以時
  焉何至為民父母視其同類曾牛羊犬彘雞豚魚鼈
  之不若而忍於旦旦劓之刖之誅之夷之也雖能使
  人屏氣股慄不能自必其性命而於國脉亦已傷矣
  獸窮則噬鳥窮則攫況於人乎或者不堪其毒而羣
  起恣肆以決性命于斯須不識能盡誅之否也昔人
  有云刑以勢行其濫也甚勢以刑張其亡也速故嬴
  秦以刑懼天下傳國二世成周刑措不用歷年八百
  此往事之驗也自古有國者其於社稷之靈長則皆
  欲同周之歷其於刑之輕用則不免效秦之尤此吾
  每觀前史未嘗不嘆其何心也曰然則如之何而用
  刑曰明德義以訓之謹好尚以儀之旌善良以勸之
  申命令以敕之而猶有不率不悛者焉於是擇其尤
  無賴者誅一以儆百是之謂張其勢以德不以刑用
  其刑以義不以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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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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