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權字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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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502
颗粒名称: 金子權字解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十七至十九
摘要: 明蘇伯衡撰寫的一篇雜著文。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人之情萬殊事之出萬變可之中而有不可焉者不
  可之中而有可焉者則何以處之曰揆之以權而已
  矣君子以權揆事也猶其以權稱物也今夫物斤斤
  而累之自一鈞至十鈞至百鈞至千鈞至萬鈞推而
  上之其累之也愈多則其所累者愈重斤斤而析之
  由萬鈞為千鈞為百鈞為十鈞為一鈞推而下之其
  析之也愈衆則其所析者愈輕輕重之變錯出吾之
  前其不齊亦已甚矣惟有衡而衡有刻也此為銖焉
  此為兩焉此為斤焉此為鈞焉此為石焉而又有權
  焉權乃衡所待以平者也推移前却以從乎刻以極
  其變是以高者不可抑而低也下者不可揚而昂也
  重者不得以為輕也輕者不得以為重也莫不適其
  情而莫之或欺亦莫之敢爭也古之所謂君子者當
  變故之糾紛而審乎可不可之計而取舍向背不失
  其宜者亦權而已矣天畀我以心而使我以之制事
  也盖有自然之權焉是故不可一日而廢也娶必告
  也而大舜之娶則不告親為不善者不入也而佛肸
  之召孔子則欲往管叔也蔡叔也霍叔也皆附武庚
  也而周公則或誅或不誅齊也衛也宋也皆以金餽
  也而孟子則或受或不受夫聖賢之權固有所在也
  而常情豈識哉故夫事有非常吾之所以應之者雖
  不守常而於常道未始或戾焉不惟不戾且克有濟
  焉夫是之謂權權也者臨時之宜處變之用也夫無
  權者猶知為之衡而不知為之權以從乎刻者也其
  何以極輕重之變而使之平乎故君子之學莫大乎
  權莫難乎權夫惟智足以窮理仁足以盡性者可與
  權可與權故卒然臨之以大變不可得而亂也故大
  任可得而當也故大事可得而屬也故大議可得而
  決也故大難可得而平也然則權可以一日而無之
  乎因字思義而日進於學而深造乎道而謹執乎義
  遇事之變而昧臨事之宜則吾弗之信於戲朂哉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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