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所定古周易十二篇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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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東萊集》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2044
颗粒名称: 書所定古周易十二篇後
分类号: I264.4
页数: 1
页码: 四十二
摘要: 《书所定古周易十二篇后》是收录在吕东莱先生文集中的一篇散文。
关键词: 周易 宋代

内容

漢興言易者六家獨費氏傳古文易而不立於學官
  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經或脫去无咎悔
  亡惟費氏經與古文同然則眞孔氏遺書也東京馬
  融鄭玄皆爲費氏學其書始盛行今學官所立王弼
  易雖宗莊老其書固鄭氏書也費氏易在漢諸家中
  最近古最見排擯千載之後巋然獨存豈非天哉自
  康成輔嗣合彖象文言於經學者遂不見古本近世
  嵩山晁氏編古周易將以復於其舊而其刋本離合
  之際覽者或以爲未安某謹因晁氏書參攷傳記復
  定爲十二篇篇目卷帙一以古爲斷其說具於音訓

知识出处

東萊集

《東萊集》

其书《文集》十五卷,又以家范、尺牍之类为《别集》十六卷,程文之类为《外集》五卷,《拾遗》一卷,年谱、遗书则为《附录》。祖谦理学思想集中在《家范》、《尺牍》、《读书杂记》、《师友问答》、《策问》诸篇目中。他主张“论学则宗孔孟,治则主尧舜”,认为无人本无二,“自人言之则曰性。自理言之则曰天道”。规约学者“以讲求经旨。明理、躬行为本”,强调治经史以致用,反对空谈阴阳性命之说。在对待理学内部朱子与陆九渊的争论上,祖谦对其采其调和折衷的态度,并不偏向于任何一方。上述诸论,实开浙东学派的先声。祖谦认为,对《诗》、《书》、《春秋》等,皆应多究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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