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孝子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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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香溪集二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1900
颗粒名称: 蔡孝子傳
分类号: K820
页数: 1
页码: 九至十
摘要: 范浚記蔡孝子,作一篇傳記。
关键词: 人物传 传记

内容

蔡定字元應越之會稽人家世微貧父革依郡獄吏
  傭書以生力使定學身勞苦資之以故定處黌校稍
  稍有稱郡獄吏一日坐舞文法被繫革以詿誤例在
  劾中革年七十餘矣法當免繫鞫胥任澤削其籍年
  而入之罪罪且與獄吏等案具府奏上之方待命於
  朝故俱久囚而革不得獨決定竊痛念父當耆年以
  非辜墮圄狴誓將身贖數詣府號訴請代坐獄弗許
  請效命於戎行弗許請隸伍符為兵人弗許定知父
  終不可贖也仰而呼曰天乎將使定坐視父纒徽纆
  乎父耄耋不應連繫傭書罪不應與獄吏等理明矣
  而無所云訴父老而刑定之生其何益乎定圖死矣
  庶有司哀憐幸而釋父則雖委身重泉於登天為不
  殊於是預自誌銘其墓又為狀若詣府者結置袂間
  皆敘陳致死之由冀其父之必免也以建炎元年十
  二月二十九日自沒河死府帥聞之驚曰眞孝子也
  立命出革厚為定具棺劍事而撫賙其家蘭溪范浚
  曰嗚呼大孝吾不得而見也孝若定者亦今世之所
  鮮聞也世之人視親若視其妻子之心切焉者無也
  彼惟庸愛在妻子而斯須之愛在親親有勞苦不肯
  一勤其手足代之其肯殺身以出父於囚牢中乎今
  之為人子者有觴酒豆肉持羞其親則已色然自得
  謂為難能之孝況若定之捐軀活父其為孝又可究
  乎予得定所為誌銘與狀感其言情哀至至為泣下
  念定孝若是是宜見旌於時而事不上聞定將無以
  自見故為定作傳冀他日萬一獲私於良史云

知识出处

香溪集二十二卷

《香溪集二十二卷》

宋代诗文别集。22卷。范浚撰。此书卷1为古赋,卷2至卷3为诗,卷5、卷6为杂著,卷7至卷9为论,卷10为书总论,卷11至卷15为进策,卷16、卷17为记,卷18、卷19为书,卷20为启,卷21为传,卷22为墓志、祭文。卷首列宋人陈岩肖序,书后附元人吴师道后序及章懋跋。此书为作者门人高栴编,其侄范端臣刊刻。据吴师道后序说:金履祥《四书考证》已称范浚集不传,“至顺辛未始得先生文七卷于亲友应氏家,盖其首编也”。“一日先生族孙俊来言,家藏缺一至五卷,惜其无从补也。于是忻然畀之,足以成编。”除《四库全书》辑入此集外,《四部丛刊》续编也收入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藏明刊本。此本除将吴师道后序及章懋跋移至卷端陈岩肖序之后,另有明人胡应麟序。书后附《范蒙斋先生遗文》及《范杨溪先生遗文》。最后还有姜殿扬跋。胡应麟序称“其诗文不甚概于古”。《四库全书总目》称其诗“近体流易,犹守元祐旧格,不涉江西宗派;古体颇遒,亦非语录为诗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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