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軍政第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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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洪武聖政記》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9678
颗粒名称: 肅軍政第四
分类号: D691.2
页数: 1
页码: 十-十一
摘要: 本文记述了洪武元年,明太祖采纳刘基的建议,建立军卫法,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军卫。军卫由五千六百名士兵组成,分为千户所和百户所,设总旗、小旗等官领之。征伐时,总兵官佩将印领之,战争结束后上交所佩印于朝廷。禁止军官、军人私下接受公侯所给物品,违者公侯三犯准免死一次,军官、军人三犯发海南充军。
关键词: 洪武帝 政治制度 军卫法

内容

洪武元年春正月上以太史令劉基奏立軍衛法迺
  自京師達于郡縣皆立軍衛大率以五千六百名爲
  一衛一千一百二十名爲一千戸所一百一十二名
  爲一百戸所每一百戸下設總旗二名小旗一十名
  管領鈐束通以指揮使等官領之大小相維以成隊
  伍撫綏操練務在得宜母敢紊亂空歇凡有事征伐
  則詔總兵官佩將印領之旣旋則上所佩印於朝廷
  軍士則各歸其衛而單身還第其權一皆出自朝廷
  而不敢有所擅調五年夏六月降律令於各衛禁止
  軍官軍人不得於私下或明白接受公侯所與信寶
  金銀叚匹衣服糧米錢物及非出征時不得於公侯
  之家門首侍立其公侯非奉特旨不得私自呼喚軍
  人役使違者公侯三犯准免死一次軍官軍人三犯
  發海南充軍

知识出处

洪武聖政記

《洪武聖政記》

出版者: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

出版地:扬州

本书《洪武圣政记》由朱棣(洪武帝)的宫廷学士宋濂所写。在这段文字中,宋濂对洪武帝治国的伟大事业和政策进行了赞颂。他称赞洪武帝像汉高帝一样,以雄才大略统一天下,但《洪武圣政记》在描述洪武帝的治国策略时较为笼统,缺乏细节。洪武帝在即位后,一直努力图治,制定了许多法律制度、政治举措和军事策略,以统一和治理国家。宋濂认为,《洪武圣政记》是为了规划宏伟的治国方略,在这些方略中体现了高帝的气魄和洪武帝的英明。洪武帝顺利夺取天位后,继续努力治理国家,包括祭祀、行政、军事、教育等方面的改革。宋濂认为这些措施具有先见之明,可以为后世规范治理国家的方式提供借鉴。因此,他希望将这些有关政务重要内容编写成书,称之为《洪武圣政记》,共分七卷。他相信,这本书可以成为后世治国的典范,体现洪武帝的智慧和英明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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