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氏詳說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8226
颗粒名称: 王氏詳說曰
分类号: B222
页数: 1
页码: 二十六至二十七
摘要: 王與之纂王氏對这段文字作的註解。
关键词: 宋代 经学 周礼

内容

春秋之時晉叔向以為明王之制間朝以講
  禮是三歲一朝也鄭子太叔又以為五歲一朝然比之世
  相朝則與子太叔之言異與叔向之言大異叔向為晉地
  則欲諸侯朝數之數故以三歲為言子太叔為鄭地則欲
  諸侯朝數之踈故以五歲為言其去周禮遠矣若夫禮記
  王制與聘義戴記一家又自為異同之說聘禮曰天子制
  諸侯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是以諸侯之自為聘為文
  也王制曰諸侯之於天子比年小聘三年大聘五年一朝
  是以諸侯之朝聘天子為文也聘禮之言比年小聘合於
  周禮之歲相問言三年大聘異於周禮之殷相聘蓋殷聘
  者謂久無事則行盛禮初無年歲之限如孟僖子如齊殷
  聘服氏以為殷中也自襄之二十年叔老聘於齊至今二
  十一年故中行盛禮是知殷聘雖為大聘然即非所謂三
  年也此聘義之所以與周禮異王制言小聘大聘其年數
  雖與聘義同然其意則與聘義異抑以聘義謂諸侯之相
  聘而王制謂諸侯之聘天子耳聘天子猶可也以五年而
  後一朝天子可乎使居衞服而五年一朝為得禮矣若侯
  甸男采謂之得禮乎知此則知王制之言雖紀夫四代亦
  雜於春秋之制鄭氏以王制所言五年一朝為晉文公霸
  時制雖未必然亦有所近似

知识出处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出版地:温州

八十卷。宋王与之撰。王与之生卒年不详,字次点,南宋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人。曾从陈松溪学六官要旨。任宾州文学,泗州通判等。此书是淳祐二年(1242)行在秘书省准敕访求书籍时牒温州所得,特补一官授宾州文学,后终于通判泗州。书前有真德秀序和赵汝腾后序。赵汝腾称,真德秀殁后王与之又删繁取要,由博得约,此书“精粹无疵”。《周礼订义》采录旧说共五十一家,唐以前为杜子春、郑兴、郑重、郑玄、崔灵思、贾公彦六家,其余四十五家均为宋人,资料博详,凡文集语录无不搜采。以当时诸儒为主,前儒古义仅特为附存而已,实际是取宋人的学说。解经以义理为本,典制为末,言义理者多,考典制者少。其注《考工记》,认为《冬官》不亡,与宋俞庭椿《周礼复古编》观点一致,但俞庭椿易改经文,王与之仅持其观点而不移改经文。对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极为不满,当谈及邱葵《周礼》序中讲,王与之作《周官补遗》、《周礼》之六官全,而此书无此补遗,不知因何时说,“然凭空臆改经之说,正以不存为最善,因无庸深考也”,颇为偏激。认为《周礼订义》不及李鼎祚《周易集解》能存古义,则颇中肯。然而,宋时四十五家之书,已佚十之八九,是赖以《周礼订义》而得以流传,可见其对宋文献功不可没。版本有:宋刻本,清康熙十九年(1680)纳兰性德刻《通志堂经解》本,乾隆五十年(1785)通志堂刊修补本、乾隆间文渊阁《四库全书荟要》本。

阅读

相关人物

王与之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