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曰師保内朝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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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20002194
颗粒名称: 又曰師保内朝之官
分类号: K224.06
页数: 2
页码: 九至十
摘要: 王与之所写的《东岩周礼订义》中的一篇文章。
关键词: 周礼 古代史料

内容

又曰師保内朝之官非直地官之屬司士治朝之官非直
  夏官之屬朝士外朝之官非直秋官之屬而分隸於三
  卿者何也立政三宅曰宅乃事宅乃牧宅乃準事凡莅
  事者也牧凡長民者也準凡法令者也注疏以準但為獄官非是中外之
  官略具是矣而三宅之設惟準人常重於他官非號令
  之所出則憲章之所存人主威福於是行焉而宅事宅
  牧之所受約束承風㫖者故王事鞅掌嘗病於出入風
  議之臣陵三軍者懼朝廷之議居勢使然先王知其患
  將至於偏重而官失其守於是位至準人布之三朝而
  不専嚮於一官本夫司會以法裁定邦計者也則隸天
  官太史以典法則計羣吏内外史書王命者也則隸春
  官至於師保職在内朝若漢諫大夫則地官領之司士
  職在治朝若漢殿中御史則夏官領之朝士職在外朝
  若漢司隸校尉則秋官領之且冢宰蒞百官則五官皆
  司存也其屬或為史得以辭令道上指意以賞懲其下
  或為師保得以道徳勸迪其上且正救其遺闕或為司
  士蒞羣臣之朝見或為朝士蒞諸侯之會同是故號令
  所出憲章所存五官皆與聞之無偏而不舉之處故三
  朝適平而百官正先王之意非徒以是互相伺察迭為
  長伯也不如是非所以體羣臣故也嘗觀於經周之大
  事同召六卿師氏與焉立政卒篇獨告太史詩人刺皇
  父亦曰聚子内史楀維師氏小司冦敘制國用以内史
  司會冢宰並稱文王世子記外朝之政曰司士為之凡
  此皆以準人故特言之假如六官専嚮一卿則宅事宅
  牧將為冗曹而體羣臣之道虧矣他如職方氏以下冝
  不隸司馬行人以下宜不隷司冦亦錯置二卿之間大
  抵類此自此道不復見凡主意所嚮小臣百司遂擅朝
  政若秦専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
  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且有所謂加官所加或列
  侯將軍獨在禁中而公卿不與至於漢有百官以下事
  大將軍家奴視丞相蔑如者甚矣後世之不師古也

知识出处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东岩周礼订义八十卷》

出版地:温州

八十卷。宋王与之撰。王与之生卒年不详,字次点,南宋温州乐清(今浙江乐清)人。曾从陈松溪学六官要旨。任宾州文学,泗州通判等。此书是淳祐二年(1242)行在秘书省准敕访求书籍时牒温州所得,特补一官授宾州文学,后终于通判泗州。书前有真德秀序和赵汝腾后序。赵汝腾称,真德秀殁后王与之又删繁取要,由博得约,此书“精粹无疵”。《周礼订义》采录旧说共五十一家,唐以前为杜子春、郑兴、郑重、郑玄、崔灵思、贾公彦六家,其余四十五家均为宋人,资料博详,凡文集语录无不搜采。以当时诸儒为主,前儒古义仅特为附存而已,实际是取宋人的学说。解经以义理为本,典制为末,言义理者多,考典制者少。其注《考工记》,认为《冬官》不亡,与宋俞庭椿《周礼复古编》观点一致,但俞庭椿易改经文,王与之仅持其观点而不移改经文。对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极为不满,当谈及邱葵《周礼》序中讲,王与之作《周官补遗》、《周礼》之六官全,而此书无此补遗,不知因何时说,“然凭空臆改经之说,正以不存为最善,因无庸深考也”,颇为偏激。认为《周礼订义》不及李鼎祚《周易集解》能存古义,则颇中肯。然而,宋时四十五家之书,已佚十之八九,是赖以《周礼订义》而得以流传,可见其对宋文献功不可没。版本有:宋刻本,清康熙十九年(1680)纳兰性德刻《通志堂经解》本,乾隆五十年(1785)通志堂刊修补本、乾隆间文渊阁《四库全书荟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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