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矢鈞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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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周礼学不分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3241
颗粒名称: 束矢鈞金
分类号: K224.06
页数: 1
页码: 九十八至九十九
摘要: 清代沈夢蘭对《周官辨非》束矢鈞金等句的註解。
关键词: 笔记 注疏

内容

束矢鈞金
  易之噬嗑曰噬乾肺得金矢又曰噬乾肉得黄金獄訟
  之入束矢鈞金也尚巳大司冠以兩造禁民訟以兩劑
  禁民獄此曲則彼直直則舉金矢還之曲則并金矢失
  焉所以爲健訟者懲也三日然後聽之是三日之内有
  悔於厥心者尚得乞金矢以去也訟之九四曰不克訟
  復卽命渝安貞吉此先王所以聽訟而能使之無訟也
  至窮民之不能有金矢者則自有肺石逹之不在此例
  矣

知识出处

周礼学不分卷

《周礼学不分卷》

出版地:清光緒十七年(1891)祁縣縣署刻所願學齋書鈔本

沈梦兰,字古春,乌程人。乾隆四十八年举人,官湖北宜都县知县。梦兰博通诸经,实事求是,尤邃於《周官》,成《周礼学》一书。《周礼学》卷一首先叙述《周礼》源委,其次为《天官》“治官之属”至《春官·巾车》“孤乘夏篆”,凡有诂解的,此处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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