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過而殺傷人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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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周礼学不分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3223
颗粒名称: 凡過而殺傷人者
分类号: K224.06
页数: 1
页码: 九十四
摘要: 清代沈夢蘭对《周官辨非》凡過而殺傷人者等句的註解。
关键词: 笔记 注疏

内容

凡過而殺傷人者
  過而殺傷人者就其子若弟言之則不謂之過失而必
  謂之讎其實卽過而殺傷諸耳故調人職之萬氏曰讎
  者非過也係誤解

知识出处

周礼学不分卷

《周礼学不分卷》

出版地:清光緒十七年(1891)祁縣縣署刻所願學齋書鈔本

沈梦兰,字古春,乌程人。乾隆四十八年举人,官湖北宜都县知县。梦兰博通诸经,实事求是,尤邃於《周官》,成《周礼学》一书。《周礼学》卷一首先叙述《周礼》源委,其次为《天官》“治官之属”至《春官·巾车》“孤乘夏篆”,凡有诂解的,此处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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