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子厚駁復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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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古文辞类纂七十四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0690
颗粒名称: 柳子厚駁復讐議
分类号: I262
页数: 2
页码: 六至七
摘要: 姚鼐所撰寫的古文辭類纂中的一篇關於柳子厚駁復讐議的文章。
关键词: 散文 辞赋 总集

内容

柳子厚駁復讐議
  海峯先生云子厚此等文雖精悍然失之過密神氣拘
  滞少生動飛揚之妙不可不辨
  臣伏見天後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尉趙
  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
  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
  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治者殺無
  赦其本則合其用則異旌與誅莫得而並焉誅其可旌茲
  謂濫黷刑甚矣旌其可誅茲謂僭壞禮甚矣果以是示於
  天下傳於後代趨義者不知所向違害者不知所立以是
  為典可乎蓋聖人之制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統
  於一而已矣向使刺讞其誠偽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
  端則刑禮之用判然離矣何者若元慶之父不陷於公罪
  師韞之誅獨以其私怨奮其吏氣虐於非辜州牧不知罪
  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籲號不聞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
  恥枕戈為得禮處心積慮以沖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
  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
  又何誅焉其或元慶之父不免於罪師韞之誅不愆於法
  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
  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淩上也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
  又何旌焉且其議曰人必有子子必有親親親相讐其亂
  誰救是惑於禮也甚矣禮之所謂讐者蓋以冤抑沉痛而
  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於大戮而曰彼殺之我乃殺
  之不議曲直暴寡脅弱而已其非經背聖不亦甚哉周禮
  調人掌司萬人之讐凡殺人而義者令勿讐讐之則死有
  反殺者邦國交讐之又安得親親相讐也春秋公羊傳曰
  父不受誅子復讐可也父受誅子復讐此推刃之道復讐
  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則合於禮矣且夫不忘
  讐孝也不愛死義也元慶能不越於禮服孝死義是必達
  理而聞道者也夫達理聞道之人豈其以王法為敵讐者
  哉議者反以為戮黷刑壞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請下臣
  議附於令有斷斯獄者不宜以前議從事謹議

知识出处

古文辞类纂七十四卷

《古文辞类纂七十四卷》

出版地:温州

清桐城派大家姚鼐编纂的各类文章总集。全书共七十五卷,选录战国至清的古文,依文体分为论辨、序跋、奏议、书说、赠序、诏令、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等十三类。所选作品主要是《战国策》、《史记》、两汉散文家、唐宋八大家及明代归有光、清代方苞、刘大櫆等的古文。书首有序目,略述各类文体的特点、源流及其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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