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介甫復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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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古文辞类纂七十四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10556
颗粒名称: 王介甫復讎解
分类号: I262
页数: 2
页码: 七至八
摘要: 姚鼐所撰寫的古文辭類纂中的一篇關於復讎解的文章。
关键词: 散文 辞赋 总集

内容

王介甫復讎解
  或問復仇對曰非治世之道也明天子在上自方伯諸侯
  以至於有司各修其職其能殺不辜者少矣不幸而有焉
  則其子弟以告於有司有司不能聽以告於其君其君不
  能聽以告于方伯方伯不能聽以告于天子則天子誅其
  不能聽者而為之施刑于其仇亂世則天子諸侯方伯皆
  不可以告故書說紂曰凡有辜罪乃罔恒獲小民方興相
  為敵仇蓋仇之所以興以上之不可告辜罪之不常獲也
  方是時有父兄之仇而輒殺之者君子權其勢恕其情而
  與之可也故復仇之義見於春秋傳見於禮記為亂世之
  為子弟者言之也春秋傳以為父受誅子復仇不可也此
  言不敢以身之私而害天下之公又以為父不受誅子復
  讎可也此言不以有可絕之義廢不可絕之恩也周官之
  說曰凡復仇者書於士殺者無罪疑此非周公之法也凡
  所以有復仇者以天下之亂而士之不能聽也有士矣不
  能聽其殺人之罪以施行而使為人之子弟者仇之然則
  何取於士而祿之也古之於殺人其聽之可謂盡矣猶懼
  其未也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今書於士則殺之無罪則所謂復仇者果所謂可仇者乎庸詎知其不獨有可言
  者乎就當聽其罪矣則不殺于士師而使仇者殺之何也
  故疑此非周公之法也或曰世亂而有復仇之禁則甯殺
  身以復仇乎將無復仇而以存人之祀乎曰可以復讎而
  不復非孝也復仇而殄祀亦非孝也以仇未複之恥居之
  終身焉蓋可也仇之不復者天也不忘復仇者己也克己
  以畏天心不忘其親不亦可矣

知识出处

古文辞类纂七十四卷

《古文辞类纂七十四卷》

出版地:温州

清桐城派大家姚鼐编纂的各类文章总集。全书共七十五卷,选录战国至清的古文,依文体分为论辨、序跋、奏议、书说、赠序、诏令、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等十三类。所选作品主要是《战国策》、《史记》、两汉散文家、唐宋八大家及明代归有光、清代方苞、刘大櫆等的古文。书首有序目,略述各类文体的特点、源流及其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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