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图书馆
温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温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衡州府觧吏認罪申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6307
颗粒名称:
衡州府觧吏認罪申呈
分类号:
K206.6
页数:
1
页码:
五十至五十一
摘要:
項喬在甌東私錄第十卷中所寫的一篇有關認罪的批文。
关键词:
杂著
笔记
政务
内容
〇衡州府觧吏認罪申呈
批去間必湏致刑故易重噬嗑治民必先獲上故
書稱和裏舎人梅善以方欺君子使果如所呈則
間莫大矣故嚴提該吏以致其罪今㨿崔通判掲
帖方知梅善依憑城社將使上下之情不通極爲
可惡可惡本司前守河間曽有一屬官將假托府
差快手從重發遣至今德之通判崔官謙謹清脩
素有聲譽今何惜一梅善耶仰將本舎問罪觧來
其所未完責令徐浦等一月中陸續完銷毋致遲
悞
知识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出版地:温州
项乔(1493-1552),字子迁,号瓯东,永嘉七甲(今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人。项乔为官二十余年,著有《瓯东私录》,初刻本十卷,包括诗文、杂著、笔记、历官文牍。
阅读
相关人物
項喬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