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立族約以守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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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5955
颗粒名称: 請立族約以守官法
分类号: K206.6
页数: 4
页码: 五十四至五十六
摘要: 項喬所著有關立族約的文章。
关键词: 杂著 笔记 风俗习惯

内容

見任廣東左叅政項喬另項文煥呈爲立族約以
  守官法事〓父𠹉竊念宗法立國法自行家道
  齊世道斯泰除先於嘉靖十七年修族譜立宗祠
  出祠田刻家訓巳傳示族人守法外今便道歸省
  適大宗子亮病故無子各小宗子争議主祀之禮
  父因項氏止有一祠勢難兩全其美不得巳再捐
  俸添蓋祠屋二間再出巳田六畝并前共一十六
  畝仍立亮之親姪僿永祀始遷本都七甲一世祖
  璧及祖妣汪氏神主于祠之正堂小宗子緇權文
  秀等則各祀其高曾祖禰于堂之各室惟始祖祭
  于祠其餘祖禰俱遷主祭于各小宗子之家此則
  族衆之心巳平别無異議外惟是祖父誥封職
  方員外郎項式見住在城隔族衆七十餘里焕父
  又將赴任所據祭禮祠田及解紛息争諸事於族
  衆緩急多不得力父查叔祖項良載孤貧能自立
  家年尊素知學好叔生員項備弟項根項恕耆民
  弟項棣及項果姪生員項文憲項文燭亦俱有志
  向上伏義立言族衆素相推服今擬舉載爲族長
  備棣根恕果爲族正憲燭爲司禮專管理祭法祠
  田及族衆大小事情如有失禮忿争相與引之宗
  祠以禮勸化有不聽勸化者聽其量情杖撻責之
  攺過問有很愎自用長惡不悛不肯受撻者連名
  具呈府縣量加責罰以警其餘如能使一族之中
  人人知孝順父母知尊敬長上知和睦鄉里知教
  訓子孫知母作非爲知各安生理三年之中並無
  官司之擾又合聼父將族長正司禮鳴之府縣量
  加奬勞其族長正司禮倘有偏狥不公又合聼父
  紏呈變易如此庶宗法立官府亦自省力矣又照
  得黃嶴墳山一片爲地不多今傳之六代于孫不
  問昭𥡆遇空便葬有孫踏祖公頭上者有傷斷山
  龍脉者所關非細今煥巳〓食禀有年誠願從族
  衆擇取相應山一片自出廪銀買之專聽族中貧
  難及原無葬地者葬之其祖墳除巳先作壽壙者
  聽其祔葬外以後雖有力者不許再葬此山如𨔻
  許族長正司禮及一應族人告官問罪仍責令遷
  葬不得姑息又如此庶不惟生者知禮死者亦瞑
  目矣爲此具呈伏乞俯念風化所關詳示批乆付
  與祖父榜示永爲遵守施行須至呈者
  嘉靖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具呈正月初六日
  奉温州府知府丘批據此㸔得所呈實關風化
  有補君民相應淮行擬合給照爲此帖仰本告照
  依帖文内事理卽將前項情節齎赴誥封員外
  郎及叅政項處查照榜示施行如有不遵故𨔻
  者聽其送府以憑重治不恕
  永嘉縣知縣齊批

知识出处

瓯东私录十卷

《瓯东私录十卷》

出版地:温州

项乔(1493-1552),字子迁,号瓯东,永嘉七甲(今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人。项乔为官二十余年,著有《瓯东私录》,初刻本十卷,包括诗文、杂著、笔记、历官文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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