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语略二十卷》 古籍
唯一号: 110320020210004927
颗粒名称: 稅官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三十四
摘要: 朱熹所講有關稅官之語錄。
关键词: 宋哲学 语录 朱子语略

内容

爲稅官若是父兄宗族舟船過只得稟
  知州府請别委官檢視豈可直拔放
  去所以祖宗立法許相回避又曰臨
  事湏是分毫莫放過如熹當官或有
  一相識親戚之類如此越用分明不
  肯放過

知识出处

朱子语略二十卷

《朱子语略二十卷》

出版地:温州

朱子语略二十卷,(宋)杨与立辑,明弘治四年(1491)南京国子监刻本,8册全。本书为二级甲等古籍,收入《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子部五六三,入选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本书半叶九行十五字,上下黑口,四周双边,单黑鱼尾。卷端题“门人建安杨与立编次”,卷五、十、十五卷末有牌记,题“弘治四年春南京國子監重刊”。《朱子语略》为朱熹门人杨与立收集朱熹弟子门人笔记删选而成,全书二十卷,约编成于南宋嘉定庚辰辛巳间(1220-1221)。

阅读

相关人物

楊與立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