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5年(1946年)6月11日国民政府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批准将江南造纸厂高资分厂发还原主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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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上海造纸志》
唯一号: 110132020230000512
事件名称: 民国35年(1946年)6月11日国民政府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批准将江南造纸厂高资分厂发还原主
文件路径: 1101/01/object/PDF/11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0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运动
起始时间: 1946年6月11日
发生地点: 上海市

事件描述

民国35年(1946年)6月11日,国民政府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批准将江南造纸厂高资分厂发还原主。

知识出处

上海造纸志

《上海造纸志》

出版者: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上海造纸志》的出版标志着上海造纸工业的历史得到完整记录。作者回顾了中国造纸工业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强调了历史教训,指出经济发展需要独立自主的国家和清廉政府,并倡导开放创新的态度。文章呼吁牢记历史,继续前行,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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