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4年(1945年)9月国民政府经济部、财政部分别接收上海各被兼并掠夺的造纸厂与日商经营的造纸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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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上海造纸志》
唯一号: 110132020230000501
事件名称: 民国34年(1945年)9月国民政府经济部、财政部分别接收上海各被兼并掠夺的造纸厂与日商经营的造纸厂
文件路径: 1101/01/object/PDF/1101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060.pdf
事件类型: 机构变化
起始时间: 1945年9月
发生地点: 上海市

事件描述

民国34年(1945年)9月,国民政府经济部、财政部分别接收上海各被兼并掠夺的造纸厂与日商经营的造纸厂。由经济部接收的有天章东西两厂(株式会社天章纸厂)、大中华造纸厂(大中华制纸株式会社)、金星造纸厂(金星永记造纸厂)、勤益新造纸厂(东洋制纸株式会社上海工场)、美锦腊光纸厂(日本加工纸厂),日商开设的高林、新东亚、井上,侵华日军军管的美商中国版纸制品公司(王子制纸株式会社)等10家厂。除将美商中国版纸制品公司发还原主外,仅天章东西两厂及金星造纸厂继续生产,其余各厂停工待命。由财政部接收的有江南造纸厂(江南制纸株式会社第一工场)、国华造纸厂(江南制纸株式会社第二工场)、竟成造纸厂(江南制纸株式会社第三工场)等3家厂,除江南造纸厂在接收当天由财政部代表主持复工外,国华、竟成两厂停工待命。

知识出处

上海造纸志

《上海造纸志》

出版者: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上海造纸志》的出版标志着上海造纸工业的历史得到完整记录。作者回顾了中国造纸工业的起源和发展历程,强调了历史教训,指出经济发展需要独立自主的国家和清廉政府,并倡导开放创新的态度。文章呼吁牢记历史,继续前行,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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