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古人使用记事材料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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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造纸技术简史》 图书
唯一号: 11012002023000156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古人使用记事材料探源
分类号: TS7
页数: 15
页码: 20-34
摘要: 本节深入探讨了古人使用的六种记事材料,包括绳草、甲骨、金石、竹木、缣帛及其他材料,展现了人类从简单到复杂、从自然到人工的记事材料演变过程,反映了古人对信息传递方式的不断探索与创新。
关键词: 造纸术 发明 记事材料

内容

古人使用的记事材料,包括绳草、甲骨、金石、竹木、缣帛等类。下面就其特点、性能、制作、使用的一般情况,作简要介绍,以达到探源的目的。
  一、绳草
  据史书记载,上古时候,在文字发明以前,人们用大小、粗细、长短不同类型的绳子打结记事,从而开始了人类的“结绳记事时代”。这种记事办法,今日看来觉得过于简单,但在上古时代却是一大进步,起到了很大作用。
  (1)治国理政。《周易·系辞下》说:“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这是说,古代用结绳的方法治理国家。孔安国在《尚书·序》中,把这种办法称为“结绳之政”。
  (2)记载数据。上古时候,民间结绳记数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庄子·胠箧》载:“民结绳而用之”。其具体做法在《周易集解》里说得十分清楚:“古者无文字,其有誓约之事,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结之多少,随物众寡,各执以相考。”
  (3)作为契约。现在云南哈尼族仍用结绳作为契约,契约双方双持一相同绳结作为凭证。广西瑶族、云南景颇族、怒族、傈傈族等少数民族均有类似的记事方法。从上述情况可以推知,上古时候可能也有用结绳作为契约的方法流行于民间。
  (4)传达思想感情。上古时候,人们又常常用结绳的办法表达感情或者某种意愿,有些青年男子以一种特殊的绳结作为“求婚书”送给意中人。
  今日看来,结扎简单的绳结便能记载较为复杂的事物,似乎不可思议。其实在当时,结绳记事是约定俗成,全社会普遍流行,是比较适用的方法。
  二、甲骨
  甲,乌龟的甲壳。骨,动物的骨头。起初把古代刻有文字的甲骨称为“甲骨刻辞”、“龟甲兽骨文字”、“甲骨卜辞”。最后,文字学家和甲骨学家统一了称谓的口径,命名为“甲骨文字”,简称为“甲骨文”。
  甲壳分为背甲和腹甲两种。用于刻辞的多数是腹甲,因为腹甲基本上是平面,不用作较多的加工修整便可使用。而背甲是隆起的拱面,如用来刻辞,事先必须经过较为复杂的加工,故用于刻辞的为数不多。
  兽骨大多为牛的肩胛骨,也称“扇子骨”。但也发现有少量肋骨。肩胛骨也需加工方能刻镂。此外,也用羊骨、猪骨、鹿骨、虎骨刻辞,偶尔也发现人类头骨的刻辞。
  我国考古发掘资料证明,占卜术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产生,所用材料就是甲骨之类。许多甲骨卜辞表明,在商代的整个统治生活中,凡事都要通过占卜决定。所以,《礼记》中记载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这种用动物骨头来占卜凶吉的迷信活动,在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中,一直延续了几千年,例如,在解放前的彝、羌、纳西等民族中,就使用羊骨占卜。
  古人所以要用动物骨头作为占卜材料的主要原因是:(1)骨头受热会出现裂纹。在进行占卜时,要用火烧灼骨头的反面,使其受热,正面就会出现裂纹,占卜者就是根据裂纹的情形判断凶吉祸福。(2)骨头来源极为充足。人们狩猎,饲养动物,在食用各种动物后,积存大量的骨头可供占卜使用。
  刻辞之前,对龟甲和兽骨一般都要经过整治、刮平。在甲骨的反面凿出一个个长约一厘米左右、口宽底窄梭形的斜槽,在紧靠槽边钻出一个个比槽宽稍小的圆穴,但凿钻都不能穿透骨面,只达到距骨面最近处。凿钻的数目根据甲骨的大小和需要决定,最多者可凿钻二百多处。经过凿钻的甲骨由负责占卜的史官保存,随用随取。占卜前用火炷烧灼钻穴,一直烧到骨正面相对处出现“卜”形裂纹。这种裂纹叫做“卜兆”,占卜者就是根据裂纹的粗细、长短、曲直等卜兆现象判断凶吉。在卜兆旁刻上与占卜有关的事情,这叫做“卜辞”。最完整的卜辞可分为“前辞”、“命辞”、“占辞”、“验辞”。为使顺序清楚,往往在卜兆下部刻上顺序号,称为“兆序”。
  在甲骨刻辞中,往往要配刻“干支表”(年代),以便在占卜时查用。
  在商王武丁时期的甲骨刻辞中,大量的是卜辞,另外,还有其它记事辞:刻在龟腹甲反面甲桥上的,称为“甲桥刻辞”;刻在龟背甲反面的,称为“背甲刻辞”;刻在龟腹甲尾部的,称为“甲尾刻辞”;刻在牛肩胛骨顶端骨臼处的,称为“骨臼刻辞”;刻在牛肩胛骨面宽处的,称为“骨面刻辞”等等。
  甲骨刻辞一般都是用金属刀或石刀直接刻上去,在刻沟上常涂有朱砂,看起来极为醒目,有的则涂墨。同时还发现,有的甲骨文字是用毛笔写的。
  近年来,经过一些古文字学家、考古学家研究,发现甲骨文的内容极为丰富,上自天文,下至地理,无所不包,还有阶级关系、农业、畜牧业、田猎、天文、历法、祭祀、征伐、王事等。图2—2为殷商甲骨卜辞及卜辞释文。
  三、金石
  金石泛指一切古代作为记事材料的金属、石料及它们的制品。考古学上把青铜器内铸的文字叫做铭文(或金文、钟鼎文),在石头上刻字的叫做“刻石”上边的文字又称为石鼓文。
  古代在金石器物上,载文记事,歌功颂德。这主要体现在大量的金属器物铭文和刻石文字上。《吕氏春秋·求人》上说:“功绩铭于金石。”《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群臣相与诵皇帝功德,刻于金石,以为表经”。金属器物很多,其中包括炊器、食器、饮器、量器、兵器、乐器、车马器等。器物名称更是繁多,如铙、钲、钟、镈、鼎、鬲、簋、〓、簠、盨、罍、卣、斝、盉、觯、爵、盘、匜、彝、盂、觥、㦸、戈、㽀等等,足有上千种之多。这些金属器物上很多有铭文,铭文字数少则一、两个,多则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制作方法刻、铸均有,以铸者居多。图2-3为铭文史墙盘,史墙盘于1967年12月出土于陕西省扶风县,盘铭记述了西周文、武、成、康、昭、穆六王的重要史迹。
  刻石文字也令人眼花缭乱。最突出的要算秦刻石和石鼓。石鼓的发现始于唐代,经考证,已发现的十个石鼓都是先秦刻石。现存《石鼓文》十篇,都是叙事诗,是对先秦帝王的颂辞。秦刻石(图2-4)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巡行各地时的记功刻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刻石是峄山、泰山、琅琊、芝罘、东观、碣石、会稽等七块刻石。尔后,秦二世巡行各地时,又加刻诏书等。其内容都是歌颂秦始皇统一大业的功绩。
  碑碣的数量也很可观。碑碣为碑刻的总称。方者为碑,圆者为碣。起初,一般以木料制成,所以“碣”写作“楬”。《周礼·秋官·蜡氏》云:“若有死于道路者,则令埋而置楬焉。”后以石料代之。在古代,碑碣大体有以下几种用途:一是立于宫庙前,作为视日影之用。二是立于宫庙大门内,作为拴牲畜之用。三是立于墓地,作为引棺木入墓穴之用,称为墓碑。墓碑大都刻有文字,记死者事迹、功勋。刘熙在《释名》中说:“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书其上,后人因焉,无故建于通陌之头,显见之处,名其文,就谓之碑也。”这就是碑文的演变过程。
  以上所述刻石,事先大都经过整治,刻石艺人根据需要选择石料,进行加工,在石碑的顶端等部位,雕刻花纹图案,正面刻上文字。
  此外,古人还充分利用天然石料进行刻写。40多年前,曾发掘出一块战国中山刻石,共19个字,分两行刻在一颗天然卵石之上。
  四、竹木
  这里所说的“竹木”,是指作为古人记事材料的竹板、木板之类,当时人们称之为“札”“简”等。
  在文字产生之前,古人除采取结绳记事的方法之外,逐步发展为在竹、木上刻契记事。即便是有了文字以后,老百姓因不会写字,或识字不多,也还是常常使用刻契之法。后来,古人在使用竹、木上有了发展,由原来刻道口变为刻文字了。
  竹、木要经过一番整治,才能变成记事材料。新竹有汁,极易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烘干,书写后不生蠹虫,这段工序叫做杀青。王充在《论衡·量知篇》中记述了整治的过程:“竹生于山,木长于林,截竹为简,破以为牒,加笔墨之迹,乃成文字。”“断木为椠,拆之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牍。”这就是说,原竹、原木要经过截剖、烘干等工序,方可使用和贮藏。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迁,竹简、木牍的使用规格也有所不同。据王国维考证,战国时代的简,最长的二尺四寸,短的亦有一尺二、八寸的。两汉时,最长的二尺以上,也有一尺五、一尺、五寸的。简上的文字多少也不等,少则几个字,多则十几个、二十几个字,最多的还有四十个字的。
  整治后的竹片、木片,分别称为“竹简”、“木牍”,但二者亦统称“简”。其用途有以下数种:
  (1)著书立说。以竹为简,合数简穿联为“策”,策也写作“册”,这就是“简策”。据清代有的学者考证说,长简写经典,短简写传记、
  杂书。用竹简写的书,又称“竹书”。《晋书·束皙传》载:“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穿连竹简的,一般使用麻绳,有的也使用皮绳(韦编)、丝绳(丝编),故历史上有“孔子读《易》,韦编三绝”的记载。
  (2)书写法律条文。有的朝代,书写法律条文的竹简最长,可
  达到三尺。因为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便称为“竹刑”(古刑书)。《左传》载:“郑驷〓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3)书写文书。古人用竹简写的信件,称为“简书”。《诗·小雅·出车》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左传》上说:“简书,戒命也。邻国有急,以简书相告,则奔命救之”。
  (4)书写策书。策书,皇帝命令的一种,多用于封土授爵,任免三公。蔡邕《猶断》介绍说:“汉天子正号曰皇帝,..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策书,“策者,简也。..以命诸候王三公”。
  (5)制作符节。符节,古代朝廷用作凭证的信物。符用竹、木或金属制作,上书文字,剖而为二,双方各执其一,使用时以两片相合为验。
  (6)载事记功。古代用狭长的竹简作笏,天子至士都执笏,有事书于上,以备朝会时使用。用竹简记事,称为“简记”。《周礼·王制》载:“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有时也使用木版,写了字的“版”称为“牍”。如果是一尺见方的牍,就称为“方”。《礼记》上说:“百名(字)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字)书于方”。
  (7)制作版图、纹饰。古人常常制作木版,用于写录物品名目和户口。这样的版牍称为“籍”或“簿”。也用来画地图,称之为“版图”古人常用“版图”代表国家的领土范围。
  (8,)供儿童习字。古时候,人们还要制作一些小竹片,用白墡(白土)涂染,供儿童学习写字,这种竹片叫做“竹籥”。《说文解字》在释此字时说:“籥,书僮竹〓也。”段玉裁作注说:“盖以白增染之,可拭去再书者”。
  古时作书,以书刀刻简札,制作书刀者称为“筑氏”。如果在竹木板上写错了字,就用小刀刮去,这叫做“削”。去掉无用之字也用书刀处理,称为“删”。《汉书·律历志》云:“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纸发明之前,在中国使用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书写材料是竹木简,《尚书》中有“维殷先人,有典有册”之语;郭沫若曾认为“殷代除甲骨文之外,一定还有简书”,不过“这些竹、木简所编纂成的典册,在地下埋藏了三千多年,恐怕不可能再见到了”。
  从古籍记载与出土实物证明,简牍盛行于春秋至东汉。《左传》记载公元前六世纪鄯国大夫郑析作竹刑(将刑法写在竹简上)。近代出土这一时期的一批简牍,其中有:
  1930年在内蒙古额济纳河的居延汉代烽燧遗址中发现一万余枚木简,1937年后又陆续出土两万余枚;前者已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为《居延汉简甲乙编》。其中有公元97年所写者,与蔡伦发明纸之时间相近。居延木简中有李斯的《仓颉篇》,另有“仓颉作书,以教后诣”之句,说明传说中的仓颉作字,在西汉就有,不是后人伪传的。
  1953年在长沙仰天湖楚墓出土43根竹简,为战国遗物。
  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内发现《孙子兵法》与《孙膑兵法》残简(图2-5)。《孙膑兵法》竹简整理出232枚,共6000多字,《孙子兵法》竹简已整理出105枚,13篇,都记载有文字。同年在甘肃武威出土了医药简牍。
  1972年在长沙马王堆一号墓出土西汉文帝时竹简312枚。次年又在三号墓出土一批竹简木牍,其中包括医药简200枚。
  从出土的实物看,周代春秋时期均用竹简,汉代则开始盛行木简。居延木简中有“河内笔”的记载,即汉代河内之地善制笔,且远销于边郡。汉代之笔多用兔毫。
  《后汉书·邓后纪》中记载邓后说过:“先公既以武功书之竹帛,兼以文德教化子孙。”说明其父邓训时教育他们使用的书写材料仍为简帛。
  五、缣帛
  缣,双丝织的微带黄色的细绢。古人也把帛称为缣。因此,缣帛就是丝织物的总称。
  古时候,缣帛的主要用途是制作衣服,但那时候没有纸张(植物纤维纸),人们便把缣帛作为记事材料使用,称之为“纸”,这正如《后汉书·蔡伦传》所说的那样:“其用缣帛者谓之为纸”。缣帛作为记事材料是其重要的用途之一。
  帝王理政用缣帛记事。另外,帝王还要用竹、帛发布文告,以令天下。还用缣帛绘制地图,如在战国楚墓中发现三幅用缣帛绘制的地图:地形图,驻军图和城邑图。这些都反映了古代帝王利用缣帛的情况。
  古代用缣帛写书、作画。1942年在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墓出土缯书有文字与图画,后被盗至国外;1973年又得到《人物御龙帛画》一幅。1971年至1974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发掘的湖南长沙马王堆的三座汉墓中,发现一批帛书,有两种《老子》的写本;(一为帛书《老子》甲本,一为帛书《老子》乙本,见图2-6)《五十二病方》等(均在三号汉墓)。此外还有《战国策》及天文、历法等,内容,总字数在十万字以上。三幅帛画,其中一幅绘有一个身材修长的女子,侧身合掌而立,上有凤夔飞翔。这些用缣帛画成的画幅,都表现了极高的艺术性。随着书写、绘画艺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在织造和使用缣帛上也有了新花样。《流沙坠简·二器物类》上说:“任城国亢父织缣一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说明当时缣帛材料已有一定的规格要求。在这个时期中,已有专门用于书写的缣帛,上面往往织上或画上红色或黑色的竖线,作为书写时的行界,人们称之为“朱丝栏”或“乌丝栏”。简书中间有缝隙,不适于搞插图,就用缣帛来弥补其不足,也就是说,用竹简、木简书写文字,用缣帛配插图。
  古时用缣帛写的信函,也称“帛书”。《汉书·苏武传》载:“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系有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
  缣帛还可用来制作幡信。《说文·序》在谈“新莽六书”时说:“六曰虫书,所以书幡信也。”段玉裁注说:“书幡谓书旗帜,书信谓书符节。”1979年甘肃居延水金关遗址发现了一件“棨信”,其长21厘米,宽16厘米,上面有系,正面墨书“张掖都尉棨信”六个虫书字。1959年甘肃武威出土一件“铭旌”,这是古代幡类之一。《仪礼·土丧礼》上说:“为铭名以其物,亡则以缁、长半幅,䞓末长终幅,广三寸,书铭于末日某氏某之柩”。郑玄注:“铭,明旌也。杂帛为物,大夫士所建也”。
  古人除了能在缣帛上写字作画外,还能在缣帛上织绣美丽的花纹和图案,如汉代对鸟菱纹图案、云纹绣图案、锁锈图案、长寿绣图案等等。
  再说一下“赫蹄”、幡纸这两种记事材料。这两种材料也是缣帛之属。《汉书·外戚传下》提到“赫蹄”,说:“武发箧中,有裹药二枚,赫蹄书”。应劭释“赫蹄”为“薄小纸”关于“赫”字《说文》说:“赫,大赤也”。孟康注解:“蹄犹地也,染纸索会,赤,若今黄纸也。”说明是一小方染红的绢帕。宋赵彦卫说:“赵石传所云‘赫蹄’者,注云薄小纸,然其实,亦缣帛”。关于“幡纸”,史书上有“幡纸代简”之说。《古今字诂》云:“古之素帛,依书长短,随事裁绢,枚数重沓,即名幡纸”。既然幡纸是由绢切裁而成,因而也就是缣帛。所以,不论是“赫蹄,”还是幡纸,都不是植物纤维纸。
  六、其他记事材料
  在纸发明以前,除了前面所谈及的各种记事材料外,还有下列材料也曾作为记事材料。现作略述。
  1.皮革
  欧洲人原来因没有纸张,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使用羊皮纸(Parchmeht)写字记事。在《欧美造纸史》中曾谈到这种材料,说羊皮纸系由山羊、绵羊皮鞣制而成,作为书写材料应用。在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的名著《堂·吉诃德》中,曾写过“箱子里有些羊皮纸的手稿”的字句。
  2.纸草(papyrus)
  我国从前曾有人把“纸草”译为“埃及芦草”英文中的“纸”字Paper,即从纸草一词演变而来。古埃及人把尼罗河,下游的一种植物——纸草的茎剖开成薄片,纵横排列压平、干燥,作为书写材料,用以代替过去粗笨的金石材料,用以记载古埃及历史及皇帝的事迹。又把若干片纸草粘成长幅,卷在木头上,形成卷轴形的“书籍”。埃及人说他们发明了纸,即指此物,其实它与真正的植物纤维纸截然不同。古希腊人,古罗马人也曾用这种纸草作为书写材料。《纸草学》就是专门研究纸草上所载古代文献及著作的学问。
  参考文献
  1.姜澄清:《论书法艺术美感的起源与发展》,《书法研究》,1983年第1期.
  2.汪宁生:《从原始记事到文字发明》
  3.孟世凯:《殷墟甲骨文简述》
  4.翦伯赞等:《中国历史概要》,第6页
  5.陈邦怀:金文著录表,《古文字研究》,第8辑,中华书局
  6.黄成璋:《平山战国中山石刻初步研究》,《古文字研究》,第8辑,中华书局
  7.赵彦卫:《云麓漫抄》卷十一
  8.山东临沂西汉墓发现《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等竹简的简报,《文物》,1974年,第2期
  9.长沙马土堆,三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第9期

知识出处

中国造纸技术简史

《中国造纸技术简史》

出版者: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

本书详细阐述了从造纸术发明前至清代中国造纸业的发展历程,包括东汉蔡伦发明造纸术、各历史时期的造纸技术革新与产业变化。通过对部分古纸的分析研究,揭示了造纸业的演变及其对文化传承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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