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上海造纸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120020230000770 |
颗粒名称: | 造纸工业合营工作情况报告 |
其他题名: |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
分类号: | F426.83 |
页数: | 2 |
页码: | 390-391 |
摘要: | 本文讲述政府批准了二十四家造纸工业全业合营,其中二十三家已开业,一家筹备中。合营方式包括单独合营、合并合营、并厂合营及公私合营。在合营过程中,存在思想差异和利益冲突。清产定股方面,估价原则由工作组与专业公司协商,主要解决了逾龄机器、现值差距和租地造屋等问题,但资负倒挂厂和隐匿敌产问题仍需处理。人事安排以公正私副为原则,解决了部分特殊问题。行业定息初步意见中,多数认为应低于四马分肥标准,但需照顾投资较小的私方实际情况,讨论未获初步决定。专业公司和同业公会在行业统筹、改造配合、组织业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
关键词: | 造纸工业 合营工作 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