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造纸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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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造纸年鉴 1999》 图书
唯一号: 110120020230000083
颗粒名称: 中国造纸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分类号: F426.83
页数: 2
页码: 544-5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造纸学会专业委员会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学术活动,职责包括组织会员参与活动、编制学术计划、开展国内外交流、技术咨询与成果推广等。组织设置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挂靠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细则。
关键词: 中国造纸学会 委员会 工作条例

内容

本条例是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自然科学专门学会组织通则”有关细则(修改稿)及在总结中国造纸学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的。具体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的性质
  专业委员会是在中国造纸学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学术活动的组织,在学术活动上受中国造纸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在组织工作上受中国造纸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学术和组织工作委员会主要对专业委员会起协调、推动、安排工作等作用。
  二、专业委员会的名称为中国造纸学会××××专业委员会三、建立专业委员会的审批程序
  根据学术活动的需要,由有关部门协商与提出,建立某专业委员会,并选定挂靠单位和基本委员会单位,报中国造纸学会常务理事会审定同意后建立相应的专
  业委员会。
  四、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与协调本专业有关的团体会员企事业单位和学会会员参加专业委员会及其它活动。
  2.编制本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计划,报中国造纸学会审批。学术活动要有针对性与计划性,应尽量与本专业的生产科研活动相结合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3.开展本专业的国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
  4.开展本专业的技术咨询、项目论证和评估等工作,建立技术市场,协助转让专利,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5.搞好信息工作,随时掌握本专业的国内外科技经济动态和市场信息,对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及趋势提出设想与建议。
  6.协助学会有关部门,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班。提高本专业科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发现和推荐优秀老、中、青科技人才。
  7.加强与其他各专业委员会以及其他学会间的联系。
  8.专业委员会不发展个人会员。
  五、专业委员会的组织设置
  1.专业委员会委员(核心人员)应是本专业水平较高,热心学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及行业或骨干企业的领导。
  2.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专业委员会的核心组(或常委),计划、协调与总结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推动委员会的活动。秘书长在主任领导下负责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人选由中国造纸学会常务理事会与挂靠单位协商后产生。主任委员及秘书长应从挂靠单位中选任,副主任及常委则在成员单位代表中协商产生。选举产生的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报请中国造纸学会聘任。
  3.专业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人员工作调动等),为了便于工作,可由主任委员或秘书长向中国造纸学会提出建议,进行必要的续聘及个别改聘。
  4.专业委员会每届任期届满时,如无特殊必要,尽量不改变挂靠单位。但经专业委员会讨论,多数委员同意改选新的挂靠单位,或原挂靠单位确实难于继续承担挂靠任务时,可提请中国造纸学会推荐选出新的挂靠单位。并由新的挂靠单位,按上述委员会人选产生办法,经充分协商后,由中国造纸学会常务理事会决定聘任新一届的组成人员。
  5.专业委员会根据本专业学术活动的实际需要,可分设必要的学组,专业学组可设正副组长各一人,其成员均由专业委员会提名决定,并报中国造纸学会备案。
  6.各专业委员会进行活动应由秘书长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经主任委员批准后执行,并向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所发生的经费收支,委托挂靠单位财务部门单独立帐处理,遵照财务法规和制度进行管理。委员会换届时,由秘书长在中国造纸学会委派人员进行监交情况下向下届委员会清点移交。
  7.为了便于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各专业委员会应紧紧依据挂靠单位的支持,加强与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的经常联系,并力争省、市造纸学会和有关业务领导部门的支持。
  六、附则
  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制订具体工作细则

知识出处

中国造纸年鉴 1999

《中国造纸年鉴 1999》

出版者: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中国造纸年鉴》是一本全面、系统地记录、反映中国造纸工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工具书,其内容主要包括1996至1998年间中国造纸工业的基本发展情况,有关制浆造纸经济、技术、生产的统计数据,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境内外造纸市场动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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