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盈餘可以根據契約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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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3577
颗粒名称: 企業盈餘可以根據契約分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1月29日,当代日报对于读者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答,企業盈餘可以根據契約分配。
关键词: 工作 契約 盈餘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問題三則,請解答。
   ㈠一九五〇年及一九五一年的盈餘,都未分配,是否可以根據契約分配?
   ㈡老闆娘在店內做整理工作,按月支薪,現在勞方提出要另外請工人做,是否可以?
   ㈢老闆所租的房屋,已經與店劃開,房租各付,現在勞方要老闆遷出,是否合理?讀者張東海
   答:㈠可以的。㈡老闆娘旣在店內參加工作,且已按月支薪,已確定她的工作地位,是不必拒絕她的。㈢旣已與店劃開,房金各付,勞方不應再要老闆遷出。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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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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