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方之子取得職工成份者遇病可享受職工同樣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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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462
颗粒名称: 資方之子取得職工成份者遇病可享受職工同樣待遇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10月31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資方之子取得職工成份者遇病可享受職工同樣待遇的税务问题。
关键词: 職工 待遇 税收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下列疑問,請予解答。
   ㈠資方的兒子在本店參加勞動,每月領取工資作爲主要生活來源,如因病外出治療(有醫院及醫師的證明),可否照常領取工資?
   ㈡如外出醫病不能領取工資,那麽他在患病時所預支的薪水,現在不能歸還,可否將此款轉入資本主帳內?
   新登縣讀者朱振廷
   答:經轉詢浙江省勞動局,據答:
   私營企業資方之子參加本店勞動,他的日常生活依靠工資爲主要來源,並已取得職工成份者,可享受職工同樣待遇。至於病假期間待遇標準,如原已有合同或協議上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或則根據具體情况,參照勞保條例原則,工會與資方協商處理,最好將具體情況報告當地勞動行政機關處理爲妥。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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