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用電錶所出分收據或證明單註明原收據號碼總額等可免貼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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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0742
颗粒名称: 合用電錶所出分收據或證明單註明原收據號碼總額等可免貼花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21日当代日报登载的商店合用電錶所出分收據或證明單註明原收據號碼總額等可免貼花。
关键词: 收據 憑證 電錶

内容

編輯同志:㈠我們八家商店、攤販、住戶,合用一只電錶,組織有電燈管理委員會,負責電證增減開閉及電寶收集和彙繳等事務,現在其中使用電燈的商店戶,要取據做賬,請問可否由電燈管理委員會負責出給使據,作爲做賬憑證?追樣合乎稅法否?要不要貼印花?
   ㈡商店吃自來水零售處所送的水,每担水費連挑力三百元,月終向自來水零售處、取便據做帳,是否合乎祝法?便據上要不要貼印花?
   讀者朱湖
   答:經轉詢市稅務局,據答:
   ㈠數家店、攤、住戶合用電錶,組有管理委員會,所出分收電費之「收據」或「證明單」,應註明電廠收據號碼、日期、總額及存放地點,可作爲記帳憑證,此項收據可按沙單例免予貼花。但未註明以上各項或收取費用與總收據金額發生多收金額者,仍應按金額千分之三貼花,不滿一萬五千元者免貼。
   ㈡自來水零售處在未規定統一格式收據前,收取水費及挑力所立之使據,應註明出售人姓名、地址,可作爲記帳憑證,此項收據按金額千分之三貼花,不滿一萬五千元者免貼。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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