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房屋所得差額免課營業税 但以營利為目的者仍應照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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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9292
颗粒名称: 轉租房屋所得差額免課營業税 但以營利為目的者仍應照征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9月30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轉租房屋所得差額免課營業税但以營利為目的者仍應照征的税务问题。
关键词: 營業税 税收 征收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稅務疑問兩則,請解答:
   ㈠某廠職工由基層工會來向我號分批賒購貨物,當時分立賒購憑證貼足印花;但歸還賒貨款時,係一併集合交來;我號將分批賒購的貨款彙總出給貨款收據,是否可以按件貼花?
   ㈡甲向乙租到房屋後,轉租給國營公司,甲每月可得轉租的差額,該差額應否繳稅?照何種稅率計征?
   讀者大源德糧號
   答:經轉詢市稅務局,據答:
   ㈠分批賒銷貨品已分次書立銷貨憑證,可彙總開給貨款收據;如註明原銷貨憑證號碼,可按件貼花;否則仍應按收款金額千分之三貼花(參看六月六日本報稅務問答□)。
   ㈡出租或轉租房屋,除所立有關憑證應照章貼用印花稅票外,企業單位因轉租而得之差額收益,不課營業稅。但須列爲其他收益,課征所得稅,至以營利為目的大量經營房屋租賃業務者,仍應照征營業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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