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一種舊法觀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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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6652
颗粒名称: 駁一種舊法觀點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当代报登载“駁一種舊法觀點”一文。
关键词: 当代报 舊法 觀點

内容

在司法改革運動中,有些人這樣問:「六法全書雖然不行,但其中某些技術部份,現在是否可以沿用呢?」或者問:「六法全書及其他舊法中亦有有利於勞動人民的條款,現在是否可以用呢?」這種問題,正由於他對新舊法律及司法制度的本質界限不明,而才提出來的。
   我們知道:國家政體的本質,是統治階級統治被統治階級的工具,法律就是國家政權的構成部分。有什麽樣的統治階級,就有什麽樣的國家政權,有什麽樣的國家政權,就有什麽樣的法律。國民黨反動政府以及一切舊世界的國家政團,都是佔少數的剝削階級壓迫廣大人民的,「六法全書」及一切舊法律和但司法制度,祗是這些反動的剝削階級用來壓迫廣大人民的武器,所以它只能代表少數剝削階級利益,而和廣大人民的利益相違背,因此必然是反動反人民的。
   今天我們已建立了新的國家,這國家之所以新,就是因爲它的出現,不同於歷史上那種改朝換代,我們這樣的新國家,是中國有史以來未有過的,它結束了中國有史以來少數人統治多數人的歷史,開創了多數人統治少數人的歷史,新國家的新統治階級,已不再是少數人的剝削階級,而是廣大人民自己了。新國家政權,已是多數的廣大人民用來統治佔少數的反動階級的工具了。因此新中國的人民的法律,就不是把舊法改一改就可算數,更不是和反動的國民黨那樣向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抄襲一下就可沿用,而是要徹底廢除一切舊法律和舊司法制度,要重新創造歷史上最新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代表廣大人民的意志,保護全體人民的利益,鎭壓少數反動階級。
   反動的「六法全書」以及一切舊法律,雖都也規定一些所謂「有利」於勞動人民的條款,但如果我們從本質上去看,舊法律既然是少數反動階級壓迫勞動人民的工具,其所謂也有「有利」於勞動人民的規定,其目的,正是為了欺騙勞動人民,掩蓋其反動的本質,以便更好地維護它的反動統治。
   認爲舊法律還有一些可以搬過來用、或是改頭換面一下就可以用,正是不了解新舊國家本質上的不同,不認識舊法律的本質是完是違反人民的利益的。
   有着這錯誤看法的人,是把法律當做超階級,超政治的東西。其實,沒有超階級的法律,更沒有超政治的法律。我們的人民法律,對反動階級來講,就是統治他們、壓迫他們的暴力,而對人民來講,則是保護全體人民利益的武器。這在思想上是不容許糢糊的。在思想上劃淸了新舊法律的本質界限,才能更好地建設人民的司法工作。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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