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應參加股東分配紅利不該再分配職工獎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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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6651
颗粒名称: 經理應參加股東分配紅利不該再分配職工獎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当代报登载读者來函詢問經理應參加股東分配紅利不該再分配職工獎金問題的解答。
关键词: 读者 獎金 解答

内容

編輯同志:在分配盈餘時,按照合夥契約規定,百分之七十爲股東紅利,按照股東投資金額分配;百分之三十為職工紅利。但在職工紅利內,並未規定如何分配。其職工紅利內是否有經理及參加工作的資方(均參加勞動)的一部份(經理及資方職員除薪給外並無其他津貼)?
   讀者吳榮福
   答:經轉詢市稅局據答:
   根據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盈餘分配的精神,股東分配紅利、職工分配獎金。至經理應參加股東分配紅利,不應再分配獎金。參加工作的資方可否分配獎金,應視其參加店務勞動的身份來决定。契約無規定者,可協商解決。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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