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自用房屋拆除後重建所需費用應按原房產計算折舊列為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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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3937
颗粒名称: 商店自用房屋拆除後重建所需費用應按原房產計算折舊列為開支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24日当代报登载关于“應按原房產計算折舊列為開支”的税务问答。
关键词: 当代报 房產計算 税务问答

内容

編輯同志:拱墅區大街拆造馬路,某商店自有店屋,須拆除四分之三。該商店擬將其餘四分之一拆除後,再重造店屋。茲有下列四個疑問,請予解答:㈠拆除和重造店屋的支出,應如何列賬?㈡店屋拆除四分之三後,房產價値減少,應用何科目轉賬冲銷?是否可列作損失?㈢拆屋尙有餘料,擬部份作燃料,部份出售。此二部份是否都要報繳稅款?應繳那種稅?㈣拆屋時貨物發生損失,應如何列賬?拱墅區讀者陳學聖
   答:經轉詢市稅務局,據答:
   (一)㈠㈡因開寬馬路,某商店自有營業用的房屋須拆除後重建,應以實際支出的拆除及修建費,列入原房產及裝置財產價値,再以其尙能使用年數爲耐用年數,依規定折舊率按年計算折舊額,列爲開支。(二)拆屋重建後所剩餘料,擬部份作燃料,部份出售,前項轉賬或出售價款的收入,係屬非營業收益,免課營業稅。此項收益,可轉入原財產科目冲銷。(三)因拆屋重建,致貨物發生損失,可以非營業損失列賬。但應開列淸單報請該管稅務分局(所)核備。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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