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機關人民法庭首次宣判湯增吳等獲寬大處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7665
颗粒名称: 湖州市機關人民法庭首次宣判湯增吳等獲寬大處理
并列题名: 安宗慶等六貪污分子拒不坦白,均判處有期徒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杭州市市級機關人民法庭於4月27日在市人民政府大禮堂召開第一次宣判大會,湯增吳等獲寬大處理,安宗慶等六貪污分子拒不坦白,均判處有期徒刑。
关键词: 貪汚份子 宣判 大會

内容

(湖州訊)本市市級機關人民法庭於四月廿七日在市人民政府大禮堂召開第一次宣判大會,出席全市幹部及貪汚份子家屬等共一千餘人。大會首由副審判長齊克菲同志宣佈人民法庭正式成立;說明大會的主要内容與主要精神是具體貫徹中央和毛主席所指示的「嚴肅與寬大相結合,改造與懲治相結合」的政策。根據貪汚份子坦白、退贓、立功程度,宣佈免予刑事處分及行政處分者三名,免予刑事處分者一名:公營第二糧食加工廠廠務員湯增吳、稅務局稅務員張鑫源、徐越安均貪污在一千萬元以下,因坦白退贓較好,免予刑事處分及行政處分;市府商業科辦事員周良民在舊社會中染上了濃厚的流氓習氣,參加革命後惡性不改,「三反」中一貫反覆無常,但因退贓表現較好,也僅予以行政開除處分,免除其刑事處分。
   以上的事實,向貪汚分子指出了祗有坦白交出贓物,眞誠悔過,才能重新做人。
   接着由人民法庭副審判長洪光同志宣判受行政處分及刑事處分者六名,情况如下:
   安宗慶,在市府民政科工作,貪汚六百二十萬元,由於在打「虎」階段不老實,前已宣判機關管制,現因態度改變,積極交贓,改爲撤職處分。
   張祖培,糧食局會計股副股長,係留用人員,貪汚一千三百六十萬元,曾於一月間因抗拒坦白被逮捕,現在退贓積極,從輕判處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取保回家。
   葉洪聲,在公安局工作,曾任僞水警局職員,一貫敲詐勒索。五〇年五月混入我水上派出所,敲詐達一百次以上,貪汚達三千四百二十四萬元。「三反」中反覆無常,退贓定案時更不老實,判處徒刑二年,追繳贓款。
   陳震,中糧湖州支公司業務股長,不法商人出身。解放前一貫投機倒把,勾結反革命份子;解放後勾結反革命份子童伯拆混入革命陣營,勾結私商並玩弄婦女。共貪污一千三百二十五萬元,「三反」中一貫不老實,第一個耍翻案手段,堅决拒絕退贓,判處徒刑四年,追繳贓款。
   朱浩,在中共湖州市委會工作,一貫貪汚成性,共貪污一千五百三十餘萬元,「三反」中公開破壞對抗,反覆無常,並毆打同志,企圖逃跑,判處徒刑五年,追繳贓款。
   程永安,原公營第一糧食加工廠負責人,貪汚五千一百五十一萬元,造成國家賢財巨大損失。「三反」中對抗坦白,拒絕退贓,刁頑異常,毫無悔改之心,判處徒刑十年,追繳贓款。
   最後由審判長張澄秋同志總結,指出本市「三反」運動的追贓定案工作,已取得巨大勝利,今日的宣判實例,說明了我們是堅决執行「寬大與嚴肅相結合,改造與懲治相結合」的方針的,毫不動搖的,貪汚份子應立即回頭,自己來創造立功條件,努力爭取減輕或免予處分的寬大待遇。最後他號召全市打「虎」隊員再接再厲,發揚打「虎」階段的光榮傳統與光榮作風,爲本市「三反」運動的全部的、徹底的勝利而繼續努力。(李野)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杭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