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發佈關於一九五二年度農業生產貸款工作的聯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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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4611
颗粒名称: 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發佈關於一九五二年度農業生產貸款工作的聯合指示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發佈關於1952年度農業生產貸款工作的聯合指示。
关键词: 農業 貸款 指示

内容

(新華社北京廿一日電)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發佈關於一九五二年度農業生產貸款工作的聯合指示。這個指示說:今年的農貸應該配合愛國豐產運動,在幇助農民組織起來,提高技術,發展生產的原則下發放。今年農貸的重點應放在興修小型水利、防治病虫害藥械、購買種畜、添置新式農具方面。各地人民銀行在發放農田水利貸款時,最高額可達到地區總分配數百分之五十。對於國營農場的貸款,主要以生產上短期週轉的需要爲限。
   指示指出:在地區分配上,今年農貸着重在糧食生產商品化程度較高的地區和工業原料作物區,同時,應照顧新近完成土地改革地區、貧乏的山岳地區和漁、牧業等特殊地區。農貸工作的目的,在工業原料作物區是幫助農民提高技術,增加單位面積產量;一般農作物區是供應肥料,興修水利,購置防止病虫害藥械,添置種畜、耕畜,發展副業和爲農村服務的手工業;在牧區和山區是保養和繁殖牲畜,加强運輸,促進城鄉物資交流,扶助土、特產的發展。各地人民銀行應通過農貸工作獎勵農民組織起來,因此,發放農貸要以羣衆(農民、漁民、牧民)組織、生產互助小組爲對象,鼓勵農民集體使用農貸。對於已經在生產上組織起來的農民,要優先給以貸款,酌予減低利息。
   這個指示要求各地人民政府的農林、水利、水產等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互相配合,在貸款前調查當地經濟、財政情况和農民在生產上的具體要求,在貸款時審查借款戶生產計劃和貸款用途是否合理,貸款後要檢查貸款是否確實用於生產。各地人民銀行幷須盡量吸收和組織羣眾自有資金,用於生產,必要時可和當地人民政府財經委員會洽商,酌撥地方糧或動員私營銀行資金通過國家銀行貸放。各地人民政府農林、水產等主管部門在推廣新式農具、優良品種時,要和國家銀行相配合,實行貸款轉賬,以便節省現金。各地人民政府農業、水利、水產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並應重視貸款如期收回的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日前幷已軍示各地區行、分行,要他們把本年度已經核定的貸款,配合當地防旱、抗旱工作,及時貸放,並且首先解决災區人民的生產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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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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