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拒不坦白的貪污犯!北京舉行大會公審七名大貪汚犯薛崑山、宋德貴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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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1303
颗粒名称: 嚴懲拒不坦白的貪污犯!北京舉行大會公審七名大貪汚犯薛崑山、宋德貴判死刑
并列题名: 並沒收其全部財產。雷亞卿等三人分處徒刑,或徒刑緩期執行。夏茂如、杭效祖坦白悔過,免予刑事處分。各犯贓款全部追繳。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2月3日上午11時,北京公審大貪汚犯大會在中山公園音樂堂舉行。
关键词: 貪污犯 公審 死刑

内容

(新華社北京一日電)北京公審大貪汚犯大會今天上午十一時在中山公園音樂堂舉行。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特組織了臨時法庭,公審大貪污犯薛崑山、宋德貴、雷亞卿、孫建國、王丕業、夏茂如、杭效祖等七人,並當場宣判,分別予以執行。
   參加這次公審大會的,有中央和華北級、北京市的政府機關、軍事機關、黨的機關與羣眾團體的領導人、積極分子等,各機關團體的大貪汚犯和大貪汚嫌疑分子也參加了這次大會。北京、天津兩市的工廠、機關、學校、團體、商店及各界市民亦同時有組織地收聽大會實况播音。大會由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祕書長劉景範担任主席。劉景範宣佈開會時,首先說明了這個大會對深入開展中央各機關反大貪汚犯鬥爭的重大政治意義。他指出:「中央各部門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運動,在毛主席的正確領導下健康地向前發展,現在已經進入普遍深入的階段,各部門的官僚主義和鋪張浪費現象,都受到了嚴格的批評,現在正在集中力量進行反大貪污犯的鬥爭,並且已獲得不少成績。」劉景範接着用具體事實說明中央一級機關內已檢舉和坦白出的大小貪汚分子以及其貪汚的款項和因貪汚而造成國家財產的嚴重損失情况後,指出:人民政府對貪汚分子的處分是嚴肅的;將根據貪汚的情節輕重和坦白的程度,予以不同的處理。他說:「今天就是根據這些政策來公審大貪污犯薛崑山、宋德貴、雷亞卿、孫建國、王丕業、夏茂如、杭效祖等。」劉景範最後警吿所有貪汚分子說:「為了再給貪汚分子以悔過坦白的機會,中央人民政府節約檢查委員會决定將坦白限期延長到二月十五日。所有貪汚分子應該考慮自己的前途,抓緊時間,老老實實地向人民坦白悔過。只要在二月十五日前徹底坦白的,仍以自動坦白論處。」大會主席致詞以後,即由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沈鈞儒主持的臨時法庭宣佈開庭。七個大貪汚犯由人民警察押進會場站在憤怒的羣眾面前聽候各有關單位代表的控訴和法庭的審判。
   中央貿易部副部長姚依林、中央公安部部長羅瑞卿、中央農業部副部長張林池、中央軍委後勤部代表楊恬、空軍司令部代表白雲、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代表吳波、民航局副局長唐凱等相繼在大會上控告了各該部大貪污犯薛崑山、宋德貴、雷亞卿孫建國、王丕業、夏茂如、杭效祖的罪行。大貪污犯薛崑山,原來是張家口一個僅有二百疋布資本的皮毛商人,一九四五年張家口第一次解放時,薛犯便乘機混入我國家貿易機關,一九五一年四月更竊據中國畜產公司業務處副處長的要職,利用職權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爲其經營的十九家商號服務,現已查明薛犯所得的非法財產在廿三億元以上。大貪汚犯宋德貴,曾任中央公安部行政處處長,利用職權違法亂紀,勾結奸商大量盜竊國家資財九億元以上,宋犯個人從中貪汚六億四千萬元,且執迷不悟,拒不坦白,和奸商勾結起來破壞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大貪汚犯雷亞卿,曾任中央農業部國營農場供應站總務科長,利用職權與奸商勾結起來盜竊國家資財達四億元以上,雷犯貪汚受賄一億四千七百萬元,被發覺後仍不肯徹底坦白。大貪汚犯孫建國,曾任軍委後勤部供應處副主任,受奸商引誘,夥同走私,貪汚受賄一億二千七百萬元,並把奸商引進國家生產機關,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這次在運動中完全自動坦白徹底交代並檢舉了有關的奸商。大貪汚犯王丕業,曾任空軍後勤營房管理處工程師,利用職權勾結奸商盜竊國家資財,個人貪汚受賄二億五千二百七十五萬元,當罪行暴露後才被迫坦白。但坦白比較徹底,並檢舉了奸商劉元敬等破壞國防建設共盜竊國家資財八十億元以上的巨案。大貪汚犯夏茂如,為中南區粮食管理局工程師兼工程科科長,利用職權勾結奸商貪污受賄一億二千多萬元,反貪汚、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開始後,即自動坦白悔過,並積極檢舉其他貪汚案犯多起。大貪汚犯杭效祖,民航局電訊廠總工程師兼廠長,在僞「中央航空公司」職工起□時,貪汚職工薪金一萬七千五百元港幣及鋼絲錄音機一架,一九五一年整風運動中初步作了檢討,在這次反貪汚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中又徹底坦白悔過,保證將全部贓款交還國家,並且在去年一年內戴罪立功在技術改進和發明方面對國家有些貢默。
   對大貪汚犯控告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臨時法庭審判長沈鈞儒宣判:大貪污犯薛崑山處以死刑,並沒收其全部財產,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審判;大貪汚犯宋德貴處以死刑,並沒收其全部財產,同案各犯另行審判;大貪汚犯雷亞卿判處十五年徒刑,追繳其全部贓款,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審判;大貪汚犯孫建國判處十年徒刑,緩期執行以觀後效,並追繳其全部贓款,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審□;大貪汚犯王丕業判處五年徒刑,緩期執行,以觀後效,並追繳其全部贓款,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審判;大貪汚犯夏茂如免予刑事處分,貪污受賄之款項除已退還者外,其餘贓款應予追繳,並應由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同案其他各犯另行審判;大貪汚犯杭效祖免予刑事處分,另由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宣判完畢,薛犯崑山、宋犯德貴當即押離曾場執行,雷犯亞卿、孫犯建國、王犯丕業當即押解法院執行徒刑或緩期執行,夏茂如、杭效社則當場回□本機關的隊伍中去。這時全場掌聲雷動,高呼「擁護人民政府,嚴懲拒不坦白的貪汚犯!』『全國人民團結起來,堅决打退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全國人民積□行動起來,檢舉貪汚分子!』『貪汚分子只有徹底坦白,才有出路!』等口號。
   大會最後由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主任薄一波作報告。(稿另發)在大會進行期間,北京收聽大會實况錄音的廣大羣眾也紛紛給大會打電話,堅决擁護最高人民法院臨時法庭對大貪污犯的公正判决。華北農業科學研究所六百多職工在電話中,向大會主席團說:「我們全所六百多人聽到了大會宣佈槍决大貪汚犯薛崑山、宋德□後,□體同志都舉手擁護政府這一正確判决。我們將本着大會的戰鬥精神,向大貪汚犯進行猛打窮追,不全勝,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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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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