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商向乙地辦貨赴丙地銷售取得證明仍按座商報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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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0120
颗粒名称: 座商向乙地辦貨赴丙地銷售取得證明仍按座商報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1年12月31日,当代日报刊登了取得證明仍按座商報稅是否正確。
关键词: 稅務 銷售 土產

内容

編輯同志:
   我行開設甲地,經營土特產運銷業務,今因甲地土產脫節,向乙地採辦土產,並擬向甲地稅務局取得外銷證件後將乙地採辦之土產直接運往丙地銷售,對記帳手續仍照進銷貨辦理,未知於稅法是否符合?
   餘姚滸山鎮永源鑫記土特產行
   答:經轉詢省稅局,據答:甲地座商赴乙地採辦本業貨物,到丙地銷售,可向甲地稅務機關請領外銷證明單,到丙地銷貨後,可依座商稅率在丙地報繳營業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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