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問題講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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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20049326
颗粒名称: 婚姻問題講座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月27日,当代日报登载了關於離婚問題的答復。
关键词: 軍人 法院 配偶 離婚

内容

七、關於離婚問題
   今天我們再來談談現役革命軍人配偶的離婚問題。
   解放軍和志願軍爲了保衛祖國,有的在前綫殺敵,有的保衛着祖國的邊疆,他們功勞最大、也最光榮,是受全國人民尊敬的。爲了安定前方將士的軍心,多打勝仗,所以現役軍人配偶離婚問題,就不能同一般離婚問題同樣的看待,因此婚姻法規定了「現役革命軍人與家庭有通訊關係的,其配偶提出離婚,須得革命軍人的同意。自本法公佈之日起,如革命軍人與家庭兩年無通訊關係,其配偶要求離婚,得准予離婚。在本法公佈前,如革命軍人與家庭已有兩年以上無通訊關係,而在本法公佈後,又與家庭一年無通訊關係,其配偶要求離婚,也得准予離婚。」
   如果男女雙方正在請求離婚的時候,一方參軍了,也是根據現役革命軍人配偶的離婚辦法來處理的,但是如果參軍是在人民法院判决確定以後,那就不能再要求按照現役革命軍人的待遇了。
   現在我們再來談談在離婚的案件中,往往發現兩種問題:一種是夫妻不在一個地方,一種是對方沒有音訊、住址不明。現在先來談第一種,如果夫妻不是住在同一個地方的,要聲請離婚時,原吿就要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但是如果原告起訴時的確有困難,也可以在自己居住地的法院起訴,不過當地的法院是可以根據具體情况来决定受理還是不受理的。在原吿居住地的法院起訴,如果法院因有某些特殊的原因不便受理時,原告仍可以將起訴書寄到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去,法院接到起訴書後,就會傳訊被吿。假使原告因爲路途太遠,不能到法院去開庭應訊,法院也可以委託原吿居住地的法院代訊,這樣原吿就不必到被吿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去應訊了。這種辦法是人民法院照顧人民實際困難而訂出來的。第二種情况是對方沒有音訊、住址不明而提出離婚,這樣可以由人民法院調查被告的住址,如一時查不出,法院可以通知當事人,限當事人一定的期限到法院審訊,要是過了期限不到庭,法院就用缺席来判决。
   總的來說,離婚是婚姻自由的一部份,爲了執行婚姻法,就得支持男女正當的離婚要求,任何人都不能干涉或是阻礙,如果干涉離婚自由就是犯法,大家都應該好好學習婚姻法,爲貫徹婚姻法、肅淸殘餘封建思想而努力。
   (本節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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